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甲欠乙200万无力偿还,无固定财产抵押,乙怎么才能追回欠款?

五行就缺钱


估计是普通民间借贷的话,想告对方诈骗就难难难了!出借方也要注意风险,不要为了贪图利息导致自己血本无归!


XiLi会KING


事实上,甲没有可执行财产,追回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因此,经营活动、民间借贷应有风险意识。

  • 从理论上说,甲欠乙200万无力偿还,可以通过他人设定担保、抵押方式实现,但事实上是不可能,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也会进行风险评估。这样,可能进入判决与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中,理论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欠款:

执行担保

  •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权利人的同意,执行义务人或第三人(担保人)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而向人民法院提供保证,由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制度。
  • 执行担保成立后,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或暂缓执行的期限。有担保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 在暂缓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有转移、灭失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暂缓执行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执行被执行义务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或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无须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执行承担

  • 执行承担,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法定情况,债权人的权利应由其他主体享有,或者债务人的义务应由其他主体履行,人民法院可以变更、追加相关主体进入执行程序。
  • 原执行根据确定的当事人已经失去权利能力,由相应的主体来承担其权利义务。这主要表现为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后,其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应当承担其权利义务;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合并、更名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类似的情形还包括当事人被宣告失踪后,其财产代管人也可以申请被追加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

甲欠乙200万无力偿还,如果其有可继承、遗赠的财产,可以通过执行承担追回欠款。

另外,可以通过对财产的执行措施实行,具体如下: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庭的生活必需费用。这里的收入,主要是指公民个人工资、奖金、劳动报酬及各种有价证券等。

限制被执行人消费

  •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和实际控制人进行高消费和非生活经营必需的消费活动。

代位执行

  • 代位执行,实际是对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生效债权的执行措施,具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执行终结
  •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执行程序不可能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执行终结是执行程序的非正常结束。
  • 经过财产调查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适用上要严格限制,必须是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方能采取。嗣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此时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执行终结,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执行终结的裁定,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

甲欠乙200万无力偿还,嗣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南京徐剑


200万已经不是小数目了,甲方还欠有其他人和银行的钱。

第一,如果200万是你全部家当的话,在这个时候就不要考虑遵守法律了。

可以考虑一些适当的灰色手段。

在这个时候什么非法拘禁了,等等这些,在200万面前很苍白。

第二,还有一个办法,相对温和一点,但是一定也要把甲方控制起来,问问他的钱到底在哪里,或者还有什么能帮他的,是谁骗了他的钱,还有谁欠他的钱,想办法帮他把钱搞回来,然后把自己的钱扣下。

总之一定要让甲方知道,这200万不还他就得死,或者说他有可能死。只有这样才会有压力,才会有动力。

如果200万对乙方来说是小钱,因为乙方本身就是身价上亿的老板,那么就无所谓了,就当买个教训。


唐塔正和


你能借那么大笔钱给甲方,说明你同他很好关系,也相信他有偿还能力,二来,你贪他的利息,所谓投资有风险,这是肯定有风险的。至于怎么样追回欠款,笔者可以认为:一,看甲方有无可执行的资产,二,看对方是否有钱不还的老赖。三,给足够时间给对方。因为你逼得越紧,对方会因为你的压力而无心做事赚钱。所以,建议你,每月催一次,提醒一次即可,点到即止,要不,逼得紧了,人财二空,还要负上刑事责任。






英雄无泪135138


是否被定性为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决定。是否属于诈骗,要看借款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性,也就是说是不是有“骗”的行为。如果甲方有实际经营活动,与乙之间的未结款项属于正常的经济纠纷;如果甲方故意骗取乙方的财务,才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那么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至于是否能够追回欠款的问题,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肯定会主动去追回赃款、要求主动退赔,毕竟主动退赔也属于量刑的一个情节予以考量。但如果钱款已经被挥霍一空的情况,那么只能自认倒霉了。


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如果能够举证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财产接受方返还被转移的财产。

参考法条: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萌不休


报诈骗是个技术活,你最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包括所有细节都讲给一个资深的警官或者检察官听,请他们分析一下,如果构成诈骗还是有希望的,相信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们既然能在外融到这么多钱,不会不给自己留下后路的,可以说他们肯定还不了外边欠的所有钱,但是只还你的还是有可能的,所以怎么让他把所有钱都还给你,这是个技术活,要策划一下的,但是千万别干违法犯罪的事情


忧郁典雅的疯子


这在中国的法律上是构不成刑事案件的。即便欠款200万,都只承认是民事经济纠纷。

但从甲乙两方的性质看,存在的又是合同违约的纠纷,如果甲方故意利用合同融资,且老赖不还,且又有逃逸的嫌疑,哪么性质就转变了,构成合同诈骗的罪行,这于刑事案件已挂钩犯罪。

甲方既无财产抵押,但不排除藏匿财产,可甲又到处逃逸,乙方又无力追踪,那么诉讼也无法立案,于是只有反复诉讼,直至法官承认该案已是重大合同诈骗性质,但法院必须让你找到甲方的行踪。否则如何投送通知单呢?

当然,方法是有的,请个资深的律师,他有义务和责能可以追踪到甲方,不过费用比较大。啥此,没有更好的良策!


用户听松闲人


这是一个悲剧,希望不要成为一个连环悲剧。别人欠你200万,你还讲,你还欠着别人的货款。别人是否也会向你追讨?

事情确实不好办。说是己报警,报警与向法院赴诉,只是界定欠债人的案件性质,是刑事还是民事。对我们耒说只是一种,要钱!可具你所谈,他沒钱,且另外还欠账。那么就沒任何办法了,判他刑你也得不到钱了。

你呢?朋友!把自已的事也处理一下吧。


未雨绸缪180973058


鼓励他好好工作,有能力帮他找个高收入的单位,其它也没啥好办法!送他坐牢,一,不可能,二,没经济来源,更没收回的希望!


江山美好abc


一、按你的叙述,警方很难以诈骗罪立案,因为你们有长时间生意往来,诈骗罪核心是要求对方一定要有非法占有为目的,200万是长时间生意积累的,只要他不认罪很难定的。个人分析对方还欠银行贷款,还有一些债务纠纷,应该是无力偿还了,隐匿躲债是无奈之举;

二、你所担心的是他还有一定偿还能力,这个期间财产转移,以诈骗罪追究他刑事责任不是你的目的,很有可能诈骗罪定不上而这期间财产又转移了,那就请求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发现财产及时采取查控措施,如果够不上犯罪马上到法院申请保全,仅供参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