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动态」宝应县:突出“三力”推动专职巡察机构建设

「动态」宝应县:突出“三力”推动专职巡察机构建设

应县委巡察机构自2017年8月正式组建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推进专职机构建设,先后组织实施了2轮常规巡察、1次专项巡察和1次机动巡察,共巡察12个部门单位、70个村,发现管党治党不严问题1181个,移交问题线索109条,目前已立案15件,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置12人,留置调查2人,初步显现了“利剑”威力。

强化组织力,选好配强队伍

围绕巡察全覆盖目标,编制了涵盖93家县直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察全覆盖五年规划和村级巡察全覆盖三年规划,实行“挂图作战”;从县纪委和组织、宣传、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及各镇挑选业务骨干200余人组建专业人才库,搭建优势互补的巡察队伍;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成立巡察临时党支部,全面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主动超前与县纪委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了解掌握每轮被巡察单位第一手资料,切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提升创新力,勇于探索实践

一方面,细化完善省委《市县巡察工作基本流程》,制作各类文书格式和模版,开展常态化业务学习培训,经常开展分组交流研讨和实务操作推演,提高巡察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村级巡察实践探索,精简优化流程,瞄准重点问题,滚动流水开展巡察,形成组合式、模块式、简易式、对单式、点穴式等“五式”巡察方法,确立了可复制样板,有力支撑了扬州“组合式模块化”村级巡察模式,得到了省委巡视机构领导的认可。

彰显震慑力,加强成果运用

严格落实《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试行)》,按照“四种形态”推进组织处理、立案查处和问责追究,第四轮巡察村级党组织发现的问题线索成为扬州市监委系统留置第一案,当事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对巡察发现问题及时梳理,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销号管理制度,定期跟踪催办,确保“挂号督办、销号事了”;根据“全面改、系统改”的要求,督促被巡单位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查找漏洞,推动源头防范、风险排查,去年底以来各被巡察单位共建章立制47个、完善制度42个,巡察整改初次销号到位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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