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公司要辞退一个20多年的老员工,但他不同意走,怎么办?

微小维生素


企业要做百年老店、知名品牌,各种用工方式要经的起推敲、评价。

现有《劳动合同法》2008年施行、2012年修订,越来越符合现实需要,在法制社会,对企业用工要做到合情合理。



本题从企业角度出发,讨论主动辞退20多年工龄员工,从道义上说,有点不好接受。但企业宁愿承担赔偿金,也要辞退该职工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法律条文太繁杂,这里简单说明辞退该员工可能依据的两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合理解除合同

根据第40条、46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金额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我们取整20年计算,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该职工20个月工资。

注意事项:

1、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工龄有零有整,那么,未满六个月赔付半个月工资。六个月到一年之间的按一年计算。

二、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第87条规定,按照第47条的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计算。

也就是参照上述第一种赔付金额的二倍执行,按20年工龄计算,应支付4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因为各种原因不同,不能说的太详细,具体法律条款大家可以查资料看。但总的来说,不论什么原因,应优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这样才有利提升企业凝聚力,不会造成企业信誉等各方面损失、影响。


河东三叔


公司要辞退一个20多岁的老员工,但他不同意走,怎么办?

你是HR吗?你是老板吗?不管你是谁,你在拿着裁员的大棒,要拿一个为公司奉献了20年的老员工开刀,你在做坏事,是不良HR,是无良老板。虽然我鄙视你,但为了让你下辈子能做个好人,我还是愿意告诉你该怎么做!

方法一:直接辞退他,赔他40个月的工资

20年工龄的老员工,该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意味着只要员工不犯严重错误,公司是不能不补偿辞退的。你现在想让他走,正规渠道就是赔40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宁愿赔他40个月的工资,他不愿接受赔偿,而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你就造成让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事实,比如他的岗位已被其它员工替代或者取消他的岗位,这样法院会判决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应当支付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不上班期间的工资和缴纳社保,如果结案时间花一两年,那老员工又可以多拿好多个月的工资,这样公司是损失大了些,但却很能宽慰老员工的心--谁让你违法辞退老员工呢?总要付出一点心痛的代价。



以下是普法时间,请学习: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方法二:不安排他工作,让他每天无所事事,忍受不了内心的无聊后发疯的离职

比如,撤掉老员工的办公桌,搬走他的电脑或设定登入权限限制他使用电脑,不安排他任务,让他每天无所事事,让他最后忍受不了内心无聊的煎熬而主动辞职。这招是每个老板或HR必须掌握的逼迫员工主动辞职放弃赔偿的伎俩,对一般劳动者往往奏效。但对于工龄20年的老员工或者熟悉劳动法的员工,也许你就被弄得灰头灰脸的。因为你这么做也是违法,老员工会以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理由要求赔偿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样,公司还是要支付其在方法一中所提的40倍工资和诉讼期间的工资等等。


以下是普法时间,请学习。

所谓劳动条件,是指工作任务、劳动的场所和设备等员工提供劳动条件所必备的要素。在现时的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情形是因单位不安排工作内容和任务、限制员工工作的权限,导致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而被认定没有提供劳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方法三:等到老员工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再终止他劳动合同

老员工在你公司上班了20年,如果来你公司之前在其它地方又上了十来年,那么他的年纪离退休年龄60岁也没几年了。你不如继续安排他工作继续履行合同,这样每月发他工资,让他退休时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了,那样你也不用再支付赔偿金了。--这是你最省钱的方法,老员工熟悉公司流程,熟悉工作任务,可能效率慢一点,但胜任工作是没问题。你继续聘用他,一方面可以节省40个月的赔偿金+仲裁期间的工资,另一方面你也不用招其它人来顶替他的位置而额外发给其它人工资--这样一算,比你逼员工辞职赔偿稳赚不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想轻易辞退老员工,没门。还是按照我的方法三办理吧--做个良心企业家或者良心HR会得到很多点赞的。


职路弯弯


回答动不动就要去法院的,我真怀疑你们身边有没有20年的老员工。你们知道在一家公司工作20多年意味着什么吗?那可是员工的整个青春年华,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不到你死我活的地步怎么可能对簿公堂。

我们几千人的公司,一个大事业部七八百人,工龄超过20年的,也就区区十几个人而已。而这些人无一例外都对公司发自内心的热爱,真的是“以公司为家”。那种深入骨髓的真挚感情藏都藏不住,没感情的早就跳槽走了。


“自古职场如青楼,不许青楼见白头”,我们公司也和很多公司一样,是比较无耻的,天天都在琢磨怎么搞掉这些20多年的老员工,但不管中间闹了多少不愉快,最后这些老员工都是拿了“N+X”补偿走的,没有谁会去法院或者仲裁。

公司搞走20多年老员工的方法,一般就是“三板斧”,这也几乎是所有公司搞走老员工的方法了,提前学习一下,说不定以后用的着:

1、连哄带骗

就是HR、直接领导、大领导轮流跟老员工谈判,基本是威逼利诱,连哄带骗,用的最多的招数就是“现在签字还可以多拿补偿,耗下去补偿就少了”。“这是总部的裁员决定,谁也改不了”。总之和拆迁说服钉子户没啥区别。

老员工要做的就是:别信那一套,你就耗着,反正工资照发,我见过啥也不干,耗了一年多的。建议你耗几个月拿补偿走就是了!

2、强制难受

表现在各种方面,比如你家明明在A城市,非要调你去B城市工作;你明明是做A工作的,非要让你去做不熟悉的B工作;全公司都知道A和你不对付,偏偏让你去和A搭档干活;小A还是你招过来的,非要让你汇报给小A;还包括给你调低职级等等。总之让你难受,让你痛苦,让你不能接受。

老员工要做的就是:如果你不想走,还是耗着,反正工资照发,丢点脸没啥,不过最后都是坚持了一段时间,就拿补偿走了。

3、终极武器

如果你非不走,公司只好动用终极武器,那就是在你20几年的职业生涯中,寻找你违法劳动纪律的事情,比如报销有没有虚报,比如有没有违纪违规事件等等,一般总是能找出来点的,找不出来还可以诱导别人举报你,这事很多公司都办过。最后拿着这些材料找你,你也不好说什么。

老员工要做的就是:通知裁员后,工作要格外小心,别违规违纪,让公司找不到把柄。公司找到把柄后,那就拿补偿走人!

老员工不想走,无外乎是给的补偿不够!公司给你玩“三板斧”,无外乎是不想给太多的补偿,事情其实非常简单。但不管怎样,最后老员工还是都拿了补偿走的,这是我比较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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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再出发


公司辞退一个员工,一般只有两种原因:1.公司原因,如经营不善,业务改变等,需要裁掉相关人员。2.员工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方面员工能力不足,各方面素质无法胜任现有岗位。另一方面是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

本文中的员工被辞退,如果不想走,具体怎么办,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公司原因辞退员工。员工是可以要求不走,但如果非要员工走,那就要严格按照违法辞退员工的标准进行赔偿,也就是2N+1。因为企业用工,是要遵循双方自愿原则的,也就是企业和员工都要同意,这样双方才可以继续合作下去。但现实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也就是劳动者只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企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要解除劳动合同,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因此,他如果不肯走,那企业依法进行赔偿也是可以的,但代价很大。

二.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如果员工是因为这种原因被辞退,那员工是没有赔偿金的,而且他必须走。但企业要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也就是规章制度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公示,且已告知劳动者。

最后,我觉得企业和员工是共赢关系,他为你们公司奉献了20年,说明他是很忠诚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能力不足,不敢跳槽,但我觉得,善待老员工是一家优秀企业的胸怀。如果他没有过错,我建议看看他是否可以做别的岗位?如果实在不行,那就和他沟通,依法对他进行赔偿,也许这样对双方都好。企业不要想着坑员工。

我是刘仕祥,是一名资深生涯规划师,演讲口才教练,国家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管理者,著有书籍《在最能吃苦的年纪,遇见拼命努力的自己》《直击人心:从0到N职场沟通术》。


刘仕祥演讲思维课


这是很现实的一个问题,不用谈什么劳动法和人性,在利益面前,即使是亲情又能怎么样?你又不是没看见过争夺财产而反目的一家人,谈劳动法也没什么用,大家都没时间去打官司,而且就算你有时间,你所付出的不一定能弥补你所失去的。

义愤填膺只能证明一个问题:你还年轻!

从题主所问,既然想辞退了,就说明公司绝对没有挽留的余地了,也不像有个答主想的那么复杂,又分析老板的意图,又分析不想走的原因等等,如果公司想安置你,问这个问题就没意义了,老板想辞退你,无论是个人恩怨还是公司变动,都说明你无法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了,从你不想走这个侧面也反映出这个问题了,所以,既然老板决定不要你了,那好,爷走就是了,如果没这个尊严,我想也确实是哪个公司都不想要的人。

发泄个人情绪没有用,我是回答问题的,既然不想走,怎么办,你也不能让保安拉出去,又不能打110,毕竟这么多年的老员工了,从感情上也做不到,我觉得就直接了当的说清楚,从哪天哪天开始,老板说这个岗位取消或者不需要人员了。我想作为一个有点自尊的人都不会赖着不走,如果真不走,每天照常来的话,那就让他待着,什么工作都不分配给他,我想慢慢的他也就想开了。


封笔多年


任何一家公司,作为经营性的实体,都是要讲利益的,这是公司经营存续和发展的本质。

一个员工在企业里面,无论资历多老,一旦不能继续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价值,甚至在自己的职位上造成了负面作用,影响了其他人的晋升发展和公司文化的提升,那他的离开就是时间问题了。

虽然我们很多人都认为企业应该是一个讲人情味的地方,尤其是一个在企业中“奉献”了20多年的老员工,是否要走到辞退的这一步,在我看来,这是必须做的,如果企业都讲人情,忽略了效益的本质,最终的结果很可能导致企业的亏损和倒闭,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对于辞退的问题,我认为即便是员工存在工作能力不足、过失等问题,但是为了顾及员工的心态和企业的形象,我的建议还是采取稳妥的方式进行操作为宜,可以有以下几种点:

1、主动的沟通,毕竟企业和员工之间也像两口子过日子,需要双方觉得合得来才行,确实不行了,该分手就得分手;

2、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按最多2N+1的倍数支付工资补偿,让员工觉得即便是离开也是受到尊重的;

3、让员工认识到公司发展到相应阶段的时候对员工能力的要求,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以及其他同事的发展情况;


尽量取得理解和互信,是维持长期关系的一种必要手段,如果员工觉得受了委屈,离职之后到处说公司的坏话,那么对于公司来说,即便省下了赔偿金,声誉的损失可能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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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爸爸聊育儿


我是靖蜀黍,我关注职场动态,我就是喜欢在职场中奋斗的你的样子,酷~

我知道大部分的回答应该都是对于公司或者老板的谩骂和鄙视,为什么会将一个已经在公司服务了20多年的老员工就这样无情的辞退?还有没有良知和道德底线呢?

其实虽然这个题目很简单,但在靖蜀黍看来背后其实没有那么简单,我们把这个题目分解成两部分

公司要辞退一个20多年的老员工

核心问题是公司为什么要辞退20多年的老员工,根据我的分析可能有几种原因,一是公司已经没有合适的岗位适合老员工;二是老员工不愿意提升自己,倚老卖老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三是某些事情公司需要老员工来背黑锅;四是公司已经入不敷出就快倒闭。

其中第一种和第二种主要的原因是在老员工,是老员工的不愿意与时俱进,养着老员工已经严重影响公司企业文化和团队的和谐,公司不得不辞退他。对于这种情况,重点在于向老员工说清楚辞退的原因,特别是在老员工已经出现不适应当前工作要求的时候,就应该多次采用谈心、警告的方式,提早给他释放压力,并在这个过程中留下谈心、教育和警告的证据,如果一而再再而三,老员工还是如此,则表现出辞退的无奈,同时给足赔偿金,这样老员工也就无话可说,并且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要挟公司或领导。

而第三种和第是种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公司运营不善出现问题,并把责任转嫁到老员工身上,这个一个方面做好说服工作,最后关键就是用足够的钱去安慰补偿老员工,当然如果公司要倒闭了,在尽可能的前提下赔偿向老员工倾斜也是应该的,所以,最终还是钱的问题,钱到位了,也就不会有异议了。

老员工不同意走

这种状况的原因也有几种,一种是公司没有按照国家《合同法》的规定给予足够的赔偿;二是在辞退过程中不够尊重老员工,没有及时说明清楚他被辞退的原因,感觉受到了侮辱和忽视;三是不认同被辞退的原因,老员工感觉受到了不公平对待;

老员工不同意走,真正背后的原因其实不是说服没有做到位,就是钱没有给够或者心凉了,之后就比较容易跟公司杠上了。

怎么办?

一方面做好说服工作,最好是公司高级领导直接出面向老员工解释说明辞退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到老员工心服口服。

另一方面,一定至少要按照国家的规定予以赔偿,虽然可能是一笔很大的数字,但企业错误在前,这也是没有办法要面对的损失,否则老员工上仲裁庭起诉,后面企业的损失可能更大。有人情味的公司还会再额外补偿,以感谢老员工20年的付出,这样,还有什么老员工会死赖着不走呢?

另外一点就是所有的补救方式一定要照顾老员工的面子,老员工已经服务公司那么多年了,总不能丢了脸回去,对于工作了20年的老员工,很多时候面子比补偿还要重要!

辞退20年的老员工总是悲哀的事情,但只要做事做到有理有据,老员工还是跟企业有感情的,也不会愿意为了自己的退休费跟一个工作生活了20年的企业对簿公堂!除非真的是受了大委屈,老员工受了大委屈,根本原因就在于人力资源和老板并没有做好解释工作,这个时候只能尝试的补救了!

靖蜀黍没有在一个单位待过10年以上,也许我的这些论点和论据只是个人的一厢情愿,如果你有相关的经验,你可以怼我!指导我!教我!


立青仙森


公司人员需要一定的流动,才有利于不断发展。有的公司新鲜血液不足,导致自身逐渐被行业淘汰。那么对于公司来说,如何辞退一名20多年的老员工呢?



一、辞退原因

站在员工的角度来看,他们会认为企业缺少人道主义,没有考虑员工晚年生活。

正如打油诗:千辛万苦进银行,为谁辛苦为谁忙……若得时光可回首,此生不愿进银行。一般来说公司辞退员工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公司正在发展转型,需要裁员,尤其是一些没有优势的老员工。另外一种是个人自身原因。有些老员工倚老卖老,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有些是自身的职场素质无法胜任岗位。



二、如何解决?

若员工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直接辞退。但若是没有,最好的办法就是运用法律手段。这位员工在公司已经工作二十年,而正常情况工作十年以上就需要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辞退员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公司强制解除职工的和劳动关系的方面,公司需要向员工付出经济补偿金二倍的经济赔偿金。当然还是在双方协商好的情况下。



综上,职场很残酷,时刻做好被淘汰的准备。公司辞退一名20多年的老员工,也是为公司发展做打算。但辞退的时候注意方式方法。对此,你是怎么看待的?更多问题欢迎关注交流,成长路上我们一起前行!


许悠然


针对这个问题,看了不少回答,感情因素占据了绝对优势!不得不感叹,中国还是一个很有人情味的社会。但是,感情替代不了规则,感性不足以撼动理性。

先说一个真实的案例,我们一家分公司有一个工作20多年的老员工。年底前,安排员工购买发票,把部门未使用的招待费8000元一次性报销了,留待部门日后集体活动使用。很不幸,这位部门经理被下属举报到总公司。事实很快查清楚了,必须有个处理结果。当时公司就出现了两种声音,一是事情不大,才8000元钱,也没有装进自己口袋里,从轻处理即可;另一个声音来自上层领导,坚决予以辞退,绝不姑息。前一种声音是大陆领导,后一种声音来自于香港籍领导。因为在香港领导看来,这是底线,无法触碰,钱多钱少无法改变行为性质的。

回到题主的问题,公司要辞退一个20多年的老员工,为什么?

一是要老员工违法乱纪、违反了公司制度规定,造成公司严重的经济损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老员工工作技能差、工作态度差,无法跟上公司发展要求;

三是公司经营困难,需要减员来消减成本;

四是公司无合理理由,只是为了压缩成本,提升利润,借故解雇老员工。

五是......

总之,剔除无良老板、无良公司的违法辞退,一家正常的公司就不应该辞退老员工吗?哪怕是老员工造成重大损失?哪怕是老员工消极怠工、工作技能差?

再谈谈奉献:劳动者打工,付出体力与知识技能,老板支付工资,谁奉献给了谁?老员工奉献了青春,潜台词是公司支付的工资太少,不足以弥补青春损失,所以理所应当给老员工工作机会,哪怕客观上老员工已经无法胜任工作要求吗?倘若如此,不参加工作的人就不会老去吗?不参加工作、即将老去的人,应该向谁索要青春损失费呢?

情感归情感,道理归道理,不能因为情感避而不谈规则;当然,也不能因为规则,一点情面也没有。若是因为重大工作失误、违法乱纪之事辞退,可能就由不得老员工不同意;若是工作技能、工作态度问题,建议优先考虑调换到一般岗位,或者加以培训,争取让老员工安然降落;若是实在无法将就,那就友好协商吧,按照法律足额给予老员工经济补偿。当然,若是企业经济实力比较强,能够超出法律规定予以特别补偿,更是值得提倡的。

作为身在其中的HR,有些工作不能不做,职责使然;但是应该做一个有温度的HR,毕竟公司全员都在看着老员工的去处,毕竟我们也只是打工大军中的一员而已。


人力资源沉思录


公司要辞退一个20年以上的老员工,但是老员工自己不愿意走的话,怎么办?

第一:最好的办法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常的情况下,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企业和员工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该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是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一旦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可以解除合同。

那么假如要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必须企业和员工协商,如果协商一致解除,企业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那么一般是工作一年就补偿一个月工资。如问答中20年的老员工,那么就是支付:20年*过去12个月平均月工资=20个月工资。

假如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要支付双倍赔偿金,也就是要支付:20年*过去12个月平均月工资*2=40个月工资。

第二:员工要注意什么?

很多老员工,因为被企业辞退,一气之下旷工或迟到,那么这是相当愚蠢的做法。员工一旦发现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要做以下准备:

1)准时上班下班,以防企业以你旷工或迟到为理由而“将你一军”,反咬你是不合格的员工而辞退,那就可惜了!

2)大部分企业,尤其私人企业没有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你就要寻找可以证明你工龄的依据,比如说工资条、社保明细、打卡记录等等!

3)收集企业企图单方面辞退你的证据,比如领导给你的短信、或者邮件等等;

4)资料收集齐全,双方仍没有协商一致,那么你可以到相应的劳动仲裁告该企业;


最后,在职者切勿盲目发怒,而导致最后的协商破裂。最好的办法还是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毕竟未来有可能江湖再见。

职场上的你,觉得有道理吗?


我是职场达人“萍行职场”,感谢你的关注,升职加薪有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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