04.03 “少夫老妻”線索牽出騙保“蛀蟲” ——安徽省五河縣多人變更年齡騙領養老保險金案剖析

2015年上半年,安徽省五河縣紀委查處了一起多名黨員幹部利用職權通過公安、人社部門為親屬違規改動年齡辦理假退休的騙保窩案,查明違規變更年齡退休人員69人,共騙取養老金240餘萬元,涉及違紀違法人員39人。修改年齡、辦理退休本要經過多道程序,為何會有這麼多人順利闖過公安、人社等部門的層層關卡,長期騙取國家資金?此案暴露出的問題值得深思。

巡視問題線索牽出騙保窩案

2015年1月,安徽省委第八巡視組巡視五河期間,瞭解到東劉集鎮黨委原書記丁坤比妻子陳傳梅年齡小10餘歲。這一細節引起了他們的注意。後經五河縣紀委調查發現,丁坤為了陳傳梅能提前退休領取養老保險金,違規為她變更了年齡。丁坤後來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降為副科級。2015年4月,五河縣紀委在調查省委第八巡視組交辦的縣環保局原局長周臨川問題線索時,發現他同樣與妻子年齡相差懸殊。經查,為了使妻子提前退休騙領養老保險金,周臨川也為妻子違規變更了年齡。

在兩起案件的調查過程中,工作人員瞭解到,該縣還有其他領導幹部也存在幫助親屬違規改動年齡辦理提前退休問題,這引起了縣紀委的高度關注。縣紀委利用公安局戶籍管理系統調取2010年1月後所有變更戶籍年齡人員的基本信息,比對縣人社局已批准退休領取養老保險人員基本信息,逐一核查,發現確實存在不少類似情況。在徵得省委巡視組、市紀委和縣委的同意後,縣紀委成立調查組對上述情況進行調查。經過4個多月的調查取證,這起涉案人數眾多、涉及金額較大、引發多方關注的社保騙保窩案浮出水面。此案共調查、清理變更年齡、違規退休人員69人,清退違規領取的養老保險金240多萬元。69人中,涉及科級領導幹部家屬12人;共涉及違紀違法人員39人,立案處理31人。

動了歪腦筋的幹部幫助家屬輕鬆“闖關”

這起窩案的發端還要從那些“頗有能耐”的領導幹部說起。他們為了能讓親屬少繳費用提前領取養老保險金,打起了“改大檔案年齡、改大戶籍年齡辦理退休”的歪主意,企圖塗改檔案年齡到公安機關申請變更戶籍年齡,再用變更後的年齡申請退休。

為了達到目的,他們可謂“煞費苦心”。東劉集鎮黨委原書記丁坤利用自己以前當鎮長的職務影響,先將妻子陳傳梅的戶口遷入東劉集鎮,並讓鎮黨政辦出具虛假出生證明,安排鎮國土所副所長張智育、土管員趙長根作偽證。隨後他找到東劉集派出所,要求原所長陳作軍幫忙修改妻子陳傳梅的年齡。陳作軍明知他們缺少原戶口本、身份證等原始證據,且部分材料不實,仍簽字建議更正陳傳梅的出生日期。經縣公安局有關部門審核,陳傳梅的出生日期最終由1964年4月1日修改為1955年5月28日,剛好符合參加養老保險需要年滿55週歲的年齡要求。後來,陳傳梅順利通過審批辦理退休。自2011年8月至2015年1月,陳傳梅共計領取養老保險金2.6萬餘元。

無獨有偶,縣環保局原局長周臨川為了幫助其妻張靜修更改檔案年齡、提前退休,也費了不少“周折”。他先向縣勞動就業管理局檔案管理人員行賄2000元,未履行任何調檔手續調走了張靜修的檔案。他將檔案塗改後,在城關派出所副所長董利玲、縣公安局駕駛員張運兵等人的協助下,將張靜修的戶籍年齡從1967年11月11日變更為1960年11月11日。後又尋得縣人社局負責退休材料初審的朋友周保軍幫助,篡改原始招工表和招工會議記錄,使張靜修順利辦理了退休,並於次月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2011年8月至2015年3月,張靜修共計領取養老保險金4.5萬餘元。

在已查明的違規變更年齡退休人員中,科級領導幹部家屬12人,佔比17.39%。變更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是需要多個部門協調共同完成的,由於檔案管理人員、公安戶籍民警等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甚至故意徇私為相關人員篡改年齡“開綠燈”,造成了相關工作制度形同虛設。

執法者監守自盜,投機者趨之若鶩

前有車,後有轍。正是在這些領導幹部的“帶動”下,不少利益至上的投機分子也紛紛效仿,這其中還有執法幹警。這些執法者置法律和職責於不顧,利用職務的便利監守自盜,為事態發展“推波助瀾”。

城關派出所原民警白廷遠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他幫助妻子殷平填寫了變更戶籍年齡的個人申請及《戶口登記主項變更更正審批表》相關內容,在“戶籍民警調查意見”中填寫“依據其畢業證、結婚證等,建議更正”,並自己簽名,還將二人結婚證和殷平畢業證書複印件出生日期都進行塗改作為變更年齡的依據。他先後找到時任城關派出所副所長張永田、縣公安局治安科科長馮從光、分管副局長梁培在殷平變更年齡的《戶口登記主項變更更正審批表》上簽字同意,成功將殷平的戶籍年齡從1967年12月15日變更為1962年12月15日。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殷平共計領取養老保險金3.1萬餘元。

本案中,政法系統領導、幹警利用自身職務便利或職務影響幫助妻子變更戶籍年齡違規辦理退休的7人,佔全部人數的10.14%,涉及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司法局4部門,其中公安機關成為“重災區”,涉及檢察院、法院、司法局的4人中有3人曾經在公安機關任領導職務。

領導幹部和執法者這麼幹,投機分子便紛紛效仿,有關係的找關係,沒關係的找門路,連門路也沒有的,就花錢找人幫忙。調查組人員聽到涉案人員最多的兩句話是“我聽別人說可以這麼辦,我也想試試”和“他們當官的、內部的可以辦,我們難道就不行?”查實的69人中,除12人為領導幹部家屬外,其餘56人均為國家、集體破產企業普通下崗職工,共騙領國家養老保險金19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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