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5 国资积极“买壳” 所为何来?

9月11日晚间,梦网集团、华英农业同时披露,将向其所在地深圳、河南省信阳市政府下属的国企,转让部分股份、控股权,或进行股权合作。前一天的9月10日,怡亚通等3家公司也公告称,控制权已变更或可能变更,而接盘方无一例外都是地方国资。

粗略统计,2018年年初至今,至少已有22家上市公司,向地方国资大比例转让股份或控股权。国资在A股市场上频频出手“扫货”的情况前所未有。种种迹象表明,国资通过“买壳”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大股东的步伐,已在陡然加快。

民企经营困难 “卖壳”求生

尽管今年以来的股权重组案中,国企担当“买壳”者的案例还只占较低比例,但9个月22起这个数字已经创出了新高,这是值得注意的现象。

从前民企担任“买壳”主角,原因很好理解。一方面,以前上市的国企,特别是地方国企,大都经营困难,上市就是为了圈钱,但由于其存在很多先天不足,这种不足并未随着上市而克服,上市只能通过出售控股权来维持上市资格。另一方面,IPO审核制早期偏向于国企,“买壳”给民企提供了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因此,国企和民企一拍即合,使“买壳重组”成为A股市场经久不衰的重头戏。

但是,随着审核制不断严格,一些资质较差的国企也难以上市圈钱,另外,民企上市已经不像早期那么困难。更重要的是,随着近年来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入,国有资产面貌出现很大变化,特别是一些国企,多次改革以后,无论是资产质量还是带给股东的回报,都处于较好状态。

此外,随着改革深入,国有资产已被赋予新的职能,它们一方面要进入某些不适用市场竞争的行业,向民众输送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又需要进入一些竞争性行业,以此推动国资保值升值。因此,挑选合适的上市公司掌握其控股权,享受上市公司成长带来的红利,成了国资的选择。相比之下,一些已在A股上市的民企,由于市场经营遭遇困境,甚至像以往的国企一样面临难以继续在资本市场生存的局面。对这些企业来说,“卖壳保牌”同样可算是市场条件下的合理选择。

A股上市公司控股权买卖的变化,是产权重组的新动向。对于这种新动向,总的来说可以持肯定态度。各种资本在市场上互相参股、渗透,正体现了我国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促进、共同发展的特点,有利于上市公司实现优化组合。

“买壳”应提倡场内举牌交易

当国资积极“买壳”成为A股市场引人注目的现象时,我们还是有必要从这种热潮中看到一些问题。资本市场是市场化色彩最为鲜明的领域,这种色彩在很多方面与国资所承载的功能是有不同的。按照官方论述,国有资本要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这就告诉我们,国有资本的主要功能是投资公共服务性行业。

当然,国有资产并非不能进入竞争性行业,这也是目前的国资改革政策所允许的,但在我国目前的市场格局中,国资企业占很大优势,民营企业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把控股权转让给国资,正是民企艰难在资本市场的反应,这是一个值得忧虑的问题。

最近,某财经名人发文表示,私营经济应该逐渐离场,这一荒谬的主张受到了舆论普遍批评。但是,这位名人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反映了目前市场上对民营经济的偏见。因此,舆论批评其错误观点是必须的,但除此之外,国资在市场中如何行使好自己的责任,保护民营资产的合法权利,更是值得注意的问题。当国资在资本市场上攻城略地,是否构成对民营资本的排挤,对此必须严肃对待。

目前国资受让上市公司控股权,都是通过场外协议交易完成的。这种大宗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不影响场内交易价,但当国资成为这种交易的主角时,就需要警惕国资利用其强势地位操纵交易价格的情况发生。因此,如果国资确实有进入某上市公司担任控股股东的必要,其应该更多地选择场内举牌的形式,这不仅能够推动股市的活跃,还可保证交易的公平性。

各种资本在市场上的地位是平等的,但目前国资在事实上拥有比民资更强大的市场优势,这就需要国资承担更多的责任。国资在各种所有制的资本中,具有特殊性质,在资本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方面,国资也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而不是满足于对一般资本的要求就可以了。

本文源自证券市场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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