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古时的“休妻”与“和离”有什么不同?

四奇


最近的热播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有一个情节便是孙家与盛明兰的嫡亲堂姐盛淑兰和离之事。最初孙姓因盛明兰不孕不育,所以意欲借此休妻,盛家不应,最后提出了和离。

在这一剧情中,盛淑兰的婚姻走向了绝境,已是悲剧,而盛家提出与孙家和离,为淑兰和盛家保住了颜面,并挽回了损失。仔细琢磨便会发现,其实古代的休妻与和离差别甚大,有着不小的门道。

古代婚姻关系破裂后,会用不同的形式来解除婚约,一般来讲,可以分为休妻、和离和义绝三类。采用哪种方式,直接关系着女性的地位和颜面,也反映着女性在家庭中地位。

我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因旧时婚姻讲求门当户对,所以妻一般出身与夫相匹配,而妾则是用来繁衍后代的,其出身一般较为低贱。

即使如此,也鲜见纳娼妓为妾之事,因为娼妓在古代属于贱籍,是“士农工商”四民之外的一类群体,正经人家不会纳娼妓为妾,更何况具有身份地位的大家门户。

在一个家庭之中,妻的地位虽高居于妾之上,但其地位却远低于夫君。正所谓夫为妻纲。所以妻必须万事服从夫方可。所以在古代休妻是常见的事,但和离的情况则较少。

休妻,又称出妻,是指妻子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需要将其休掉。当然,休妻是大事,为保障夫妻婚姻的稳定,古代规定了七种情况才可休妻。分别是:不孝、无后、出轨、嫉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等。

在这些规定之中,实际上也有很多限制。如无后便需要嫁入家门七年无后方可休掉。而嫉妒则是指不允许夫君纳妾,其前提便是如果妻子无后,而且还嫉妒不允许纳妾,也需要休掉。实际上七出的根本在于做出了有损夫家颜面以及无法为夫家留后所致。

那么在《知否》中盛淑兰是否符合七出的条件,显然是不符合的。盛淑兰仅嫁入孙家三年,且因自己不能生育,所以为孙家纳妾十一二人,如此一来,便保证了孙家能够繁衍后代,这样便算不上嫉妒和无后了。所以盛淑兰不符合休妻的规定,但可以选择和离。

和离是指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休妻之中,妻子处于劣势地位,其陪嫁等一应事项均不得拿回。而和离之中,实际上是协议离婚,一般是夫妻双方均存在问题,或夫家不占理。这样以来,妻子便不处于被动地位。嫁妆也可以索要回来。但是和离在古代是十分罕见的情况,主要仍是以休妻为主。

无论是休妻还是和离,实际上对于妻子均是不利的。被娘家领回后,便很难再嫁了,只能选择下嫁,甚至是孤老终生。在这两种形式中,休妻更加损害妻子的颜面和名誉,采用和离的方式,却多少能够为女方挽回颜面和减少损失。也正因如此,盛家坚决反对孙家休妻,最终提出用和离的方式来解决。



夕阳下的晚枫


中国古代处于一个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男人处于较为强势的地位,允许“一夫多妻”制度,所以古代男女婚姻之事就会分的很清楚。

古代夫妻结婚后如果要离婚只有三种可能:休妻(妻不对)、和离(男不对)、义绝(有犯罪)。

休妻:不可无缘无故休妻,只有犯有七出(也称七去,七弃)之罪才能休妻,分别是:不孝、无后、出轨、嫉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等。这样的情况下,女的被强制遣送会娘家,陪嫁、纳彩、迎征等一切细软金银都不会带回去,算是我们所谓的净身出户。

和离:这种一般是夫家无理或者做了对不起妻子的事情,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古代虽然可以“一夫多妻”,但是丈夫纳妾必须有首房妻子允许,否则就是淫。所以一旦和离,女方家有权要会一切嫁妆等物品,但因为古代男权当道,所以和离的时候很少,大部分都是男的强词夺理,直接休妻。在《芈月传》《甄嬛传》中均提到和离之说。

义绝:这个算是强行离婚,夫家或者女方有犯罪,杀人等获罪情况出现,才会出现这种强制离异的情况。


简单来说,休妻和和离就是我国最早的“净身出户”和“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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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郭有纲


古代的婚姻通常是两个家族之间为了利益而做出的双向选择,并不像现代是为了爱情而互相结合。解除婚约也就意味着两个家族从此互相交恶,甚至反目成仇。所以古代解除婚约的夫妻必然是到了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地步,绝不像现代因为吵架,冷战了十天半个月,感觉没有爱情,就直奔民政局而去。古代解除婚约有三种方式:休妻、和离、义绝。

休妻

休妻是听得最多的一种古代解除婚约的方式。古代社会讲究男尊女卑,女子的地位比较低,为了防止夫家随意休妻而制订了七条限制条款,称为“七出”或“七去”。据汉代《大戴礼记》记载,“七出”分别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和窃盗。

不顺父母:不孝顺父母,这里的父母是指夫家的公公婆婆。“百善孝为先”,妻子如果不孝顺、甚至忤逆父母,丈夫是可以休妻的。

无子:不能生育子女,指的是妻子在生育年龄内(50岁之前)不能生育,并且阻止丈夫纳妾。“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人认为绵延子嗣、继承香火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如果妻子不能生育,又不让丈夫娶别的女人代为生养,夫家是可以据此休妻的。现代医学表明,不孕不育夫妻双方都可能存在问题,无子的过错不能全算在妻子头上。

淫:与别的男子通奸,古人讲究血脉相承,妻子与人通奸不仅会对夫家的名誉和精神造成损害,而且还有可能生下别人的孩子,扰乱血缘关系。夫家可以据此休妻,通常妻子还会受到族规惩罚,例如浸猪笼。

妒:争风吃醋,妻子要有度量,不能嫉妒妾室受宠,这会导致家庭不和。要与妾室和平相处,维护家庭的团结和睦。

有恶疾:身患重病,不能与丈夫共同参加祭祀,也无法承担管理家务的责任。

口多言:喜欢说别人闲话,古人认为有妇德的女子不会口无遮拦、挑拨离间,经常说别人家的闲言碎语。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家族不和睦,离间亲属关系。现代称为长舌妇。

窃盗:偷东西,指的是偷盗夫家财物。妻子应当做丈夫的贤内助,监守自盗说明人品低劣。俗话说“千防万防,家贼难防”,妻子有偷东西的行为,夫家也可以休妻。

以上就是休妻的“七出”条款,需要说明的是,休妻时夫家要出具“休书”,写明妻子所犯条款,并且不用赔偿。古代女子靠依附男人而生存,一旦被休,颜面尽失,下场非常凄凉的,娘家容不下,改嫁也很困难。古代不仅有休妻的“七出”条款,还有“三不出”原则,即“有所出而无所归”妻子没有娘家不可出、“先贫贱后富贵”贫穷时结婚而富贵后易妻不可出、“与更三年丧”妻子在公婆去世后守孝满三年不可出。

和离

合离相当于现代的协议离婚,指得是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解除婚姻。和离需要夫家出具“放妻书”,书中通常会有“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的美好祝愿。

和离始见于《唐律》,它最大限度的保全了男女双方颜面,女子不但可以改嫁,而且陪嫁的嫁妆也归女方所有,是古代解除婚约的最好方式。在电视剧《知否,知否》中,盛淑兰与丈夫孙秀才就是以和离方式解除婚约的。

义绝

义绝是古代律法规定的一种强制离婚方式。它指得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亲属有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视为恩断义绝,由官府判定双方离婚,始见于《唐律》。义绝并未限定男女,任意一方对另一方亲属(包括本人)存在上述过错,都由官府判定离婚。例如谋害亲夫、殴打岳父岳母等。

古代离婚制度对于男方多有庇护,以体现“夫为妻纲”封建伦理秩序。现代社会提倡男女平等,这些陈旧观念早已被人们抛诸脑后。但请记住一点,婚姻任何时候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做决定的时候千万要三思而后行,不可盲目冲动和草率行事,以免抱憾终身。


历史茶坊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离婚对于女性的伤害都是不可言喻的。在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大环境下,七出之条的制定虽是站在丈夫和家族的利益去评判但同时也是尽量降低了女性被随意抛弃的风险。



古代离婚有三种形式:休妻、和离、义绝



1.休妻(男方掌握主动权)

在中国古代法律、礼制和习俗当中规定夫妻离婚时所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满足其中一种时,男方便可要求休妻。当中的七种条件也就是常说的七出之条: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2.和离(双方协定)

如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和平离婚。夫妻双方因各种因素而决定和离,女方可带嫁妆返回娘家此后男女各不相欠。表面看似公平,实际在当时的封建环境下女子是很难再择偶成亲的。


3.义绝(强制离婚)

义绝是指夫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殴、杀等行为,则政府会强制离婚,叫“义绝”。



为保障女子被随意抛弃,古时除了七出之条《唐律》中令设有三不去。意思是,即使妻子满足七出之条的休妻内容,但若妻子满足曾经帮舅姑服丧、娶妻时富有现在贫穷或者妻子被休后无家可归中的其中一条,那丈夫也不能随意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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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婚姻不是男女双方当事人的选择,而是两个家族为了家族利益而进行的双向选择。婚姻是“合两姓之好,上以祀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大事,关系着两个家族的共同利益。而解除婚姻关系就意味着“绝二姓之好”,两个家族很可能会因此绝交甚至反目成仇。所以在古代解除婚姻关系并不是夫妻二人分道扬镳、各奔前程那么简单的事情,也不是大众理解的男方一纸休书就可以随便打发了的。

古代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三种:七出、义绝、和离

七出

所谓的“七出”就是最常见的休妻,是男权社会渗透儒家礼法后形成的颇具中国古代特色的离婚制度。“七出”是夫家休妻的七条依据,即妇女触犯七出之条的任意一条,夫家就有理由休妻。

《大戴礼记·奔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不顺父母”,指儿媳不孝敬公婆,违逆孝道。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婚姻是父母之命,也就意味着父母也有拆散姻缘的权利。儿媳不讨公婆的喜欢也是儿媳的罪过,也能成为休妻的理由。所以古代儿媳妇都要无条件顺从公婆、新妇都要受婆母的气。

“无子”指妻子不能生育,无法延续香火。需要强调的是,在妻子整个生育年龄的几十年里都未能生子,且不肯为丈夫纳妾开枝散叶者,才可以无子的理由休妻。妻子处于生育年龄段就是有希望生子,不能引用此条休妻。即使妻子丧失生育能力,能够为夫家纳妾生子,将庶子抚养长大者也不能算触犯七出之条。

“淫佚”就是妻子与人通奸。男权社会里,丈夫纳妾嫖娼皆可,妻子必须从一而终,否则就是淫佚,是大错。

“妒”就是妻子有妒忌争宠之心,与家中妾室不能和睦相处,导致家宅不宁。

“有恶疾”指妻子身染重病,到达不能陪同丈夫祭祖的程度。古人认为妇女有“传家事、承祭祀”的职责,身染重病无法祭祖就成了休妻的理由。

“多言”指妻子搬弄是非,离间家族和睦。妻子是外来人,多言多语容易导致家族不睦,甚至引发家族内斗,为了维护家族秩序有了这条休妻的规定。

“盗窃”是指妻子偷盗夫家财产,也包括未经许可动用家庭财产。在古代女子嫁入夫家,就失去了财产所有权,即使是嫁妆也归入夫家的家族共有。私自动用家财,就意味着损害家族利益,等同盗窃,因此成为了休妻的理由。

古代礼法用“七出”牺牲女子利益来维护男权,同时也规定了三种法定事由限制男子休妻,一定程度上保护女性的权利,也就是“三不去”制度,即“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简单来说就是妻子入夫家时带着嫁妆而今没有娘家可归不得被休;妻子曾为公婆守孝三年不得被休;妻子出嫁时夫家贫贱,婚后富贵不得休妻。

义绝

义绝是夫妻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尊近亲属有殴打、谋杀、重伤、奸淫等行为时,使得两家恩断义绝,由官府执行强制离异,违者判刑。一般妻子对夫家亲属仅作出有伤害的事情就会构成义绝,而丈夫只有对妻子亲属作出殴、杀等重大伤害才会构成义绝。

和离

和离是指妻子没有触犯七出之条、没有构成义绝,只是因夫妻不睦而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来说。若妻子不符合“七出、义绝”,丈夫提出休妻就是“无故出妻”,是要处以刑罚的。但是妻子若是不追究,丈夫就可以免于“无故休妻”的刑罚。夫妻二人协商一致和平离异,就不算无故休妻,和离也就成了合法的离婚形式。

在和离文书中,都会强调离婚原因是“二心不同”,遂“一别两宽、各生欢喜”,需“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祝福娘子“重梳蝉鬓、美扫峨眉、选聘高官之主,每逞琴瑟和韵之态”。一般文书还会记载归还妻子的陪嫁或者给予妻子的抚慰金。

在古代,休妻是犯错的下堂妇、是弃妇,后半生要孤独终老,连累娘家都颜面扫地。和离看上去比休妻体面些,但是在古代也是不光彩的事情,女子想要和离是很困难的,和离后的女子一般只能低嫁或者孤独终老。


史论纵横


中国古代实行男尊女卑的婚姻制度,因此,在“休妻”和“和离”也就有着本质的区别。


简而言之,休妻对女方和女方家族的伤害非常大;和离则是好聚好散,社会上对女方的评价会轻好些。


男方如果采用休妻的方式,来和妻子分开,那么社会上就会认为这个女子本身是理亏的,比如品行不好,不孝顺老人,良心坏掉了,生不了孩子。而女方所在的家族因为教女不善,继而为被人怀疑家教和品行肯定有问题。那么好的人家在缔结姻亲时就不会在考虑这户人家。对接下来家族中儿女的婚姻有很大的影响。


就是说,休妻之后,不仅否定了这个女人,还间接否定了女人背后的家族。这种影响是非常大,尤其讲究脸面和名声的大户人家中。


而如果采取和离的方式,社会上会认为他们可能是典型的夫妻不睦,而不完全是女方的责任。女方可以带着自己的嫁妆平稳地离开夫家,回到娘家。娘家也不会以此为耻。女方要再嫁,在名声上会更加好听。


休妻,基本上可以看做是男方采取高姿势下的行为;和离则是双方兴平气和地分家,各自回到各自的人生轨迹上。女方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产生什么女告夫,需要受到什么刑罚。


在古代,如果能够以和离的方式和平分手,对女方来说是一种幸运。对她后续的人生影响会小一些。


熊沾沾


休妻,是指只能在“七出”的情况下,才能休妻。“七出”为不顺父母、无子、淫佚、妒忌、有恶疾、多言、窃盗。休妻也有限制,为“三不去(出)”,是指“有所取无所归”(无娘家可归的),不去;“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和离,是指按照以和为贵的原则,夫妻双方和议后离婚,和现代的和平离婚意思类似。可是在封建社会的传统思想下,女子再嫁就很艰难了,说得好听是“和离”,其实也是变相的对女子不公平。



义绝,是最严重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强制离婚的条件。是指夫妻有一方对对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殴、杀、奸等行为,而被强制离婚。这个制度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理,强制离异。


封建时期的男尊女卑思想和现在的影视传播让大家有一种错觉,误以为古代男人休妻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丈夫愿意,妻子就只能任人宰割。但历史真相却绝非如此,古代休妻可比现代离婚难多了。


白铅华


用HR的制度来说,休妻是公开书面辞退老婆的意思。而合离就是约你面谈规劝你离开并赔偿你一些经济损失,往往隐秘进行。

 


休妻一般用于妻子触犯了三从四德,何为三从四德?"三从"指妇女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旧唐书》载:“崔颢者,登进士第,有俊才,无士行,好赌博、饮酒。及游京师,娶妻有貌者,稍不惬意,即去之,前后数四。”仅仅是为了自己“稍不惬意”而去妻。

这个崔颢就是《黄鹤楼》的作者,这么有才但是从记载的历史看来,其品德不能和才能相提并论,稍微不舒服了就要休妻,封建社会女性如玩物,所谓三从四德也只是为男子休息找个借口罢了。

再看和离,什么情况下会有这个状况呢?

一是丈夫怕公开失了颜面,或者是男子那方的错误才以和平离婚为收场,一般都是对外不公开的,并且女方还能获得一定的补偿。


其实这两者,后者只是在经济方面或者其他方面补偿,然而在古代不管你怎么离的,没有不透风的墙,在外人看来,无论是非如何,女子都是被鄙视的那个弱者。女子一旦被原来的丈夫抛弃,一般不会像现在一样有接盘侠接盘。等待她的不仅是母族人的凌辱还有世人的唾弃,以及孤独终生的命运。


尼采广寒宫中坐


在古代,夫妇二人要想结束婚姻关系,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休妻或出妻,即丈夫强行与妻子离婚;第二种是义绝,即官府强制离婚;第三种称为和离,也就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

休妻或出妻是女方触犯了“七出之条”,有大的过错,所以男方要离婚。这“七出之过”有:无子、淫、不顺父母、口多言、盗窃、妒忌、有恶疾。但是为了保障妻子利益,还规定了“三不去”的原则,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丈夫是不能够休妻的: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唐朝时期出现了官府强制离婚的“义绝”制度。“义绝”,是指夫妻间或夫妻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亲属中有殴、杀、伤、奸等行为的,不管夫妻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裁判,强制其离婚。

唐朝时期还出现了“和离”之制,指的是夫妻双方之间都同意离婚。

以上我们就会发现,休妻与和离的最大不同就是,休妻是男方强行与妻子离婚,而和离则是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后才离婚的。


老照片


古代夫妻离婚一般有“休妻”、“和离”跟“义绝”三种形式,不同的形式对应不同的离婚方式离婚条件,同样也会有不同的律法来规定三种离婚形式下的刑事,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各自的区别。

首先大家最多听到的就是休妻了,什么一纸休书的。

所谓休,也就是“弃”的意思,休妻在古代又叫弃妻。但是休妻并不是随便就能休的,不能你觉得老婆不好看就休了她,必须得满足七个条件。即:

不孝顺父母;无后;乱族(出轨);乱家(好嫉妒);有恶疾(重病);离亲(多嘴,离间父子,母子关系);窃盗(不守规矩)。

这七个条件叫做七出和七去(也称七弃)。当然了,虽然很明显“七出”是为了男性考虑,但实际上古人还规定了一个叫做“三不去”的律法,也就如果女子符合“家人全部去世了”、“为公婆守过丧”和“嫁丈夫时贫贱,后来富裕了”,在这三种情况下是不准休妻的。

但是呢,在古代女子被休妻了,娘家的脸面是挂不住的。如果所犯条例严重,比如“乱族”之类,女性更要面对刑罚和牢狱之灾。所以像前几天热播剧《知否》里面,淑兰并没有犯“七出之条”,不管是她自己还是她家人都不会同意“休妻”,那这个时候就只能和离了。

和离顾名思义就是和平离婚,《唐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也就是说和平离婚女性是没有罪名的,而且丈夫要给妻子写“放妻书”,用以证明是和平离婚,而不是休妻。比如从敦煌发现,被誉为最浪漫的《放妻书》,其中就有非常真挚的四句话: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在“休妻”“和离”之外,还有一种离婚方式叫做“义绝”,

义绝是夫妻双方当事人或者对对方亲属殴打,杀害、乱伦等情景,官府会判决强制离婚。如果不服从,就要坐牢一年的刑罚,算是古代离婚方式中情节最严重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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