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疫情期间务工人员返岗隔离扣年休假合理吗,为什么?

往事随风5531


疫情期间务工人员返岗隔离被扣年休是否合理。我的观点1:首先政府允许企业10号复工,如果企业从10号后开始就来扣除年休是不合理的,因为许多的员工由于封村封路的原因无法返岗。2:但是十号企业复工之后,许多的地方有开具企业复工证明和村委会的证明都可以返回工作地,所以从10号往后推算14天也就是24号,在24号后如果你在隔离期企业扣除你的年休我认为是合理的。我们公司就是这样来考核员工。


沪漂强哥


隔离扣年休假的依据是《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这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因而,企业以年休假冲抵员工复工后未出勤工作时间,需要首先与员工进行协商,如员工反对,则询问员工反对意见,看是否合理。

虽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并非必须员工同意,但是如果不经协商就直接使用年休假抵冲员工为出勤时间,则有可能被认定侵害员工利益。

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返岗隔离期间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还继续上班的话,单位或公司单方面采取“年假抵扣”,或“工资减半”等做法,就是一种违规行为。


监管之声


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复工生产,

很多员工也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下正常上班了,

很多地方要求返回工作岗位的员工在住地自行隔离14天,

很多员工在问这隔离的14天工资待遇怎么核算。

我这里说的隔离是指非确诊患病的人员,

经过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因疑似而经隔离或医学观察,

导致员工不能正常劳动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

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

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

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当地政府,

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同时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

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像一些从疫情高发区,比如武汉、湖北某些地市返回单位的,

可能需要进行在家自我隔离14天,这是非常必要的。

这种自行居家隔离并非属于上述隔离的情形,

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但是可以参照因疫情未及时返岗复工的职工的方式处理。


韩老师说出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当地政府,

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性要的保障,

同时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或到达复工时间的,

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中工隔离期间的工作一切工资待遇。

特别是从疫情高发区,比如武汉、湖北某些地市返回单位的,

明确要求需要进行在家自我隔离14天,这是非常必要的。

至于隔离期间扣年休假是否合理我不能明确地回答你了。


华语志合文化


如果是事后告知,这明显是不合理的。但如果提前做了协商,你也同意那就没问题了。为了安全自愿隔离和强制隔离的性质是不同的。疫情期间,企业生存困难,为了在以后能补上损失,企业肯定不愿意员工多休假而耽误发展。侧面也证明了你对企业的重要性。多相互理解吧。


不多亦


国家规定不可以,但是还要看个人和公司的协商。


易瀚云


如果隔离期间公司照常发工资,扣年休假的话可以理解。


陈小护


没有标准,建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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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李某人


可以理解吧?


送京东小哥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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