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自收自支和自籌自支是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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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的自收自支編制和自籌、自定編制有相同之處,也有區別。

事業單位按財政供養方式,分為全額供給、差額供給和自收自支三種類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多半為生產經營類,例如自來水公司、供熱公司、招待所、賓館、培訓中心等。自收自支單位使用的編制,有自收自支編制,也有自定、自籌編制。這三類編制,都是地方政府根據實際需要,自行核定,自行供養的編制類型。

地方政府使用的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是由省級機構編制部門分配的,每個地方的編制總數和各種類型的編制數,都是記錄在案、相對固定的,地方政府無權增加編制類型,也無權增加編制數量。省市兩級編制基本夠用,縣區由於承擔更多的具體業務,事多編少,編制空缺額度比較大。 一些地方為了解決編制使用,自行核定了一部分編制,其中經市級以上機構編制部門備案的被稱為“自收自支”編制,地方政府自行核定、自行使用、自行供養的編制,被稱為自籌或者自定編制。

因此,自收自支編制和自籌、自定編制,在備案方式上略有不同,自收自支編制相對來說更為正式,在一些地方,還被應用於公益類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生產經營類職能改企,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不再存在,因而也就不允許地方政府自行核定、使用編制類型,自收自支、自籌、自定編制必須於2019年6月底前全部撤銷,正式職工調劑使用全額編制,由地方自行招聘的自收自支人員,和合同管理人員不使用編制。

真寧腔調,貼心提示:

文章看點:1、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承擔生產經營類職能,在機構改革中改製為企業;

2、地方政府使用的編制由省級編辦統一核定編制總數、編制類型;

3、機構改革後,地方政府不允許核定和使用編制,自收自支、自籌、自定編制必須於2019年6月底前整改撤銷。


職言管語


是一樣的。

是指事業單位有生產經營或者行政收費職能,生產經營產生的收入夠單位日常開支和人員工資支付。這種單位叫自收自支或者自籌自支事業單位。

如政府賓館,設計院,話劇社,培訓中心,考試中心等等。

事業單位改革以後不再有自收自支單位,以前單位職能全部是生產經營職能的改製為企業。上面提到的那些單位這次改革都會變成企業。有部分生產經營職能的把生產經營職能剝離出去,單位或合併或保留。

以後事業單位只有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

公益一類是指承擔義務教育,基層醫療,公共衛生及一些不宜被市場資源配置的職能。

公益二類指承擔高等教育,非盈利醫療機構等可以收取服務費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過市場資源配置。


乙木說


自收自支事業編制和自籌、自定編制殊途同歸,本質上一樣,但在編制認定上略有不同

事業單位編制類型按照財政供養方式分三種: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全額撥款即由財政全額列支單位運轉費用;差額撥款即財政列支單位運轉部分支出,其它的由單位經營或收費職能彌補;自收自支,顧名思義就是財政不撥款,單位運轉全部由自營或收費解決開支。這三種編制的共同點,就是都經過編制部門認定並登記,屬於國家承認正式編制,符合條件可以在體制內相互流動(自收自支調差額或全額,包括差額調全額,都屬於逆向流動,轉換編制都需要經過編委會,難度係數相對較大),屬於我們在事業單位機構和編制類型上常見的編制。

而自籌或自定編制就不一樣了。

按照編制管理權限,地方使用的行政編制包括事業編,都是經過省級部門核定並分配給市縣使用的,有固定的配額、職數,定職能、定機構、定人員編制,市縣兩級並無增編或減編的權限。由於編制總量限定,地方特別是基層的縣區事務又逐年增加,導致人少事多,無法更好地承擔和開展業務工作。為了解決編制的空缺,一些地方於是採取了折中的辦法,經報當地市級組織人事編制部門統一後,自行核定了一部分自籌自定編制,用於招錄人員填補空缺。這部分編制經費由地方或單位自行籌措,編制只是在市級或縣級編制部門備案,沒有上報省級編制部門認定註冊,只是地方自行核定、自行使用的“小編制”,如同房產權的“小產權”。換而言之,自籌自定編制,只在地方適用,並不具備全省甚至全國通用的法定效應,不能作為調動、提拔的參照,嚴格意義上來說還不能算真正的事業編制。

自收自支和自籌、自定事業編制,一般都使用在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改革的要求,這類單位將在2020年底前全部轉企,取消編制。這意味著,自收自支、自籌、自定事業編制將被全部清理,退出體制範疇。今後,事業單位只有兩種單位: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在編制上也只保留兩種,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自收自支、自籌、自定編制將不復存在,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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