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簡單明瞭的職員股權管理辦法

簡單明瞭的職員股權管理辦法

職員股權管理辦法

1、 職員由行使股票期權而取得的股權,享有與公司其他股權同樣的分紅的權利;

2、 職員出資取得股權後,公司向職員發放出資證明。出資證明記載下列事項:

  • 1) 職員姓名、身份證號、出資證明證號;
  • 2) 出資日期、股份數額、出資金額;
  • 3) 董事長簽章、公司印鑑及發證日期。

3、 在公司上市之前,未經公司書面許可,職員股權不得轉讓或出售;公司上市後,職員股權的出售和轉讓辦法將根據公司上市的相關規定另行制定;

4、 在公司上市之前,職員取得股權,一律不得退股,但下列情況除外:

  • 1) 死亡;
  • 2) 喪失行為能力;
  • 3) 退休;
  • 4) 辭職
  • 5) 辭退或除名;
  • 6) 調動。

5、 當上列除外情況出現,職員應無條件的將所持股份出售給公司。出售的價格按上年度公司帳面淨資產價值計算。

(本文作者鄧玉金,資深HRD,知名培訓師,《招聘的8節實戰課》著作者,公眾號:鄧玉金人力資源實戰,轉載請註明作者和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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