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陈仓:推行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纪实制度

为进一步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在不断健全完善“一意见两清单”和区镇村三级责任体系的基础上,近日,陈仓区着眼履责留痕、问责有据,向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副科级领导干部制发《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纪实手册》600余册,使知责明责更清晰、履责尽责更到位、督责问责更有据。

该手册作为真实反映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情况的载体,对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分别进行了明确。列明了党组织领导班子主体责任6个方面、15个小项;纪委监督责任4个方面、11个小项;党组织书记 “第一责任”4个方面、10个小项;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 3个方面、8个小项。手册实行“一年一记”、“一事一记”,采取全程纪实方式,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人员、工作措施等关键要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履责情况随时记录,亲自填写,将各项责任落实到日常具体工作中,体现到个人的岗位分工中,从而实现履责全程留痕,变纸上谈“责”,为行动见“责”。区纪委通过“日常检查+比例抽查+年底考核”的方式,对纪实情况进行季度审查和年终考评,及时核实“记实手册”中主体责任清单填报的工作记录、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考评结果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推行纪实制度,通过纪实管理使各级领导干部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在注重日常管理的同时以书面记录方式,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果同步固化,确保履行职责全程留痕,检查考核一目了然,执纪问责有据可依,构建了“责任可界定、履责可记录、进度可追踪、时效可追溯、失责可追究”的责任落实闭合链条,以有形抓手倒逼无形责任,避免落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确保领导干部在落实两个责任中不当“二传手”,时刻系好“安全带”,戴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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