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電影被翻拍已經是家常便飯,而好片拍爛也是司空見慣。
在得知中國版《老手》,也就是包貝爾的《大人物》上映時,第一反應:嗤之以鼻。
內心OS:天天就知道翻拍,我們的編劇都死絕了?
而讓我更不能接受的是,包貝爾這個小可愛竟然要演影帝劉亞仁的角色?!
帶著三分不屑,三分嘲笑以及……十分好奇,終於進了影院。
走出影院時,我被打臉了:收回前面說的話!翻拍的絕不失敗,甚至可以說是成功。
包貝爾飾演的趙泰為富不仁,遷拆民房後,還將維權的維修工逼到跳樓。王千源飾演的刑警孫大聖一身正氣,在調查中逐漸深入,挖出這件看似簡單的民事糾紛背後隱藏的陰謀,最後將趙泰繩之以法。
對於這種常用“邪不壓正”的故事套路,《“大”人物》卻能將整個故事展現得更接地氣兒。
- 人物形象更接地氣兒
以前的國產片,警察總是一身正氣穿著警服,見到犯罪,一聲吆喝,一套動作,行雲流水,制服對方,末了再定格一個帥氣的姿勢,好不威風。
《“大”人物》就不一樣了。王千源飾演的刑警孫大聖,說話詼諧,緝拿嫌犯還不時地貧兩句嘴,和一身正氣的形象背道而馳,但卻更生活化。這才是我們生活中可能存在的人物,正氣不是靠外形塑造,而是本質體現的。
孫大聖嘴裡老唸叨著的學區房,矛盾開端的強制拆遷,街頭看客們的手機直播,這都是生活得不能再生活的元素了。
其中有一個片段我印象深刻:在警局辦公室裡,包括孫大聖在內的三個刑警,爭相脫衣 向對方展示自己的“豐功偉績”,就像我爸在和老友炫耀自己當年獲得獎牌的模樣。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卻還總留著一股孩子氣,老男孩們。
- 故事邏輯更接地氣兒
每次看完一些英雄電影,我總會問自己,要是我,
我會願意去犧牲嗎?很顯然,在這麼個物質豐富的時代,我是絕不願拋棄這世間繁華,成就大義的。所以那些英雄電影,對我來說就永遠只是電影。《“大”人物》就不一樣了。梅婷飾演的妻子,義正言辭地拒絕了崔京民(王迅飾)的賄賂,但她轉身卻向孫大聖吼:
你知道我覺得最丟人的是什麼嗎?是我看到那個名牌包,竟然心動了!我也是人,是女人,是母親。
面對金錢誘惑,誰又能不心動?但最終經過內心的一番掙扎,才艱難地做出了決定。
同樣的,受拆遷迫害的維修工和孫大聖是好友。當維修工莫名跳樓後,孫大聖雖然有想幫助他查出真相,但卻因為上頭一句話,他便決定放棄了。
沒誰生來就是聖人,責任感並不是憑空產生的,就像《我不是藥神》的程勇,幫忙買藥可以,但既然可能侵害到自己利益,那肯定是先停手了,後來是目睹了呂受益被病痛折磨而死的過程,才激起他繼續做下去的意志。
在被妻子劈頭蓋臉地一頓罵後,孫大聖炸了。自己搞不定學區房,也買不起名牌包,更拿不出那一摞摞現金,而對方現在用這些東西來收買他,不,是羞辱他。孫大聖感覺自己的尊嚴受到了踐踏,加上對這樁案件的懷疑,他勢必和趙泰死磕到底!
這之後,也才有了孫大聖不要命的對抗反派。這樣的邏輯更自然真實,最主要的,能讓觀眾有認同感。
- 改編得更接地氣兒
要論“黑”國家,誰都比不過韓國電影,《老手》也不例外。《熔爐》、《釜山行》、《辯護人》等,阻礙主角發揮光環的,永遠是國家這個“豬隊友”。雖然我不得不佩服韓國人的敢於直言,但因為電影的戲劇性需要,他們總是會往“死”裡黑,越狠越好。
這《“大”人物》啊~就又不一樣了!我們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雖說也可能有一些毛病漏洞,但終究還是生活在陽光下的。所以在《老手》裡收錢的黑警,到了《“大”人物》裡就只改編成了一個敷衍辦公的民警小五。
劇情中段,孫大聖見崔京民又在行賄,氣不過地出手揍了對方。被有心人錄下視頻po上了網,還顛倒黑白地指責警察打人。赤裸地體現了現在網絡世界斷章取義、跟風黑的風氣。
但在影片最後,孫大聖和趙泰在街頭肉搏,圍觀群眾也是照樣拿著手機錄像。一開始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邊拍嘴裡還唸叨著“警察暴力執法”,錄到後面也就看明白了,原來刑警大人是在主持正義!
於是將鏡頭通通對準了奔潰爆發的趙泰。自以為是地利用輿論來操控局面的趙泰,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最後也會淪為被輿論的對象。
整部電影看下來,最令我驚豔的就是包貝爾了。原以為長著一張喜劇臉,正經不起來的他,竟然將趙泰塑造得絲毫不熟於劉亞仁。
包貝爾總算是找對了自己的戲路,一改往日軟萌形象,狠起來連自己都害怕,猥瑣變態的富二代形象是真的深入我心。
看劉亞仁的狠,我一邊拍手稱絕外還會感嘆他的臉,看包貝爾,就完完全全地毛骨悚然,為其演技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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