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執行攻堅】和龍市人民法院執結一起騰房案

近日,和龍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組織幹警對案外人孔某佔用被執行人王某一套以物抵債的房屋進行強制清場,成功將該房屋交給申請人黃某。公證處及相關人員到現場監督。

【執行攻堅】和龍市人民法院執結一起騰房案

2016年8月,王某以借錢還債為由向黃某借款50000元,黃某多次催要借款未果,故訴至和龍市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後,王某仍未履行還款義務,黃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和龍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王某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自動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王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和龍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王某名下存款、車輛、房屋、到期債權、收入來源等進行了窮盡調查發現被執行人王某名下有一套房屋,本院對其房屋予以查封,經過評估、拍賣、變賣等程序後,無人購買。申請人黃某同意以流拍價60739.2元接受該房抵償被執行人債務,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孔某提出異議並申請參與分配,二債權人在財產分配中達成一致意見,該房屋由申請人黃某所有。申請人黃某向案外人孔某支付37833.61元,並放棄了剩餘借款本金及利息。執行幹警依法做出以物抵債裁定,申請執行人黃某可持裁定書到有關機構辦理相關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裁定書下發後,案外人孔某以種種理由拒不騰房,房產無法交付。本院向孔某下達了最後搬離期限,孔某依然無動於衷。為確保整個騰房過程安全有序,執行法官制定了詳細方案。

【執行攻堅】和龍市人民法院執結一起騰房案

上午,執行幹警進入房屋現場,案外人心中有數,所以早已搬走,但卻一直佔用,執行幹警逐一清點製作筆錄。並耐心與案外人溝通,講解法律。在房子騰空後交由申請執行人黃某上鎖保管,執行人員有序撤離,一起強制騰房任務順利完成,案件圓滿執結。


審核: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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