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省防指公佈2020年度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

近日,省防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據各地上報,對外公佈了2020年我省9個重要城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的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和三大江堤、四大海堤、21座大型水庫及23座防洪重點中型水庫的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詳見附表),接受社會監督。

省防指在通報中要求,各級責任人要切實履行防汛抗旱職責,迅速上崗到位,熟悉預案內容和工程情況,督促各項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實,保障防汛安全和供水安全,努力維護社會的安定、穩定。要嚴肅防汛抗旱工作紀律,對因翫忽職守、工作不力等造成嚴重損失的防汛抗旱責任人,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各地要逐級、逐部門落實和公佈防汛抗旱責任人,接受群眾監督。

省防指公布2020年度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重要城市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

省防指公布2020年度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三大江堤、四大海堤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省防指公布2020年度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大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省防指公布2020年度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省防指公布2020年度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防洪重點中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省防指公布2020年度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省防指公布2020年度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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