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签合同≠有房产证!签合同得抓紧做3件事!否则房子不一定是你的

买房需要经历千辛万苦,还得花费那么多钱,真是觉得生活不容易。而等到房产证终于办下来后,那种心情,宝哥相信只要买过房的人都能理解。

不过,业主拿到房产证之后,别以为所有的事情都做好了,我们还需要进行三个步骤,不然的话可能会出现一些大问题,房子都不一定是你的!

签合同≠有房产证!签合同得抓紧做3件事!否则房子不一定是你的



提醒各位业主,房产证下来别忘记这三步:

第一,签完合同,记得备案!

最近,宝哥收到网友发来的问题:

“去年底我们在城南某楼盘交首付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该签的已经签了,但我们的购房合同开发商一直没有拿去房管局做备案,本该16年12月就交房了,但现在也没有拿到房子。催了开发商无数次了,他们一直还在拖,也不说什么时候解决,这该怎么办?求帮助,万分感谢!”

宝哥提醒大家,签完合同后,一定要去房管局进行备案,审核之后拿到备案号,证明合同备案成功。

房屋备案是为了给一房二卖设置屏障,已经备案了的房屋就不能再备案了,如果变更或撤销备案需买受双方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在有多个买受人且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你的房子已经备案了,法律会优先保护你的。


签合同≠有房产证!签合同得抓紧做3件事!否则房子不一定是你的


第二,要进行一个预告登记

在拿到房产证以前,房子还是开发商的,开发商一旦破产,其名下的财产可能就会被法院查封。

预告登记可以证明即便没有房产证,房子也是你的,不受开放商经营状况的影响。

第三,签添加协议

添加协议的内容是,在房子到手以后,它的最终房款和最终面积。在我们买房子时,预售面积和实际面积可能会有差别。

一般说的实际面积是房管局实际测量的面积,如果是买现房的话,签订合同的时候还要签订添加协议,如果你不这样做的话,则需要在交房的时候来签订附加协议。

在没有正式取得房产证之前,实际就相当于临时的房产证。

买房时,等到所有步骤都完成了,业主们再高兴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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