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省高院發佈6起環境資源典型案例:曲江三居民起訴環保局

昨日是第47個世界環境日,省高院發佈了6起環境資源典型案例,並通報了兩年來全省環境資源案件的審判情況。

省高院副院長譚曉峰介紹,兩年來,全省各級法院共受理檢察院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75件,其中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72件。2016-2017年,全省三級法院新收環境資源案件1135件,審結1098件。

耕地內挖砂取料

92.8畝耕地遭破壞

2013年1月開始,白某某私自與湯峪鎮孫家坡北村三組、孫家坡南村六組簽訂低產田改造協議,非法在耕地內挖砂取料,共造成92.8畝耕地遭到毀壞。2016年10月21日,經藍田縣國土資源局現場踏勘驗收,涉案的92.8畝耕地經復墾後達到種植要求,同意驗收合格。

西安鐵路運輸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白某某有期徒刑兩年,宣告緩刑兩年,並處罰金1萬元。

廢酸傾倒閒置土地上

致土壤汙染

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陝西弘宇科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鄭某、法定代表人劉某為提高鹽酸銷量,在不具備化工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情況下,承諾幫助購買鹽酸的企業處置生產後的廢酸。鄭某指使員工將廢酸傾倒在東祝村閒置土地上,約600平方米土壤被汙染,生態環境總損失271200-811200元。

經西鐵中院主持調解,被告陝西弘宇科工貿有限責任公司願承擔35萬元,用於生態環境修復。

告環保局被駁回

二審判決認為批覆具可訴性

周某、王某、左某是西安曲江新區曲江意境小區及曲江大道中鐵國際城小區業主。曲江意境小區位於西安曲江新區集中供熱一期項目以西520米,中鐵國際城小區位於該項目以北480米。西安市環保局於2015年10月29日受理了西安曲江新區聖元熱力有限公司提交的《西安曲江新區集中供熱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並主持召開聽證會,於同年12月8日作出《西安市環境保護局關於西安曲江新區集中供熱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並於2016年1月15日在其官網上發佈該批覆的公告,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該批覆不服可提起行政訴訟。周某、王某、左某不服該批覆,提起行政訴訟。

西安鐵路運輸法院一審認為,周某、王某、左某的權益與西安市環保局的批覆沒有法律上的必然利害關係,其不是該批覆的相對人,裁定駁回其起訴。二審法院認為,本案所訴批覆具有可訴性。周某、王某、左某在曲江新區集中供熱一期工程建設項目所在地附近居住,有遭受項目環境汙染影響的可能性,與西安市環保局作出的批覆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故其具有提起本案訴訟的主體資格。遂裁定撤銷一審裁定,指令一審法院繼續審理本案。

省高院同時公佈的另外三起環境資源典型案例是:“白某電鍍廢水暗管排滲坑獲刑10個月”、“未全面履職,佛坪縣林業局被判違法案”以及“安康朱某非法捕撈水產品案”。(華商記者 寧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