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调解故事」升职饮酒丧了命,谁担责?

「调解故事」升职饮酒丧了命,谁担责?

4月24日,一对母子愁眉苦脸地来到沁源县司法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寻求帮助,经调解员仔细询问,原来该男子的父亲王XX不久前因升职,请单位同事孔某、郭某、李某吃饭,饭桌上四人把酒言欢,以致散场时四人或多或少都饮了酒。

「调解故事」升职饮酒丧了命,谁担责?

散场后,其他三人将王XX安置在李某家中休息后便各自回家,李某由于要干农活,吩咐妻子招待王XX后便出了家门,谁知王XX在三人走后随即也骑摩托离开李某家。王XX在归家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去世。

沁源县司法局党组得知此案详情后格外重视,立即指派调解员调查调解此案。调解员接到通知后随即开会研究讨论选择恰当的调解方案。

「调解故事」升职饮酒丧了命,谁担责?

4月26日上午,调解员特地到四人工作地向郭某、孔某了解事故当天的详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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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调解员与李某谈话。经此次谈话我们了解到:事故当日上午,死者王XX已经与李某在死者家中饮酒,晚上四人聚到一起王XX再次饮酒,并且据其他三人所言,事故当日晚上王XX是主动请其他三人吃饭。

「调解故事」升职饮酒丧了命,谁担责?

4月28日,调解员到四人吃饭的饭店,有义村某农家乐了解四人当晚的饮酒情况。根据服务员所言,四人当晚吃饭是王XX自己带的酒,从面色上看无法判断王XX喝了多少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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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事故发生已有月余,很多说法无从考证,事实调查存在难度,究竟孰是孰非无法下定论,调解员只能从三位当事人的说法中找漏洞进一步还原案件真实情况。

4月28日,调解员到死者家中了解死者家属的初步调解意愿,以及向死者家属分析此案的案情、责任分担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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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调处中心调解员到沁源县交警支队了解事故现场的情况。据了解,事故现场很干净,没有酒瓶及酒瓶碎片,基本说明当晚王XX自带的酒已喝完。

「调解故事」升职饮酒丧了命,谁担责?

5月15日,调处中心收到王XX的尸检报告及酒精含量的鉴定结果,王XX体内酒精含量为185.09mg/ml,死亡原因是重度颅脑损伤。

「调解故事」升职饮酒丧了命,谁担责?

5月15日,调解员到某焦化厂针对此案展开调解。经过将近半个月的调查了解,案情基本明了。三个被申请人对共同饮酒的事实认可,于情、于理、于法三人应给予王XX家属一定的补偿,但由于王XX是主动邀请三人饮酒且酒后三人已安置了王XX,故死者本人应承担此案的主要责任,其他三人承担次要责任。

「调解故事」升职饮酒丧了命,谁担责?

双方当事人一开始各执己见,补偿数额悬殊太大,但调解员反复对双方进行说服劝导,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孔某、郭某、李某三人共同赔偿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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