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嚴管重罰,定州在行動

燃放煙花爆竹

不僅汙染環境

導致PM2.5濃度大幅上升

還極易引發火災

造成人員財產損失

今年以來,定州市大力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嚴管重罰,定州在行動

嚴管重罰,定州在行動

嚴管重罰,定州在行動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定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試行)》,明確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全面禁止燃放各類煙花爆竹及電子炮。同時,重點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封閉式院落、廢舊廠房、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個體經營門店等進行不間斷的“地毯式”排查,對發現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線索及時掌握、及時查處。  

鼓勵群眾積極舉報,發現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可撥打舉報電話。對舉報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案件線索的,經查證核實後,視情況給予500元獎勵。

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其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其停止燃放,並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截至目前,定州市共查處涉及煙花爆竹非法銷售、儲存等違法犯罪案件7起,燃放煙花爆竹34起,其中行政拘留30人,罰款3人,警告1人,沒收非法煙花爆竹776箱。

舉報電話:110、0312-23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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