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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含村“两委”干部。
二、举报内容
01
内容一
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在扶贫项目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02
内容二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与黑恶势力上下勾结、收受贿赂、通气说情,以及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03
内容三
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问题
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01
方式一
举报二维码
02
方式二
举报网站
http://www.gxjjjb.gov.cn/wuzhoushi/
03
方式三
举报电话
0774-12388
04
方式四
来信来访举报
梧州市纪委信访室(梧州市三龙大道18号),邮编:543002。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方式向市纪委监委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对提供线索者、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梧州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
监督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梧州市纪委信访室
邮编:543002
来访请到:梧州市三龙大道18号
举报电话:(0774)12388
网上举报:http://www.gxjjjb.gov.cn/wuzhoushi/
校对 || 麦金夏
审核 || 林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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