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黄国昌为“核食说”再告洪秀柱诽谤 仍败诉!

黄国昌为“核食说”再告洪秀柱诽谤 仍败诉!

中国台湾网6月21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时代力量”党主席黄国昌去年因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接受“罢昌”议题采访时指黄“支持核食进口”“支持毒品除罪化”要求洪限时道歉不成提告,台“高院”推持一审判决,认为洪秀柱所言是可受公评之事,判决洪秀柱无罪确定。

去年4月3日洪秀柱当时以国民党主席身份在嘉义市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地方民众对于黄国昌支持核食进口、支持毒品除罪化,还有配合民进党诸多违法乱纪的言行,当然引起民众的痛恨及不满”,黄国昌因此提起自诉控告洪妨害名誉。

台北地院判决洪无罪,黄不服提上诉,台“高院”审理后认为,洪秀柱指黄国昌“支持核食进口”及“支持毒品除罪化”都是事实陈述,攸关台当局“食品安全政策”及“刑事政策”,都与公共利益有关。

台“高院”表示,黄国昌及所属“时力”党团于“立法院”会议的日本核灾食品进口提案内容可知,洪秀柱是依据此资料有相当理由确信黄采取“支持核食进口”的立场,虽未能精确表述黄的立场与意向,但没有故意捏造虚伪事实,没有诽谤故意。

台“高院”指出,纵使“支持毒品除罪化”与黄的真实想法有所出入,或造成黄的不快之心理感受,仍不能指该言论将产生黄的社会人格贬损的效果;洪是针对公共利益有关的评论,属于善意发表言论的阻却违法范围,受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保障,判洪女无罪定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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