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查账征收 VS 核定征收!(个独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征税对象、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2.税率

同个体工商户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包括参与兴办),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税。

3.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原则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5)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4.应纳税款的计算

(1)查账征收方式下

①收入和扣除项目的确定

查账征收 VS 核定征收!(个独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例:(多选题)下列税务处理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税规定的有( )。

A.投资者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

B.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税前扣除

C.分配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允许税前扣除

D.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据实扣除

E.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可跨企业弥补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选项C,分配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是在税后分配的,不能税前扣除;

选项D,业务招待费要按营业收入的15%计算限额扣除,不能据实扣除。

②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汇总全部企业的经营所得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分摊给每个企业,由各个企业多退少补。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注意:投资者兴办两个以上的企业,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2)核定征收方式下

核定范围:未设置账簿;账簿资料混乱;未按期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后,仍不申报的。

所得额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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