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 中珠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下屬公司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證券簡稱:中珠醫療 證券代碼:600568 編號:2020-003號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一體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226號)文件核准,中珠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珠醫療”或公司)向深圳市一體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行96,071,607股股份、向深圳市一體正潤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發行28,020,843股股份、向深圳市金益信和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西藏金益信和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發行6,671,485股股份購買深圳市一體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體醫療”)100%股權。同時,公司獲准非公開發行不超過74,413,279股新股募集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配套資金。根據發行結果,公司向特定投資者實際非公開增發普通股(A股)74,370,708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1,299,999,975.84元,扣除承銷保薦費27,500,000.00元(其中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1,556,603.77元)後的金額為1,272,499,975.84元,已於2016年7月25日匯入公司在浙商銀行廣州分行開立的賬號為5810000010120100064253的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內,扣除其他直接發行費用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人民幣1,264,515,605.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幣74,370,708.00元,增加資本公積1,192,153,446.42元(其中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2,008,549.29元)。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情況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信會師報字[2016]第711843號驗資報告驗證。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原部分募投項目並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鑑於公司原募投項目已不適合繼續使用募集資金投入,為充分使用募集資金,提高募集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規定,公司擬終止原募投項目“蘭溪瑞康醫院腫瘤放療中心項目”和“嘉魚康泰醫院放療中心項目”。將原計劃募集資金予以變更,變更的募集資金總額為14,400.00萬元,其中:1、北京忠誠腫瘤醫院(以下簡稱“忠誠醫院”)前期建設擬使用募集資金13,200.00萬元;2、成都中珠健聯基因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珠健聯”)臨床腫瘤基因組學產業化項目擬用募集資金1,200.0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0月31日披露的《中珠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終止原部分募投項目並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公告》(編號:2019-092號)。上述變更事項已經公司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配套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簽訂情況和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情況

為規範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而權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忠誠醫院、中珠健聯、中珠醫療和獨立財務顧問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金證券”)已分別與北京農商銀行豐臺支行、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三方監管協議》”)。

新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如下:

三、《三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

忠誠醫院、中珠健聯(以下統稱“甲方1”)、中珠醫療(以下簡稱“甲方2”)與北京農商銀行豐臺支行、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統稱“乙方”)、國金證券(以下簡稱“丙方”)簽署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1、甲方1已在乙方開設資金專項一般賬戶,該專戶僅用於甲方1獲取甲方2募集資金的專項撥款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3、丙方作為甲方的獨立財務顧問,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項目主辦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丙方承諾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募集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履行督導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丙方可以採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每半年度對甲方現場調查時應當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4、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項目主辦人王小江、王萬元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複印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項目主辦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並抄送給丙方。

6、甲方1次或者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且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淨額”)的20%的,甲方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銀行對賬單。

7、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項目主辦人。丙方更換項目主辦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乙方,同時按本協議第十二條的要求書面通知更換後項目主辦人的聯繫方式。更換項目主辦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8、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甲方出具對賬單,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調查專戶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動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註銷募集資金專戶。

9、丙方發現甲方、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後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10、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並依法銷戶之日起失效。

四、報備文件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特此公告。

中珠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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