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呼和浩特市對主要流域分段管理斷面進行水質監測

3月4日,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聯合行動,再次深入我市主要流域分段管理斷面進行水質監測,旨在細化流域內河湖的水質監管責任,加強流域內河道在各旗縣區分界處水質數據檢測,進一步壓實旗縣區河長責任,將全市河湖長制工作落到實處。為落實全市河湖長制工作推進會和全市第二次財經工作會議精神,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組織起草了《呼和浩特市主要流域分段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第一時間召開部門協調會,初步確定了我市主要流域25個斷面,其中,城區13個,農區12個;檢測項目24項,監測頻次每月一次,試行三個月。目前,《呼和浩特市主要流域分段管理實施方案(試行)》已徵求旗縣區政府意見,並依據旗縣區行政區劃,在彙總旗縣區反饋意見的基礎上,開展現場踏勘,核准取樣點位。

本次監測,根據疫情防控及河流冰凍、斷流等實際情況,完成城區扎達蓋河、小黑河、什拉烏素河、大黑河8個斷面點位的監測。其中,4個斷面水質為IV類,達到相應水環境功能區水質標準;4個斷面存在不同程度超標現象。經監測發現,水質較差的主要原因,一是監管責任細化不到位,管控有疏漏;二是我市主要河流天然徑流量小,幾乎沒有自然補水,河道內水體基本無自淨能力;三是部分汙水管網老舊,佈局不合理,流水不通暢,存在外溢汙水入河現象;四是城鎮汙水處理能力不足。為確保河道保持清潔,給市民營造一個河清岸綠的優美環境,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開展此次聯合行動,重新確定、確認各旗縣區流域分段管理斷面取水點,在實時監測河流水質狀況、為河道治理提供科學決策依據的同時,明確各旗縣區責任,便於追根溯源,從源頭解決實際問題。(呼和浩特日報記者 宋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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