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鄭州市2018年市區小升初入學政策發佈,消除大班額 審查嚴厲

鄭州市2018年市區小升初入學政策發佈,消除大班額 審查嚴厲

鄭州市教育局發佈了《鄭州市市區2018年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統稱通知),《通知》明確指出堅持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堅決消除大班額,入學審查依舊十分嚴格。

一、免試相對就近入學

繼續堅持免試、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

繼續堅持免試、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具體操作辦法原則上以小學畢業生家庭真實住址所在路段、街道等所在社區居委會為基本單位,相對就近升入初中。小學畢業生家庭住址的審定工作以小學和區中招辦為主。審查確定小學畢業生家庭真實住址,要堅持小學畢業生隨父母生活的原則,父母不在市區工作的隨監護人。家庭住址不在畢業學校所在區的畢業生,回家庭住址所在區參加就近分配。凡跨區參加就近入學的畢業生,畢業學校所在區和接收區的中招辦要認真審查其家庭住址。

二、堅決清除大班額

實施清除大班額專項計劃,確保超大班額零增量,嚴格控制擇校,2018年秋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目標,56人以上大班額比例有更大下降。

三、體育藝術特長生入學

允許具有體育、藝術和科技潛質的小學畢業生本著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在規定的入學範圍內選擇與自己潛質相應的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特色學校(班)和校園足球特色學校。非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非特色學校(班)不得接收體育、藝術(音樂、美術)生。

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特色學校(班)和校園足球特色學校不得已文化課考試為名對學生進行選拔,只能進行專業測試,並擇優錄取。體育、藝術(音樂、美術)生招生工作由市中招辦體藝組組織實施,科技生的招生由學校按招生方案進行,中學組審核,中招辦審批。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基本不變,須持鄭州市居住證、父母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戶籍所在地的戶口薄、父母身份證,到實際居住地所在區中招辦報名,經區中招辦審查同意,分配到相關初中就讀。居住地所在區與務工單位所在區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區入學。

五、對選擇鄭州外國語中學的畢業生入學實行各區小學推薦、區中招辦審核、市中招辦審批的辦法。

面向中原區接收2個班,面向金水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航空港區接收4個班,其餘的入學計劃就近分配。

中原區和金水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及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航空港區推薦生的名額,由各區中招辦按1:1的比例,將推薦生名額分配到各小學。

各小學在推薦學生時要尊重學生意願,公開、公正、公平的推薦,將綜合素質合格、外語能力突出的學生確定為推薦對象。

推薦工作要做到推薦名額公開、推薦條件公開、推薦辦法公開、推薦結果公開,接受學生和家長監督。

六、選擇市區民辦學校的畢業生入學。

市區民辦學校的入學工作在市中招辦的領導和管理下統一進行。市、區中招辦負責審查批准其入學方案,監督其對市教育局下達的入學計劃的執行。各區教體局和各小學不向民辦學校推薦學生,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民辦學校根據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自主錄取新生,不得采取考試的方式進行選拔招生。依據省教育廳的要求,繼續探索和完善民辦學校的招生辦法。

七、對照顧對象入學。

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好對留守兒童的關愛政策,確保每一名適齡留守兒童、少年按時入學接受義務教育;要做好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幫扶,確保不因家庭貧困而失學;對殘疾兒童要區分不同情況,依法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要落實《義務教育法》及相關政策規定,按有關要求和程序,對少數民族小學畢業生入鄭州回民中學予以適當照顧;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駐鄭部隊現役軍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予以適當照顧;對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隊員的子女予以適當照顧。(高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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