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物业提供有偿服务,但不给干活的员工相应酬金,合理吗?

海河50


《物业提供有偿服务,但不给干活的员工相应酬金,合理吗?》

文 | 陈旭


01

有人问:

物业提供有偿服务,但不给干活的员工相应酬金,合理吗?

我是某写字楼物业的工程部员工。 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一些服务都是有偿提供的。业主给物业公司钱,实际工作都是我和同事干的。但公司从不多给我们相应的报酬,干多干少就是死工资。这合理吗?

首先,陈旭申明一下我回答问题的资格,我是人力资源管理师,对于员工问题相对比较了解一点。


其次呢,关于工程部员工的这个具体问题,我们为了说话行文方便,下面把工程部员工简称为张三。


那么,工程部员工张三额外给公司干活,公司没有额外支付酬金给张三,是否合理呢?

答案显然是合理的。


因为据陈旭所知,基本上所有公司在制定各个工作岗位职责的时候,都会在末尾加一句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上,所有公司跟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也会在合同里工作职责一栏末尾写这么一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部员工张三长期完成物业公司提供的有偿服务,如果张三提供的劳动确实超出了自己的工作岗位职责要求,确实可以要求公司额外支付报酬。


但是,因为公司各个岗位的岗位职责以及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上,都提前注明了,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也就是说,张三额外完成的工作,其实都属于张三签署的劳动合同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这一条的工作内容,因此,张三的工作没有超出自己的工作岗位职责范围。


所以,公司不需要额外支付报酬给张三,就这么简单。


02


我车间工人,我拿的工资,只是我在车间的本职工作所产生的价值。
假如在此基础上,领导让我除了完成本质工作之外,还要给他们家打扫卫生,接送孩子,买菜,去医院给他们老人送饭。
一次两次,出于面子,我可以义务劳动,但是如果这些额外任务要维持一年,两年,三年,难道我们打工的就要当牛做马,不计报酬吗?

这个说得好。


还是陈旭前面说的那句话,所有人的劳动合同里,都有那一句咒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这里,让陈旭给工程部员工张三解释一下……


其实啊,张三说的“领导让我除了完成本质工作之外,还要给他们家打扫卫生,接送孩子,买菜,去医院给他们老人送饭”这些工作内容,就属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范围之内的事情。


别说这个,就是领导让你去掏大粪,那也属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你可以不干,领导有的是办法,证明是你首先违反劳动合同,公司也就可以解约了。


关键是工程部的员工张三,他没有明白,员工的具体工作范围,不是员工说了算数,是领导说了算数。


你张三要不信,你回家,把你跟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打开看一下,看有没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这一条?


十有八九,是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这一条的。


所以,领导交代你送孩子,掏大粪,烧锅炉,这全都是属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句话,张三你是员工,你没有话语权,你说了不算数,领导说了算,你跟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张三,你要忘记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你就回家再把劳动合同看一遍,背诵几遍,免得以后又忘记了,造成矛盾和纠纷,给自己找麻烦。


03

物业公司是给业主服务的,业主都交了物业费,

既然在物业费之外,另找业主收费提供有偿服务,那就说明这是超出物业公司的一般性业务。

业主也同意再缴纳物业费之外再另付钱。

我们职工是给物业打工,我们的基础劳动就是完成业主给付物业费这部分工作。

上下两条联系,既然公司在物业费之外还另找业主收费,就是这部分任务超出了我们的日常一般性工作内容。

既然如此,物业公司下派的这部分超额工作,我们完成了,为什么不能给相应的超额奖金或者报酬呢?

到底是谁不讲诚信,谁眼热?

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选择就是按劳分配。我们在一般性劳动之外多劳,为什么不能多得?

这个,你说的貌似有道理,但张三你不明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话语权问题,也就是说,员工说了不算数,领导说了才算数,这是你跟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提前规定好的。


例如,张三你说的这句话“我们职工是给物业打工,我们的基础劳动就是完成业主给付物业费这部分工作。”


你上面这句话,如果是写在劳动合同里的,你就有权另外问公司要钱,要求公司为你的额外劳动付费。


你回家看一下合同,你跟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里,有“我们职工是给物业打工,我们的基础劳动就是完成业主给付物业费这部分工作。”这句话吗?


肯定没有!还用问啊?

相反,张三你跟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里,肯定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这句话。

也就说,领导让你干任何工作,都是有根据的,有你跟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作证!


而张三你主张的,额外劳动,就该额外付费,虽然说得有道理,但你说的这话找不到任何根据,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文件,支持你这句话。


所以你这个要求,去法院打官司,也赢不了。


换句话说,站在法律层面,没理的是工程部员工张三。


文 | 陈旭 2019.8.4


屠龙有术


提出这个问题,体现了人性恶的一面。

就是希望多拿报酬少干活,不顾游戏规则,斤斤计较。

物业公司的维修工都是计时工资,不是计件工资,也就是说,他没事时闲着喝茶聊天,工资一分都不会少。

公司已经给他工资,显然这是公司的制度,从游戏规则的角度看是合理合法的,他闲着的时候,不会要少领工资,干活的时候却企望能有额外的报酬,否则就认为不合理。

推广下去就是:

我住3楼,为什么和住30楼的一样出电梯费,合理不合理?

我体重90斤,为什么和体重180斤的一样出电梯费,合理不合理?

军事行动中被包围的大部队,会派出小股部队做诱饵牺牲掉,掩护大部队突围。为什么他们能活,要我牺牲,合理不合理?

社会游戏规则,是群体的最大公约数。

不可能对每个个体都一样的公平,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会运作。游戏规则是强制性的,不服从的,就会被制裁甚至淘汰。

哲人说过,在命运的天平上,指针一动不动,你却不得不上下。

不做铁砧,就做铁锤。铁砧也好,铁锤也好,活得开心最重要。

明白这个道理的,就会在人生的奋斗中争做强者。

看不破这一点的,就总是怨天尤人,唧唧歪歪,觉得世道对他不公平。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常见公交车上,有个人下车了。临近的两个大妈为抢了这个空位,费尽了心思。

抢到了不也就能坐一会的时间吗?何必呢,有本事自己买个车,想坐多久做多久。

当然管理制度要考虑人性恶的一面。

有些物业公司,为满足业主紧急需求,对员工实行弹性工作,8小时以外的时间上门为业主维修,会按所需时间的三倍发加班工资,还会有收费提成。


醉太平II


这问题很搞笑!工厂每卖出一批货都有销售收入,难道还要分一部给车间工人?记住:老板是给你开工资的,当然,工资的多少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天天守候2


物业公司给你的工资就是让你干活的,如果不给工资肯定会给提成的,但是给了工资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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