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新員工入職培訓:員工手冊,值得收藏

新員工入職培訓:員工手冊,值得收藏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範圍

本手冊適用於公司正式錄用員工及試用期新進員工。

第二條 目的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秩序,規範員工行為,讓員工瞭解企業,提高公司效益,保障公司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公司員工手冊。

第三條 要求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手冊的規定以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遵紀守法、作風嚴謹、行為規範、維護公司的名譽和利益應成為公司員工的行準則。公司期望所有員工表現出一種主人翁的責任感、勤奮敬業,模範遵守公司員工手冊準則。

第二章 僱用

第四條 招聘

人事部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規劃,負責對應聘人員的篩選和初步面試,專業技術人員還需由相關部門經理或主管面試。面試合格,經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公司予以錄用。

第五條 體檢和人事記錄

新進員工須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後,方可進入試用期。同時,按照國家規定,要將相關的文件、證明及本人檔案交到人事部,並按要求填寫《員工履歷表》,領用勞保用品和辦理胸卡。

第六條 新員工培訓

1、新員工必須參加職前教育培訓

2、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⑴公司的規章制度;⑵安全知識教育;⑶公司的組織結構;⑷ISO質量認證基礎知識;⑸所擔任業務工作的業務知識等。

1、培訓的方式及時間:脫產培訓半天至一天。

2、新員工培訓由生產技術部、人事部組織。

3、培訓的考核:培訓結束後,須填寫《培訓記錄表》,並經過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考核結果記錄備案。

第七條 試用期

新進員工在入職後3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公司的要求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入手續。

所有新進員工根據與公司所籤勞動合同期限不同,試用期為1-6個月。試用期由公司各部門逐月填寫《新員工月度考核登記表》,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轉正條件的員工可辦理轉正,享受轉正後的工資待遇。試用期表現優異的員工可提前轉正。

第八條 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的簽訂 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每位員工都要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的變更 公司有權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就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變更內容。

3、勞動合同的終止

⑴勞動合同期滿的;

⑵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⑶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⑷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⑸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

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勞動合同的解除

⑴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能隨時解除勞動合同①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②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④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⑵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能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③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④公司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員工權益的;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員工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⑥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的;或者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

第九條 專職工作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不得為個人或其他機構或商業活動從事兼職或專職工作。

2、公司是員工的唯一顧主,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底線是盡職盡責。

第十條 內部調動

1、公司可根據工作和生產需要及員工的業務技術能力、工作表現等,對員工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或崗位輪換。

2、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內部調整的安排。

3、為保證工作、生產連續性,調動時應按規定交接工作。

4、工作變動的員工必須在經培訓合格後指定的時間到新崗位報到。

第十一條 辭職

辭職是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因主、客觀原因而主動申請離開公司的一種行為

1、在試用期內,員工辭職,必須按照公司的離職程序辦理辭職手續。

2、轉正後的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寫出申請,經部門主管簽字批准後,填寫《員工辭職(辭退)審批表》,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月 辭退

辭退是指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為事由,經過一定的程序,公司提出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主要分為:違紀辭退、正常辭退兩種形式。

1、違紀辭退 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或違反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款的,公司有權辭退員工,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將不支被辭退的員工任何補償金。對於嚴重違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員工,公司將追究經濟賠償直至刑事責任。

2、正常辭退 ⑴試用期內,對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可能辭退。⑵其他情況辭退員工,部門主管需提出書面申請和相關證據報人事部,經公司領導批准,提前30日通知員工本人

3、公司在某些確實需要裁員的情況下,可以辭退員工。但公司應當提前30日向員工說明情況下,並書面通知被辭退員工,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補償金。

第十三條 離職手續

1、所有離職人員均需在離職批准後辦理離職手續

2、離職手續包括:⑴離職員工應在離職前和本部門主管辦妥工作交接手續⑵到人事部領取並填寫《**公司員工辭職(辭退)審批表》,依據審批表的內容,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主要包括所領物品、更衣櫃、辦公用品、財務借款、胸卡等物品的退還、退繳手續。

3、財務部、銷售部等部門員工的離職須進行崗位審計,審計報告通過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4、離職生效後,人事部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解除)證明書》;根據員工需要,協助辦理轉移各種社會保險。

第三章 工作須知

第十四條 員工行為準則

1、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忠誠於自己的工作,懷著感恩的心去工作。

2、員工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即: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奮自強,敬業奉獻。

3、員工要努力學習科學文化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崗位培訓技術業務。技術人員要了解和掌握國內外相關專業和本行業科技動態,員工要熟悉本崗位的設備、儀器的性能、使用、保養,熟練掌握工藝操作技能。

4、員工有責任和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員工違反上述規定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員工應賠償因些給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

5、保持公司清潔衛生的環境,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員工要注重儀表整潔,在工作崗位上穿戴規範、整齊。

6、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員工應當提前上崗,做好生產前的準備工作。不得在工作時間吃東西、串崗、聚眾聊天、睡崗,不行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情。要嚴格執行公司的請假制度,除非無法排除的原因,不行事後請假。

7、嚴格禁止員工利用工作和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或貪汙賄賂。一切以公司的利益為重,處處為生產一線著想,為生產一線提供一切使得條件,幫助他們解決困難,任何刁難、拖延、迴避生產一線的工作是絕對不允許的。

8、維護公司信譽,各部門、工段、班組之間要互相配合、互相關心,互相支持,發揮團隊精神,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圍。

9、員工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生產技術規程、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遵守本崗位工作制度,認真觀察生產中出現的問題,作好原始記錄。工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如遇意外情況應及時逐級向上彙報,嚴禁擅作主張。

10、員工要具有良好的人品,積極、主動地為公司的發展、生產與管理出謀劃策,提有得於公司的合理建議。

11、員工應服從各級管理人員的管理,如有不同意見,可逐級報告,對公司做出的決定,員工須無條件的遵照執行。

12、員工要有樹立降低生產成本、厲行節約的思想意識。有責任和義務保護公司財產,有權對損害公司一切財產的不良行為檢舉報告; 員工要愛護公司公共設施,努力營造公司優美的工作場所和工作環境。

第十五條 部門主管、班組長行為準則

1、勤奮努力,勇於拼搏,以身作則,處處志模範帶頭作用。

2、顧全大局,將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追求整體效應,維護團隊精神和公司利益。

3、關心、團結員工,相互信任,坦率溝通,群策群力做好工作。

4、端正工作態度、協調配合,坦然接受別人的批評。

5、實事求是,積極聽取他人意見,主動與每一個人溝通,保持言行一致。

6、堅決執行上級命令,做到令行禁止,提高管理人員的執行力。

7、文明禮貌、以誠待人,謙虛友善,塑造自己最完美的職業形象。

8、對事業充滿信心,遇到任何困難決不氣餒; 用忠誠為公司保駕護航,關鍵時刻挺身而出。

9、主動履行職責,敢抓敢管,敢於承擔責任,讓業績說明自己。

10、要有奉獻精神和敬業精神,處處為公司著想,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恥"的憂患意識。

11、努力學習,不斷進取,提高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時刻保持最佳的精神狀態。

12、轉變觀念,與時俱進,適應合資企業管理理念,時刻行走在公司要求的軌道上。

第十六條 出入管理制度

1、員工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公司,無論因公因私,須持《臨時離崗單》方可離開公司。

2、進入公司的人員要衣冠整潔,衣冠不整者禁止入內(不得穿挎藍背心或短褲)。

3、因公來訪者須填寫會客登記表,經門衛與所訪人員核准後方可進入。因私來訪者須由門衛與所訪人員聯繫,經其部門主管批准後在門衛會客,不得將來訪者帶入公司。

4、攜帶大件物品出門人員,須持有生產技術部開具的證明,由經辦人簽字,交門衛存查。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進行公司,門衛有權將上述物品扣留並交生產技術部處理。

6、員工個人自行車、摩托車、小型車輛須按指定地點存放,所有車輛須按指定區域整齊停放。

7、外來務工人員須持有生產技術部主管經理簽發的施工單,到辦公室領取胸卡,無胸卡者不予進行公司。

第十七條 胸卡管理

1、員工胸卡是確定員工工作部門、崗位及身份的標識,也是進行工作區域的通告證。

2、新進員工在10日內到辦公室辦理胸卡。

3、公司員工應按規定正確佩戴胸卡,胸卡一律佩戴於外衣左胸上方位置,不得遮蓋。

4、外來人員的胸卡由辦公室核發後,用後將胸卡交回辦公室,如不慎遺失須繳納工本費。

5、員工離職時,應將胸卡繳回辦公室。

第十八條 員工考勤制度

1、副經理以上人員實行每天簽到,其他員工上下班實行指紋打卡,常白班每天4將,倒班每天2次。嚴禁委託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

2、員工在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公司,因公事或私事需要離開公司時,須事先填寫《臨時離崗單》一式兩聯,並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批,其中一聯交門衛,另一聯部門留存。因個人事務離開公司時,須打卡後方可離開,在班內返回時應打卡確認,否則返回後的時間不予計算。因個人事務填寫的《臨時離崗單》每月連同考勤表一併交到人事部。

3、門衛當班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每班如實填寫員工打卡登記記錄; 每月門衛負責將工卡或打卡登記表交人事部彙總。

4、員工上下班打卡由生產技術部和人事部共同管理,人事部要依據打卡登記表、工卡對照考勤表認真審核。月末由人事部彙總,交生產技術部、辦公室進行核實。

5、人事部要依據打卡對照考勤表認真審核,對發現違紀問題,按照公司(08)辦發04號《獎懲管理制度》文件執行。

6、獲准加班的員工須填寫《加班審批單》,一份交門衛留存,可予以打卡。

7、員工應愛護打卡機,遇打卡機出現故障、停電等情況不能正常打卡時,應由當班門衛在卡上簽字,其他人員不得填寫工卡記錄,也不行私自調試、修理打卡機,否則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全體員工均應嚴格遵守些規定,凡違反些規定的,一經發現將對當事人做出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 員工出勤記錄

1、考勤員應正確填寫《考勤表》,並保持《考勤表》的整潔,如有塗改,由部門主管在塗改處簽字確認。

2、考勤考核時間為每月21日至下月20日,生產技術部將各部門《員工請假單》及考勤表心齊後交人事部。

3、《考勤表》填寫是以小時計算,保證上下對應關係的正確。

4、員工當月《考勤表》所填寫的內容應與本人《工卡》、《請假單》及《加班審批單》相一致。

5、每月考勤表填寫齊後,由各部門主管簽字並按規定時間上交人事部。

第二十條 更衣櫃的使用

1、更衣櫃可供員工上下班時放置衣服或私人物品,下班時放置工作服。

2、員工之間不得自行互換更換衣櫃,需要更換的到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

3、員工應保持更衣櫃整潔,不得將食品和任何危險品存放於更衣櫃內,更不允許在更衣櫃內外胡亂塗抹。

4、員工如強制打開別人的更衣櫃,必須賠償一切損失,並給予處分。

5、員工應隨時鎖好自己的更衣櫃,如有貴重物品被竊或丟失,公司無義務賠償。

6、員工在公司辭職或辭退時,應騰空更衣櫃並將更衣櫃鑰匙交至辦公室,否則在其離開公司前將被處於罰款。

第二十一條 勞保用品

1、公司向員工提供勞保用品,每位員工都應愛護工作服,定期清洗,保持其整潔。

2、員工離開公司工作崗位,勞保用品必須交還物資部,不交者將原價從工資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 私人訪問、電話

1、在工作期間,員工親友不得來訪,如遇特殊情況下,由門衛通知其車間主任,經允許後,在門衛房接見。

2、員工不得使用公司電話與外界進行閒談、聊天從事與本崗位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二十三條 公共衛生

1、每天上下班後應將崗位衛生打掃乾淨,保持生產、工作場所的環境衛生。

2、在生產、工作場所內切忌隨地吐痰,亂拋垃圾或大聲喧譁。

3、公司的生產、工作區內以及倉庫、洗手間、更衣室、門衛等場所嚴禁吸菸。

第二十四條 愛護公用設施

1、員工應當愛護公司財產,講文明禮貌、文明和平、安全生產。對公司公共設備、設施要愛護使用,一切設備都要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員工應當維護和保養好本崗位的生產設備、工具等生產資料,同時保管好器械、儀器儀表等其它相關器材。

3、在生產中員工發現設備運行出現異常時,有責任及時報告,以便及時處理,修復機器故障點。

第二十五條 保密制度

1、公司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責任與義務,每位員工必須具備良好保密意識的素質。

2、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主要包括:生產工藝相關的設計設備圖紙、工藝流程、指標及參數、各類資料報表、經勞範圍及渠道、公司的經營狀況、產銷策略、技改方案、合同書及公司確定為秘級的資料、信息等。

3、員工的保密義務在公司與員工的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技術保密協議》中已作了明確規定,對於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員工應賠償因此給公司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任何業務信息的透露與公佈都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 計算機的管理

1、員工應當愛護計算機、打印機、複印機以及其它相關硬件設施,同時要愛護使用公司軟件,臺程序及數據庫等,一切按照使用說明進行操作。

2、只有系統軟件和公司允許使用的磁盤才能在公司計算機上使用。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和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3、所有含保密性數據的計算機必須有特別安全裝置或程序,以防止使用不當。操作人員使用或設置的所有密碼必須保密,不得透露給其他任何人,如果密碼洩露,必須立即改變密碼。

4、除非經特別許可並經副總理授權,任何員工不得試圖進入硬件系統、軟件程序或改變計算機設置。

5、計算機使用人員有責任保證數據及硬件設備不受外界干擾及損壞,並保證公司數據不受潛在的病毒威脅。

6、所有的文件必須存盤並定期整理備份文件,避免造成工作時間的浪費。

7、未經許可企圖從公司計算機內複製任何與公司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有關的數據或軟件被視為偷竊行為,公司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四章程 安全規程

第二十七條 安全防護

1、所有人員進入現場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手套、眼鏡及特殊崗位勞動保護)。

2、操作人員上崗前禁止飲酒,並注意上下班交通安全。

3、嚴格按各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隨意更改操作,不經允許不準改變任何工藝條件。

4、一切防護設施、安全標誌、警示牌不得損壞、挪動,需要挪動的,須取得崗位人員許可。

5、如有領導指揮違章操作,員工可拒絕指令。

6、車間內嚴禁煙火,嚴禁吸菸。

7、儘量避免在懸掛危險標識的地方(如高溫、高壓、排氣處、危險品存放處及電氣設備處)停留或穿行。

8、打掃設備、環境衛生時,嚴禁地面積水,廠房地面、操作平臺上要保持乾燥、清潔,以免滑倒傷人。

9、各種設備開車前,都要認真檢查和檢測,否則,嚴禁啟動。

10、嚴禁盤車時起動設備,嚴禁操作非本崗位設備。

11、電氣設備和裝置應經常檢查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是否有損壞。

12、嚴禁用溼手觸摸帶電設備,嚴禁用溼布擦洗電設備。

13、嚴禁跨越運轉設備,嚴禁擦洗運轉中的設備。

14、嚴禁正面對正在運轉的機械密封,以免甩液傷人。調節機封要戴好防護鏡。

15、嚴禁依附樓梯、操作平臺及欄杆休息。

16、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

17、所有管道閥門操作時,必須處於關閉狀態,以免串料造成冒槽和傷人事故。

18、進入地坑作業時,要穿戴好勞保,保持地坑中空氣流通,並要有人在地坑外面監護作業。

19、酸類、鹼類,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類分開存放。取放化學藥品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摔碰。

20、禁止在車間裡進行與生產無關的活動,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八條 緊急情況處理

1、各種安全裝置發生故障或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彙報,以便及時處理。

2、遇到鹼燒傷,應用大量清水或3%硼酸水進行就地衝洗20分鐘以上,然後送醫院進行處理,如面部燒傷,必須先沖洗眼睛後,再處理其它部位。皮膚上粘有酸時要脫去汙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充分沖洗汙染皮膚,如果是腐蝕性強的酸要用2-5%的碳酸氫鈉溶液中和沖洗。

3、如果藥品濺到口裡,要立即漱口。

4、一般性的外傷可用各車間配備的藥品進行處理,嚴重的要立即送醫院。

第二十九條 工傷事故程序

1、公司為全體員工辦理了"工傷事故保險"和"意外傷害險"。

2、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實施現場救護,傷情嚴重的必須立即派人送醫院救治。

3、工傷事故發生後,各車間(部門)主管應立即報告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或經理,協助受傷者做好善後處理,同時上報公司領導。生產技術部安全員在24小時內報工傷保險部門,並向主管部門報告。

4、主管安全的副經理負責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發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或防範措施的建議,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上報公司安全委員會審批。

5、發生輕微工傷事故不需要住院的,先由本人寫出事故經過,再由部門召開事故分析會,然後上報生產技術部調查處理。

第三十條 防火安全

1、員工應嚴格執行公司的消防措施和安全規程,公司內嚴禁煙火。

2、各車間、部門的滅火器放入指定地點,不得隨便移動。所有員工都要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滅火器在沒有火情時禁止使用,並按照使用年限及時補充。

3、如發現起火,應首先判斷起火的部位和燃燒的物質,用相應的滅火器撲救。發現火勢不易撲救時,要迅速報火警119。在消防隊未到達現場前,要採取緊急措施控制,如斷開電源,撤離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勢蔓延。起火現場必須有專人指揮,防止混亂。及時疏散員工撤離現場,減少傷亡。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最重要的是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忌慌亂,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第三十一條月 安全彙報制度

1、為了保障生產、設備安全,員工有責任向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彙報不安全的操作或事故隱患。

2、員工如果在公司發現任何可疑人員及違法行為,應當立即向門衛或部門負責人進行報告。

員工薪資和福利

第三十二條 基本工資制度

1、公司實行以崗位績效工資製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並根據內外環境的變化不斷調整、完善。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特殊支付工資三個單元構成。

2、崗位工資:是體現崗位相對價值,依據工作分析與崗位評價結果而設置的工資單元。

3、績效工資:是體現員工個人績效或單位績效的工資單元,由公司的生產經營和效益狀況以及員工個人的績效考核結果綜合確定。

4、特殊支付:是為滯支付員工加班加點工資、誤餮費、夜班津貼、勞保補貼、崗位保健、年功工資、交通費、保密費等其他需要特殊支付的項目而設置的工資單元。

5、公司實行定崗定人、以崗定薪、薪隨崗變、合理分配的薪酬制度。

第三十三條 特殊支付

1、勞保補貼、崗位保健:公司不同崗位的工作範圍、工作環境,根據員工的實際出勤超過半月享受全月標準,不超過半月不享受勞保補貼和崗位保健。

2、倒班補貼:員工工作時間在夜班範圍之內,且連續工作4小時以上,小夜班補助額6元/天.人,大夜班補助額15元/天.人。

3、誤餐費:根據員工實際出勤,在工作時間享受工作餐補助,常白班、白班和小夜班各5元/天.人。

4、年功津貼:根據員工進公司時間的長短,貢獻大小,每滿一年為10元,100元封頂。

5、交通費:根據員工實際出勤,超過半月享受全月標準,不超過半月不享受交通費。

6、保密費:公司按照保密協議每月向員工支付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加班工資

1、員工加班部門應在當月安排其調休,不能調休的,公司應向員工支付加班工資。

2、每位員工的平均小時工資為: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21÷8

3、公司按以下標準向員工支付加班工資:工作日加班,按本人的小時工資的150%支付;休息日加班,按本人的小時工資的200%支付;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本人的小時工資的300%支付。

第三十五條 新進員工薪酬待遇

1、新進員工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限薪酬待遇為轉正後的80%;

2、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轉正條件的員工,簽訂一年的勞動合同,薪酬待遇為同崗位工資的80%;

3、對進公司滿一年的員工,從技術水平、熟練程度、基本工作能力滿足崗位任職要求,薪酬水平與同崗位薪酬水平保持一致。

第三十六條 工資的支付

1、工資的計發日期:每月通過員工銀行帳戶支付工資,上月21日到本月的20日為支付的月工資。

2、公司為每位員工開設中國銀行帳戶,開戶費由員工個人交納。

3、離職員工和新進公司員工的工資按當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4、員工轉正定級工資是以到公司上班報到期限為準,提前轉正的從批准當月享受定級後的工資標準。

第三十七條 社會保險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司為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

2、依據相應比例為員工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地,個人繳納部門由公司從員工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繳費規定

1、繳費基數:以員工崗位工資為繳費基數,超過上一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上一年當地職工月平均的300%為繳費基數。

2、繳費比例:養老保險公司繳納20%,個人繳納8%;醫療保險公司繳納6%,個人繳納2%;工傷保險公司繳納1.5%,,員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公司繳納2%,個人繳納1%;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失業保險個人繳納部分暫由公司代繳。

第六章 工作時間和假期

第三十九條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40小時的工作制度。工作時間為正常班: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春秋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由於公司生產需要實行倒班制度,倒班實行三班倒,即:

白班:8:00~16:00

小夜班:16:00~24:00

大夜班:24:00~8:00(次日)

3、員工應當按照部門負責人制定的排班計劃進行倒班、值班或加班加點,公司也可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第四十條 加班

1、公司有權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要求員工加班,但必須嚴格控制加班時間,每月累計加班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2、員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時間由部門負責人決定,加班前應填寫《員工加班審批單》,經主管經理審查核準後,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執行。

3、各部門對加班數要嚴格控制,能安排調休的以調休為主,不支付加班工資。因加班或值班發生的調休每人每月不得超過兩個。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加點,只給同等時間的調休,不發加點工資。

5、凡領取了加班工資的當日,不得同時享受夜班補貼和誤餐費。

6、屬休班性質的加班,事後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7、調休在三個月之內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給予加班工資。

8、因工作、生產需要,經批准需要加班,員工不得無故拒絕加班。

第四十一條 法定休假日

1、員工每年享有11天的法定休假日:

⑴ 元旦:一天 ⑵ 春節:三天 ⑶ 清明節:一天 ⑷ 勞動節:一天

⑸ 端午節:一天 ⑹ 中秋節:一天 ⑺ 國慶節:三天

辦公室將根據國家發佈的節假日休假辦法及公司生產需要下發通知,做出有關節假日休假安排。

2、在保證公司生產正常運行情況下,可要求員工在法定休假日進行工作,並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十二條 帶薪年假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未滿20年的員工,於第二年開始,每年享5個工作日的帶薪年假,以後每在公司工作一年增加一天帶薪年假,最多不超過10天花板已滿20年的,帶薪年假為15天。

2、休帶薪年假拆零使用時,每次最少保用4小時。

3、休帶薪年假需提前申請,填寫《員工請假單》批准後,方可休假,員工的帶薪年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4、為保證生產正常運行,各部門負責人應提前為每個員工計劃和安排休假日程。

第四十三條 患病或非因工傷負傷醫療期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六個月;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2、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員工休病假,須於病後24小時內本人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並填寫《員工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請假,同時向部門主管出具縣以上醫院就疹證明。

4、特殊情況或急病,應託人電話通知部門主管,三日內補填請假單並出具縣以上醫院就疹證明。

6、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內每發生一天,扣發一天的崗位、績效工資。

7、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連續休假者,需縣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其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不享受績效工資。

第四十四條 事假

1、員工請事假,必須至少提前1天提出申請,並填寫《員工請假單》,主管可視生產、工作情況批准或不批准,或建議更改請假時間。

2、如遇特殊情況,須在當日電話通知產管經理,上班扣立即補填《員工請假單》。

3、員工當年請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 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15天,超過的視為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4、事假不超過10天(含)的,扣發假期內崗位、績效工資;超過10天的,扣發假期內崗位工資,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

第四十五條 工傷假

1、員工因工負傷,必須在24小時內報告人事部。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進入工作醫療期。

2、工傷醫療期由指定醫院證明不能出勤者,經公司主管部門確認後方可休假。

3、工傷醫療期在停工留薪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4、嚴重工傷,以勞動能力鑑定委員化進行工傷認定和評殘等級鑑定,其休假按照當地《工傷保險條例》進行。

第四十六條 探親假

1、探親假指家不在本地的,回家路程在200公里以外的。

2、夫妻兩地分居的,員工可享有一年一次探親假,假期為30天。

3、未婚員工探父母的,一年一次假期為20天。

4、探親假是指員工與配偶、父母團聚時間,探親假不包括路程。上述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

5、試用期、實習期員工轉正後,可享受探親假。

6、員工探親假往返路費,公司報銷火車硬座和公共汽車費用,超額部分由本人負擔。

7、員工在規定的探親假和路程期內,假期內崗位工資照發,不享受績效工資。

8、符合休探親假的員工必須由本人提前一週寫出申請,填寫《員工請假單》,經班組、車間(部門)同意後,所生產技術部、人事部審查,然後所公司領導批准。

第四十七條 計生假

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實行避孕、絕育、人工流產等計劃生育措施,其休假程序必須由女工委員和本部門委派一名女工陪職工醫院接受計劃生育手術;手術後,根據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按程序辦理計劃生育請假手續。

2、接受絕育手術的假期為15天,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假期為15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時假期為42天,上環、取環假期為3天。

3、假期內崗位工資照發,不享受績效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法規規定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產假。其中在預產期前可休產假15天,分娩後可休75天。難產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女工(24週歲以上)可享受30天獎勵假。

2、女員工嬰兒不滿一週歲,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哺乳,哺乳時間每天兩次,每次60分鐘,雙胞胎90分鐘(包括路途時間),超過時間累計按事假處理。

3、懷孕女員工在懷孕到第七個月時,持醫院證明,告知生產技術部,以便不再安排加班和夜班。

4、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休假的,不享受產假,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5、休產假提前一週申請休假,填寫《員工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休假。假期內崗位工資照發,不享受績效工資。

第四十九條 婚假

1、員工(試用期員工除外)結婚可享受三天帶薪婚假。晚婚員工(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可享受七天獎勵假。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前或後半個月內使用主,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2、未婚員工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婚假。

3、申請休婚假必須持結婚證,並且需提前一週申請,填寫《員工請假單》,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

4、假期內崗位工資照發,不享受績效工資。

第五十條 喪假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或子女去世,可享受三天帶薪喪假。

2、員工申請休喪假,填寫《員工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第五十一條 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的,按1小時事假處理遲到、早退60分鐘以上的,有正當理由的按事假處理,無正當理由的按曠工1天計算。

2、無故不到崗或雖經請假沒得到批准而不到崗的,塗改或假造證明不上班的均按曠工處理。曠工1天扣當月3天工資,曠工2天扣當月10天工資,曠工3天以上,視為自動離職,並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 批假權限

1、員工請假均需填寫《員工請假單》,填好後先由班組、車間(部門)簽字,然後交由生產技術部經理簽字。

2、各部門主管批假權限為1天,2天(含)報部門經理批准,3天(含)以上報人事部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批准。

3、各部門主管請假,須經人事部經理審核,生產技術部經理簽字同意,副總經理批准。、

4、副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須經人事部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批准。

5、員工報發生的調休,經主管經理簽字認可後,報副總經理審批。

第七章 績效考核

第五十三條 指導思想

實施以產量指標、經濟指標、設備管理和基礎管理與績效工資掛鉤的模式,以安全穩定為前提,以優化指標、節能降耗為中心,實行百分制考核。圍繞強化管理,細化考核指標,建立公平的競爭機制和科學的評價體系,強化績效溝通人,促進公司各項工作目標全面實現。

第五十四條 考核分類

1、績效考核的最終目的是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以達到企業的生產經營目標,績效考核的結果可以直接影響到員工的薪酬調整,績效工資發放及職務升降等諸多員工的切身利益。

2、績效考核分為:試用期考核、日常考核、年度考核。

3、考核的具體實施由生產技術部、人事部共同負責。

4、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由公司主管領導負責,其它員工的考核由生產技術部負責。

第五十五條 試用期考核

1、對重要崗位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公司將對其在原單位的工作背景、工作表現以及業務能力、技術水平進行背景調查。

2、招聘的管理和技術人員,部門負責人須每月對新員工進行一次評估,並填寫《新電工月度考核登記表》,根據考核結果提了出是否同意聘用的意見,試用期結束後上交人事部。

3、操作崗位的員工按照試用期,每滿一個月,部門負責人對新員工做出考評意見,填寫《新電工月度考核登記表》,如果順利通過試用期考核,並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人事部,然後對員工進行轉正定崗。

4、凡試用期內員工能達到崗位要求,部門可隨時做出中斷試用的決定,將考核登記表填寫完整,標明試用不合格或中斷試用,並通知員工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

5、人事部將試用期合格的材料上報公司負責人審批。

第五十六條 日常考核

1、日常考核是每月對員工和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考核結果直接與績效工資掛鉤。

2、員工和一般管理人員的考核由車間、部門負責人,按照績效考核結果經上一級主管批准後,由生產技術部交由人事部統一發放。

第五十七條 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是對員工全年工作綜合評價,是結員工調薪、晉升、獎懲、培訓的重要參考指標。

2、根據員工和管理人員的日常考核情況,每年進行一次工作績效年度考評。考核年度為上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2月20日是。

第八章 員工教育培訓

第五十八條 培訓目的

1、為提高員工的思想素質和技術素質,促進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公司對員工實行有計劃的教育培訓制度。

2、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進行有關提高文化素質和技術與管理能力的學習,培養自覺加強學習的積極性,並結合公司的發展目標進行個人職業生涯的設計。

第五十九條 管理人員教育培訓

1、培訓目標:培養管理人員的角色意識和敬業精神,提高管理人員的領導方法和領悟藝術,促進與員工之間的良好溝通。

2、教育培訓的內容:⑴管理人員樹立角色意識;⑵領導方法和領悟藝術;⑶各部門通過相互交換信息解決問題;⑷學習解決問題的方法和程序等。

3、培訓的方式:一是採取授課講解;二是討論談體會。

4、測定管理人員教育培訓計劃實施效果,填寫《培訓應用效果測定表》。

5、公司會計人員和個別專業性較強的人員,參加國家規定的有關培訓。

第六十條 員工繼續教育培訓

1、公司鼓勵具有第一學歷的員工,開展為公司所用專業的第二學歷成人自學活動,旨在提高員工的學歷水平,以培養員豐富的文化知識,養成高尚的文化素質。

2、凡參加第二學歷繼續教育的員工,須填寫《電工第二學歷繼續教育登記表》。

3、公司將合理安排學習與考試時間,做到學習、生產兩不誤。

4、教育培訓經費:所學專業課程全部考試合格並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書,公司將給予一次性獎學金,本科獎勵3000元,大專獎勵2000元,中專獎勵1000元。凡享受一次性獎學金的人員,必須為公司服務一定的年限,其中本科5年,大專3年,中專2年,服務不到所限,退回一次性獎勵。

第六十一條 崗位技能培訓

1、崗位技能培訓是各部門針對生產工藝對員工技術素質的要求所實施的培訓,旨在提高員工操作技能和設備維檢修水平,滿足公司生產不斷髮展的需要。

2、對要求持證上崗的特殊作業人員,如電工、電焊工、冷凍機工、司機和財務人員等,公司將委託地方有關部門培訓,由公司組織培訓和考核。

3、工藝操作員工的培訓,由公司組織培訓和考核。

4、培訓的內容包括:ISO質量認證基礎知識、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化工操作工一般知識及技術工種專業規範。

5、培訓結束後,必須組織考試和考核,並與當月經濟責任制掛鉤。

6、部門崗位技能培訓結束後,須將培訓情況予以記錄保存,並送人事部備案,人事部據此作為對員工評估或定級的依據之一。

第六十二條 轉(換)崗位培訓

1、對即將轉(換)崗位的員工在轉(換)崗位之前在進行培訓,以期達到在新的崗位上能夠訓練地操作。

2、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知識教育及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相關知識。

3、各部門在員工轉(換)崗位之前,須向生產技術部、人事部提交員工轉(換)崗位申請,須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培訓,並填寫《培訓登記表》,交人事部備案。

4、培訓考核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進行轉(換)崗位。

第六十三條 教育培訓的管理

1、公司員工教育培訓的組織由生產技術部、人事部共同負責。

2、按照年度培訓計劃,每年不定期地確定培訓時間、內容和師資人選,使培訓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

3、教育培訓工作有記錄、有考核,其結果作為晉級、定薪的依據之一。

4、培訓經費:公司每年按比例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用於員工培訓、外聘師資、外派培訓和繼續教育獲得畢業證書的員工。

5、人事部負責審核整理員工所有的培訓記錄並存檔。

第九章 員工獎懲

第六十四條 目的

獎勵是對員工在為公司工作期間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所給予的物質和精神上的褒獎,目的在於表彰先進員工及其模範行為,倡導良好的敬業精神及優秀品質。

懲處是違反和破壞制度和各種行為, 是杜絕不良風氣,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維護公司正常的管理和運行。

第六十五條 獎勵

1、員工獎勵分為以下三種:通報表揚、評選優秀員工、特別貢獻獎。

2、獎勵的方法:

⑴ 視情節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⑵ 年終累計員工一年中的獎勵次數,作為全年考核的依據,按照考核結果對員工給予適當獎勵;

⑶ 獎勵由工會、生產技術部組織實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⑷ 對年終被評夥優秀員工的給予國內旅遊一週的獎勵。

3、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或集體予以通報表揚:

⑴ 熱愛本職工作主,勤奮努力,技術超群,業績顯著者。

⑵ 管理有方,使生產、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⑶ 團結協作,助人為樂,無私奉獻,是員工學習的榜樣。

⑷ 其他有利於公司或公眾利益行為,且事蹟突出者。

4、對有下列表現之一或公眾予以評選優秀員工:

⑴ 對生產技術或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採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⑵ 精心維護生產設備,節約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⑶ 節約物料或廢舊利用,卓有成效者。

⑷ 領導分配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並達到預期目標者。

⑸ 檢舉違規及損害公司利益行為者。

⑹ 勇於負責,採取措施,阻止危險事件或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使其他員工或公司免於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5、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或集體給予特別貢獻獎:

⑴ 這公司發展、進步做出特殊貢獻的。

⑵ 管理上有重大改進,在提高產量降低成本的消耗,成效顯著者。

⑶ 對設備維護事宜,搶檢修任務提前完成,因此而增加經濟效益者。

⑷ 在生產、工藝技術、創新的管理方法等方面,有發明、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實施取得重大成果或成效顯著者。

⑸ 對採購供應、銷售、會計處理、人力資源利用等方面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經濟效益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⑹ 見義勇為、奮不顧身、不避危難,使公司或他人免於受損者。

⑺ 一年內曾記功二次以上者。

第六十六條 懲處

1、員工懲處分為五種:

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或解除勞動合同。

2、懲處的辦法:

⑴ 視情節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⑵ 由生產技術部、人事部和工會組織實施,公司分管領導或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

3、有下列情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給予通報批評,並處罰30元。

⑴ 一個月上下班未打卡一次者;

⑵ 一個月上班期間,外出沒有填寫《臨時離崗單》私自外出一次者;

⑶ 一個月上班時間未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一次者;

⑷ 一個月上班時間洗澡一次者;

⑸ 一個月工作時間有串崗、聊天、打鬧或做與工作無關的個人事情一次者;

⑹ 一個月門衛值班人員對外來人員未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一次者。

⑺ 違反操作規程或由於操作不當,給公司造成損失價值在300元以下者;

⑻ 凡遇本條未敘述到的問題,影響公司利益情節輕微的,給予通報批評。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且有具體事證者,應給予警告處分並處罰60元,影響年終獎5%。

⑴ 一個月上下班未打卡3次者或一個累計滿6次者;

⑵ 上班時間吸菸、睡崗者;

⑶ 飲酒後操作設備或駕駛車輛者;

⑷ 未按規定提取樣品或分析人員做假樣一次者;

⑸ 一個月上班期間,外出沒有填寫《臨時離崗單》私自外出2次者或一個累計6次者;

⑹ 一個月上班未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二次者或一年累計6次者;

⑺ 一個月上班時間洗澡二次或一年累計6次者;

⑻ 一個月查崗時,班長不在,電話聯繫10分鐘見不到人者,視班長脫崗一次者;

⑼ 一個月門衛值班人員對外來人員未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3次或一年累計6次者;

⑽ 未經允許擅帶外人進公司參觀者;

⑾ 違反操作規定或由於操作不當,給公司造成價值在300以上及1000元以下者;

⑿ 一個月工作時間有串崗、聊天、打鬧或做工作無關的個人事情二次者或年累計6次者;

⒀ 凡遇本條未敘述到的問題,雖影響公司利益但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且有具體事證者,應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並處罰200元,影響年終獎10%。

⑴ 不服從上級主管或經理管理,工作拖拉,消積怠工,給工作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者;

⑵ 未按規定擅自改變生產、工作方式,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⑶ 私拿公司或他仍財物者;

⑷ 一年內受警告處分二次者;

⑸ 私自塗改文件、資料、原始記錄者;

⑹ 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或監督不利,致使部屬發生錯誤,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⑺ 違反操作規程或由於操作不當 ,給公司造成損失價值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者;

⑻ 凡遇本條未敘述到的問題,而影響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利益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且有具體事證者,應給予記過處分並處罰300元,影響年終獎30%。

⑴ 違反公司保密制度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⑵ 同事之間打架鬥毆或酗酒鬧事者;

⑶ 一年內嚴重警告二次者;

⑷ 一個月遲到、早退累計五次,或一年累計10次者;

⑸ 違反操作規程或由於操作不當,給公司造成損失價值在5000元以上及10000元以下者;

⑹ 不服從上級主管和經理管理,工作拖拉,消積怠工,給工作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年內累計二次者,待崗一個月培訓,工資為試用期工資,培訓結束後,另行安排工作。

⑺凡遇本條未敘述到的問題,而影響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利益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處分。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且有具體事證者,應給予記大過處分或解除按勞動合同。給予記大過者連續三個月每月處罰300元,扣除全年年終獎。

⑴ 無故曠工滿三個工作日者;

⑵ 違反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者;

⑶ 連續請事假超過15日,一年內請事假超過30日者;

⑷ 在公司內打架鬥毆或酗酒鬧事兩次者;

⑸ 一年內記過二次者;

⑹ 違反操作規程或由於操作不當,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⑺凡遇本條未敘述到的問題,而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記大過處分或解除按勞動合同。

第六十七條 賠償

1、由於員工的故意或擅自行為而造成重大過失,使公司蒙受經濟上的損失時,除接受處分外,並應負責賠償責任。

2、造成經濟損失後,所賠償的金額由公司財物部門核定後按適當比例確定。

第六十八條 規定

1、以上對獎勵和懲處僅做出原則性的規定,獎勵和懲處包括但不限於以上所列條款的範圍。

2、今後公司所頒發的任何有關補充規章制度,都將自動成為獎懲制度的一部分。

第六十九條 程序

1、各級管理部門有權並有義務對其下屬的突出表現、過失行為提出獎勵和懲處意見或建議。

2、對員工的獎勵和懲處,由所在單位主管或主管經理根據事實填寫《獎懲建議申請表》,提出獎勵或懲處建議並經由員工本人及部門主管簽字後,送交人事部。

3、員工的獎勵或懲處決定公司給予通報,《獎懲建議表》由人事部存檔,並作為員工提升、調薪、評職稱的主要依據。

4、受紀律處分的員工如對處分決定不服,可向上級提出申訴或異議,由人事部所公司總經理後重新審定。但是員工不得以此理由停止工作或履行職責。

5、經調查核實,如發現對員工的獎懲不當時,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出予以加重、減輕或撤消的決定。

6、受處分的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或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公司有權將其交由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第十章 職稱評聘

第七十條 原則

為適應公司生產發展有需要,鼓勵員工努力鑽研技術,立足本職崗位成才,激發廣大員工的生產工作熱情,在員工中評聘技師、高級技師和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

第十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 手冊解釋

1、對於本手冊適用的管理對象,公司有權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獨立地進行勞動人事管理。與此相應,凡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想悖的任何勞動人事管理行為,公司員工有權提出異議。

2、本員工手冊公佈之日起生效,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2005年1月1日印刷的《員工手冊》同時作廢。

第七十二條 修改和補充

1、公司人事部有權根據政府的勞動法律法規對本員工手冊的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的內容以書面形式公佈。執行時以修改過的內容為準。

2、員工應隨時關注新發布的各項規定,這些規定雖未列入本手冊,但公司正式批准後,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

第七十三條 手冊管理

1、本員工手冊印製成冊,全體員工人手一冊。

2、員工手冊是公司財產,員工應愛護和保管好手冊,並且在終止僱用時交還人事部,否則將處以30元的罰款。

關於對《考勤管理制度》有關事項的修改規定

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公司(08)辦發第05號《考勤管理制度》有些條款已不能適應公司管理的需要,現將有關條款進行修改。

一、文件中第四條第二款"帶薪年假"中的"帶薪年假拆零使用時,每次最少使用4小時"。修改為"常白班員工拆零使用帶薪年假時,每次使用4小時(即半個工作日),倒班員工不得拆零使用帶薪年假"。

二、文件中第四條第三款"病假"中"員工休病假,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並填寫《員工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請假。回崗後需向部門出具縣以上醫院就診證明"。修改為"員工休病假,須於病後24小時內辦理請假手續,同時出具縣以上醫院就診證明,每次請假不得超過三天"。

三、文件中第四條第三款"病假"中"特殊情況或急病,應在班前託人用電話通知,回崗後補填請假單和出具縣以上醫院就診證明。無醫院證明的病假按事假處理"。修改為"特殊情況或急病,應託人電話通知主管,確需住院的,三日內補填《員工請假單》並出具縣以上醫院就診證明和醫療保險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每次請假不得超七天。無醫院證明的病假按事假處理"。

四、文件中第四條第三款"病假"中"請病假每發生一天,扣發一天的崗位工資、績效工資"。修改為"病假不超過5天(含)的,扣發假期內崗位工資、績效工資 病假超過5天,扣發假期內崗位工資,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

五、文件中第四條第三款"病假"中"因病需連續休假的,需縣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其工資按當地最低標準計發,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修改為"因病需連續休假的,需縣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醫療保險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其工資按當地最低標準80%計發,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

六、文件中第四條第四款"事假"中"員工當年請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日,連續事假不得超過15天日,超過的視為自動解除勞動合同"。修改為"員工當年請事假累計不得超過20日(含),連續事假不得超過10天(含),超過的視為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七、文件中第四條第四款"事假"中"事假不超過10天的,扣發假期內崗位、績效工資;事假超過10天,扣發假期內崗位工資,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修改為"事假不超過5天(含)的,扣發假期內崗位、績效工資;事假超過5天,扣發假期內崗位工資,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

八、文件中第四條第八款"產假"中"休產假前一週申請休假,填寫《員工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休假。假期內崗位工資照發,不享受績效工資"修改為"女員工懷孕3個月後,到河津市生育保險管理服務中心,辦理生育保險。休產假須提前一週申請休假,根據生育保險管理中心開具休假證明,填寫《員工請假單》,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假期內工資由生育保險服務中心發放,同時須交納個人各種社會保險費用"。

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本規定解釋歸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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