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
來賓發生轟動一時的黃金盜竊案
價值629萬餘元的珠寶在鬧市區
被人用打洞的方式盜走
4月16日上午
來賓市興賓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
並當庭作出一審宣判
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葉某雲
有期徒刑13年7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
2018年8月底,葉某雲購買切割機、電錘等作案工作,從來賓市百悅商業廣場的地下負一樓往一樓的週六福珠寶店打洞。同年9月5日凌晨0時許,葉某雲將珠寶店的地板打通後,遂從地洞進入珠寶店內實施盜竊。
2018年9月8日,公安民警在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區南嶼鎮融僑宜家小區將葉某雲抓獲歸案,並當場在葉某雲住處查獲其盜竊珠寶店所得的黃金9745.5克、鉑金手鐲、項鍊499.99克。經來賓市價格認證中以鑑定,被盜的黃金、鉑金等物品共價值629.59萬元。
興賓區法院認為
葉某雲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處葉某雲有期徒刑十三年七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
案件回顧
| 記者:莫積斌
| 通訊員:楊帆 巫連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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