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方大特鋼:關於《寶華公司訴本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金融研究中心訊,方大特鋼(600507)3月7日發佈公告,關於《寶華公司訴本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結案,案件審判結果為原告勝訴。

本案中,原告是山東寶華耐磨鋼有限公司,被告是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鋼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1、原告:山東寶華耐磨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華公司”) 2、被告: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訴訟機構名稱: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4、訴訟請求:被告向原告履行直條螺紋鋼筋的交貨義務(貨值74750666.66元)。被告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原告賠償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損失(自起訴之日起至被告實際給付之日止)。被告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二、訴訟的案件事實及其理由 根據寶華公司《民事起訴狀》陳述,本次訴訟的案件事實與理由如下: “原、被告於2015年5月26日原、被告簽訂《鋼材購銷協議》,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購買直條螺紋鋼筋,交貨地點為被告倉庫,原告應向被告交納年履約保證金60萬元,原告於每月分三次按旬(每月分三旬,即:6日前、16日前、26日前)均協議量額度向被告預付貨款。被告於每月26日至次月5日,6日至15日,16日至25日分三期進行結算,並在月底向原告開具增值稅發票。 合同簽訂後,原告按約履行了貨款給付義務,但被告向原告履行了部分交貨義務,尚有價值74750666.66元的貨物至今未能交付給原告。”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本次訴訟案件對公司本期及期後利潤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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