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 做好经济普查 摸清新时代“家底”

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什么要进行这次普查?我省普查如何实施?普查对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如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张国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中共福建省委机关刊《海峡通讯》记者专访。

做好经济普查 摸清新时代“家底”

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其目的和意义具体有哪些?对我们的经济生活有哪些影响?

答: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2018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这次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我国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战略行动和重大决策。它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经济领域的大事、要事,更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既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省情省力调查。此次普查将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省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做好做实统计的基础性工作,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

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摸清新时代经济家底,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将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于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如期实现赶超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做好经济普查对政府宏观管理至关重要,对企业微观活动也有很大作用。从微观上来讲,通过经济普查,可以得到各行各业的生产规模、经营情况和供求状况等详细资料,能客观了解宏观经济和行业信息,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企业正确判断行业发展和市场走向,适时作出生产经营决策,赢得市场先机和竞争优势,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对于老百姓来说,国家掌握了正确的信息,在制定社会保障标准、教育、卫生、扶贫、再就业安置、社会民生领域等政策时将更加人性化,更有针对性,使经济社会发展利益能够惠及普通百姓。作为个人来说,也能够通过对普查信息的了解,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有利于个人对就业、消费、投资等作出选择。

问:请介绍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具体时间和内容。经济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哪些?经济普查对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18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2018年是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是进行动员部署,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订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做好普查物资准备,开展单位清查等;2019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0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经济普查对象有权要求普查员对其提供的商业秘密资料进行保密。对普查工作享有监督权,有权揭发、检举普查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问:据了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均要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请介绍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架构,经济普查人员将如何产生?他们在普查工作中有哪些职责和权力?

答:为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委编办、省委综治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等部门。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统计局,由省统计局等43个省直有关单位组成,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省政府通知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普查队伍是整个普查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精挑细选、严格把关,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优先从参加过普查或具备一定财务、统计、经济知识的人员及综治网格员、居(村)委会干部、城乡教师、待业大中专毕业生、在校大中专学生中择优选聘普查员,从各级普查机构干部、乡镇统计员、乡镇分片包干干部、各类驻村干部中择优选聘普查指导员。

经济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普查员负责组织指导经济普查对象填报经济普查表,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员的工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

问: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目前进展如何?下一步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为2018年度的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基础性工作,大事大抓,常抓不懈。2018年1月15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7月30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经济普查工作视频会议,对全省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作为牵头单位的省统计局每月召开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推进会,狠抓普查工作落实。目前,全省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物资保障、方案制定、宣传动员、人员选聘、业务培训、划区绘图和单位清查等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展开,有序推进。

现在离普查标准时点2018年12月31日不足4个月,时间紧,任务重。下一阶段,将根据国务院经普办统一安排,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基层普查机构。机构及其队伍是做好普查的组织保障。目前省、市、县、乡四级普查机构已基本组建完毕,但部分地方仍存在人员少、力量弱、办公条件差等问题。要抓紧建立健全村级普查工作机构,尽快充实各级普查人员、改善办公条件,形成一个机构健全、人员精干、运转高效的普查组织体系,为经济普查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设备。普查经费是确保普查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工作报酬是各地普查经费落实的重点和难点,这事关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工作报酬,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合规合法合理。要认真做好普查物资设备采购和配备,及时发放到位。

三是深入开展宣传动员。经济普查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搞好宣传动员是顺利完成普查的关键之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精神为主线,积极组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运用新闻报道、领导访谈、专题专栏、发布普查公告,播放普查公益广告和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对经济普查工作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动员,大力宣传普查目的意义、普查主要内容、普查对象权力与义务等。同时,通过设立户外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开展咨询活动、利用微博微信、向手机用户发送普查短信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高经济普查知晓率和影响力,增强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提高其依法及时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

四是抓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普查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要选聘组建一支思想好、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队伍。要精心组织业务培训,确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明确任务和职责,掌握普查相关法律法规、普查工作纪律、普查方案、调查技巧、普查工具操作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确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能集中精力参加经济普查工作,保持普查工作队伍的稳定,不得随意抽调普查人员从事经济普查以外的工作。

五是组织开展单位清查。做好单位清查工作是事关普查数据质量的大事,只有清查工作全面、准确、到位,现场调查登记工作才能有条不紊、不重不漏。按照全国统一部署,8-11月份将在全省开展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清查既要摸清楚有哪些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又要知道他们都在哪,都从事哪些活动,这是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的关键环节,是开展普查登记前的重要一步。要通过准确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绘制普查地图,对普查小区内的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拉网式”逐家逐户清查,特别是对于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一户多照、异地经营等现象进行排查,确保普查对象全在册,为正式登记普查打下扎实基础。

问:普查数据质量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经济结构日益多元、企业信息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的当下,普查机构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切实摸清、摸全我省经济的现状,找准、找实经济的底数,提高普查的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和普查数据质量?

答: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一是制定科学的普查方案,科学普查。在总结以往普查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此次普查新情况新特点,根据全国普查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的普查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把基础工作做细做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普查对象顾虑。加强普查法制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被调查对象认识到依法接受普查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统计普查部门也将严格遵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三是强化质量控制,覆盖普查全过程。全面加强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统一组织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建立本地区经济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和实施细则。四是做好数据评估,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各级普查机构综合运用历史数据比较、横向数据比较、数据偏差分析、相关性分析和专家论证等方法对综合数据进行准确分析评估。通过这种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评估方法,及时发现普查基层数据和综合数据的质量缺陷,准确把握普查的整体数据质量。严格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根据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评估全省普查数据质量。五是依法普查,严厉惩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并及时曝光。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工商、税务等部门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全面执行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普查工作记录制度,建立健全各部门数据质量核查制度。

问:自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我省经济已由快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迫切需要摸清我省最新“家底”,这既对普查提出了新要求,也给普查带来了新挑战。您认为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面临哪些挑战和困难?

答:这次经济普查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量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涉及国民经济19个行业门类。近年来各类经济主体呈井喷式增长,据初步测算,全省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有100多万个,个体经营户有300多万户。二是内容更多。这次普查增加了企业(单位)资产负债、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和规模以下单位相关经济指标。三是要求更高。这次普查采用专用设备逐户对普查对象进行地理信息定位,对基本信息和经济指标进行录入与审核,由普查对象电子签名后在线上传,普查登记方式发生明显变化,不仅要求普查员熟练操作普查专用设备,更需要普查员全面掌握普查要求和各类单位的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四是基础薄弱。目前,基层统计基础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部分普查对象对填报真实数据存在思想顾虑,不愿意配合、不接受普查,可能导致部分单位、企业漏查和少报,会影响普查进度和普查质量。另一方面,有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没有健全的业务、会计、统计核算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和资料,可能导致普查数据缺乏依据,普查数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不能满足经济普查工作需要;在普查人员的选调方面,能够选聘既要懂会计、经济、统计,又要熟悉计算机、网络、地图绘制等知识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难度较大,培训任务十分艰巨。

问;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及各项成果将如何有效应用,以科学指导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

答:普查数据是一笔极为宝贵的财富,是十分重要的公共资源。统计普查部门将坚持为民普查,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例外”,及时发布普查数据,拓展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数据共享的方式,完善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机制。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挖掘普查的信息价值,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建议。切实提高普查数据服务政府决策、经营管理、生产生活的水平,实现普查成果应用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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