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8 我被FCA黑了

我被FCA黑了

很多投資者都知道英國有FCA監管,脫胎於FSA的FCA雖然權力被審慎監管局(簡稱PRA)分去不少,但依然管天管地管空氣。

我被FCA黑了

但很多投資者不知道的是:如果你覺得FSA(即後來的FCA)處罰不公或者監管失當,可以向一個專門管它的中立機構上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庭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Tribunal(以及後來的Upper Tribunal上級裁判所)。

FSMT 成立於2000年,2010年4月被廢除,職能被Upper Tribunal(Tax and Chancery Chamber)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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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搞懂這個問題,小編把牆頭翻爛,終於摸清英國的金融監管機構和對應的專管法庭的演變頭緒:

1.《2000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確立了金融服務局即FSA單一監管地位,同時成立FSMT法庭,負責審理FSA的瀆職濫權等行為

2.《2010年金融服務法案》授予FSA更廣泛的法律制定權,同年FSMT被廢,取而代之的是Upper Tribunal上訴法庭

3.《2012年金融服務法案》FSA更名為FCA,同時成立PRA,雙峰監管確立,Upper Tribunal受理對象變為FCA

那麼FSMT金融服務和市場法庭(即後來的上級裁判所Upper Tribunal)的職責是什麼呢?

FSMT不僅審查監管行為的合法性,也審查其合理性,即FSA(後來的FCA)的監管行為是否存在主觀武斷、任意多變、濫用自由裁量權等問題。

FSMT還可以審查與案件標的有關的一切證據材料,無論其是否在監管機構的掌握中,如果當事人篡改隱匿銷燬或拒不提供證據材料,則其可能面臨罰款及不超過兩年的監禁。

2014年,因外匯操縱,FCA向蘇格蘭皇家銀行和花旗銀行罰款11億英鎊,好巧不巧FCA也同時公佈了幾名交易員之間的聊天記錄。

但這就留下口實,因為英國法律規定,在公佈處罰前,必須向受罰者賦予回應的權力。

幾名交易員認為雖然沒有公佈任何人的姓名,但這些記錄已能夠確認他們的身份,但FCA並沒有通知他們讓他們回應,故向Upper Tribunal提出抗辯,FCA不得不接受上級裁判所的聆訊。

2018年1月,一位因libor操縱案被FCA處罰禁止涉足金融服務的前瑞銀交易員向上級裁判所提出上訴,該交易員稱自己的行為得到經理的批准和授權,不存在不誠實行為,與同事溝通libor是例行公事云云。

一般而言,上級裁判所會支持FCA決定或責令FCA重新判罰,同時也可以就某些事件向FCA提供意見建議。

所以,如果被FCA黑了,可以到上級裁判所抗辯上訴,再不行就繼續上訴到最高級的商事法院(英國統稱該類涉及金融和財產等方面的法院為商事法院)。

最近,中國第一家專門性的金融法院在上海成立,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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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是:中國的上級裁判所有了,FCA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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