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公司想裁员不赔偿,就给我们十几个员工放长假,不说什么时候上班,说等通知怎么办?

下雨了你在那里


第一,首先要确定单位给你们放长假的理由是什么?

1,如果单位放假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的。应该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假期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不能依据,单位不能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

2,如果单位房价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作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正常的工资。也可以以单位不能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择主动辞职,或者是选择被动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只要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第38条的情况。单位拖欠工资的。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安徽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侵害劳动者权利的。单位不能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的。因为单位的原因,而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员工也可以继续等待,如果单位发放假期工资的话,员工也可以继续等着用人单位,辞退你们。

单位撤退员工的合法辞退39条外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就是说如果你们有耐力等着单位辞退你们,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其辞退员工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你得到的赔偿金,是主动辞职经济补偿的二倍。


劳动争议工伤律师


还真别说,我真遇到了这样的事情。2017的春节放的假,过完年别人都上班了,我和另外几个通知继续休假,一个月后我去领工资,发现没工资,问怎么回事,财务说忘记了,于是又休息了一个月,再去领工资,告诉我,休假期间没有工资,找领导,领导说这是规定。哦,玩我是吧,好办,刚好手机有录音,悄悄开录音,把领导说的话给录下来。内容包括我的合同还在有效期内,而且一分钱工资没发,然后去劳动部门仲裁了,很容易就赢了。工资可以不全发,但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得给我。五险一金得给我交,公司没办法,答应了,但前提是我不能到其它公司应聘,没问题,刚好也到了夏天了。反正我也不是高级白领,在哪干不是干,我摆夜市可以吧。就这样摆到了国庆节,在合同还有两个多月的情况下,公司和我商量,一次性给我补偿8000块钱,包括所谓的年终奖,办了离职手续。我现在依然在市场摆摊,很舒服


柏君25


我公司老板想开除一位男同事,因各种关系原因不好直说,就让同事回家放假,人家也没说别的也不问就回家了,放假时间很长但也没接到同事的辞呈,公司没办法又定期放假三月,三月后同事递交请假申请家中有事请假,公司没办法了只能直说,补偿同事一个月工资,结果是得不偿失。我心里为同事的智慧一直很佩服。


1963流氓兔


就裁员赔偿这点,我佩服的是浙江那边的企业。

我是广东人在广东这边不管大小企业,需要裁员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想方设法让你自己走人,只有最后没办法时,才会辞退你。对于辞退补偿来说,正规企业来说会和你谈赔偿,但就我了解的广东来讲,80%甚至更多的都是不正规企业,所谓的劳动法就是张废纸,裁员就只需一句话而已。对于劳动局这些个企业就一个阳奉阴违,劳动局来说也就是能少点事就少点。

浙江那边我今年过去的,虽然不是对那边很了解,但就我亲身经历的,就一个30来号人的小工厂,根本谈不上什么正规性,但我们干了三个月到了淡季,工厂都来找我们谈赔偿问题,虽然赔得不多,但是这让我觉得是一个企业的态度问题,更让我感觉到当地劳动局的工作成绩和威慑力。别和我说什么个别不能代表全部或者大部分,但我通过工友们的口口相传浙江基本上同行只要是企业要放人都有,只是多少的问题而已。这并不是那些所谓的有关部门的数据,而是那边一到淡季的时候小企业的一贯作法。

感觉偏题了!就你当下这个问题来说,可以直接找劳动局办理。可按你们的要求反应给劳动局,如果是还继续想在那干,就要求公司支付不干活时间内的误工费。如果不想干了,就通过劳动局解除劳动合同并付后期补偿。这些问题不管是在哪个地方,只要你反应了,劳动局都会联系企业的,至于劳动局会怎么处理,那就要看你们当地的劳动局了。


烟雨梧桐5


这个情况我经历过,当时8月份说是放高温假,但到九月底也沒通知上班,问领导说工厂不景气,老板要我再找工作了,我直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教的做法是 1.用邮政快递邮递解除劳动合同书,待对方签收后,去邮局拿到签收单。2.去银行打印有对方帐号和名称的工资单流水。3.工资条。4.打考勤的视频。5.各种在职的证据。反正就是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多整几个,要他无法反驳劳动关系。然后就申请仲裁了。得了几万元钱。

你还有个优势就是同时辞退的人多,最好多联合几个人一起仲裁,但一定要请律师,你这情况可能也能申请法律援助的。


易勇军260090596


我是一名HR,关注我,为你解答职场困惑。

这确实是公司想让员工自己离开公司常用的方法,耗着员工,员工毕竟要赚钱生活,公司耗得起员工可耗不起。对于这种情况,有以下建议:

一、公司给员工放假期间是否有按照规定给员工发放工资

虽说公司可以因为种种原因给员工放假,但是放假期间还是需要给员工发工资的。员工放假的第一个月需要劳动合同规定的薪资发放,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当然啦,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都比较低,员工拿这么些钱也只够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发的话,那就是违法的,题主可以有充分的理由去劳动仲裁。

二、公司是否能给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公司可以给员工放假,但是这是有前提条件的。比如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了,公司业务急剧缩水,公司生产淡季了,公司快要破产了等等,如果公司能证明确实存在这些情况,那么是可以给员工放假的,但是如果是能在正常提供劳动条件的时候放假,员工是可以去仲裁获得赔偿金的。

三、寻找公司存在的法律漏洞

如果说前两种情况都行不通的话,那么就得另辟蹊径了。可以找一找公司在劳资关系中存在的法律漏洞,除了极个别法律风险意识极其完备的公司,每个公司多多少少都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规范,社保没有足额缴纳,工资没有及时发放等等,用这些理由去仲裁也可以获得一笔赔偿金,去仲裁了公司自然会找你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每个员工都能得到公司善意的对待,这样工作才能够善始善终!

我是一名HR,有职场困惑可以关注我哦!


HRGOGOGO


其实这个事情还是比较棘手的。

公司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拖着你们,等你们受不了了,自己辞职,这样老板就省了一大笔补偿金。

你想让公司跟你解除合同,不太现实,因为公司的目的就是不跟你解除合同,否则他要掏很多真金白银出来。

如果我是你,我会这么做:

首先,跟公司谈判。

要求公司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千万不要以为公司放你长假,公司就能一分钱不发了,不是这样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需要给你提供劳动条件,如果不能提供,那么需要支付你生活费,社保也不能断,必须交。生活费的额度,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算。

其次,收集并留好自己在公司的上班证据。

这些证据包括:工作任务安排、打卡签到的记录、银行的工资流水、公司落在文字上与你有关的各种材料,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等等,且最好能做个公正。

最后,趁早找新工作。

这个公司,你肯定是呆不下去了,无论你是要补偿还是不要补偿,因为公司根本不想留你们了。而且即便是补偿你们,也只是很少的生活费,你们耗不起的。不如趁早找工作,公司给你生活给你交社保,你还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找工作,从这个角度看,还挺好的。

总结来说,非常支持你们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但是从个人实际利益的角度出发,建议还是趁早自己找工作,找到后,立马辞职。不要因为这个事情,耽误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公门爬山虎


相信职场上很多员工遇到或听说过一些公司如此这般的“手段”:逼迫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其目的很明确,就是公司不想承担主动辞退员工的补偿金。这些手段很多,比如“做冷板凳”、降薪、调岗、降职等等,而“长期无薪休假”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种“手段”。根据我个人的从业经验,被公司放长假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几种行动。

一、先耗着。

公司如果给员工放长假并支付工资,题主可以先按照公司的放假要求休息一段时间。反正这段时间自己也不会损失什么。放假休息期间,可以挑选一些自己平时想读但却苦于没有时间阅读的书籍,顺便增加一下自己的知识。

二、采取保护自己权益的行动。

如果公司给员工放长假又不支付工资,题主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这种情况下,题主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因为公司一方私自给员工停工在一个支付周期的必须支付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

当然,在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城市,围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主线,也出台了一些停工期间工资支付的细节。见下图。

三、托托关系。

如果自己对公司的待遇、公司的工作氛围、公司的员工关系、公司的形象还有一些留恋,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私下去找找自己的直接上级,或者去找找更高一级的领导,去“联络联络”,看看是否能有什么转机。当然,别忘记私下去找他们的时候,带点适当的礼品,作为一种“敲门砖”。毕竟,想留下就代表着自己有求于人家,客客气气把自己的事情解决了。

四、另寻出路。

如果自己已经对公司失去了兴趣、失去了信心,即便公司最后决定给予补偿,自己也是要“走路”的。既然最后的结果是这样,倒不如自己主动应对一下,积极寻找下一个工作机会,总不能坐在家里真的让自己“放长假”,毕竟生活还要继续。所以还是要面对现实,重新找工作,或者自己另寻出路,做点自己的小生意。现在自主创业的机会还是存在的,也不会低于自己在职场的收入,只是会更加辛苦一点。

小结:遇到公司“无薪长假”的情况,既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也要让自己面对现实生存下去。抱怨没有用,说风凉话也没有用。踏踏实实解决自己当前的问题最重要。作为职场上的“弱势群体”,保护自己的权益往往会让一个人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也要权衡好自己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否则最后损失的还是自己,所以整个保护权益的过程中还要避免“置气”,长了自己的“威风”,丢了自己的机会收获。


耕然夫


本身亲身经历

2018年7月31日晚公司突然通知开会,暂定8月1日起停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不安排任何工作,8月付全月工资,9-12月付南京最低生活保障2020的80%(1616元),公司缴纳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也由公司承担!2018年12月底公司通知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按照2018年1月–12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明白了没有?月平均工资被拉低了。如果7月底那次开会直接解除合同,我可以多得到两万多大的赔偿,当然这跟工作年限和停工前月工资有关!

停工期间你可以做做自己的事情,也可以找其它工作,只要不签劳动合同就行。社保有人交着,每月有最低生活保障,利用上班期间积攒的资源自己接单子做,每个月收入比上班还高,时间还自由!我当时就想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下去多好,如果时间再久点,我就准备用媳妇的名字跟其他朋友开公司了


忘了就忘了1983


这是个典型的裁员方法,生活中很常见,公司自以为这样做很聪明,其实大错特错。通过放长假来逼迫员工自己辞职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造成更大损失,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可以辞职,还可以索要一笔经济补偿金。下面我从《劳动合同法》以及《工资支付条例》的角度出发,为你提供帮助。

根据《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从条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判断放假是否合法,主要看是不是劳动者本人意愿或者国家规定的假期:比如:婚假、产假、丧假、哺乳假、病假等,第二企业是不是确实遇到了非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比如:自然灾害、战争、公司资金出现严重短缺、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否则强行给员工放假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强行给你放假可以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你可以以此为理由书面向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向公司声讨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每满一年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照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

PS:想要得到经济补偿金一定要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以其他理由的可能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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