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銀川公安查處多起疫情期間阻礙執行職務案件

疫情防控責任重於泰山,防控形勢牽動著每個人的心,全市公安機關民警輔警堅守疫情防控一線,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逆行者”,然而極少數人員卻…

3月2日13時許,永寧縣公安局望洪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人在望洪鎮寧朔新居東側設置的防疫卡點鬧事。

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到達現場。經瞭解,望洪鎮寧朔新居的居民賀某某將自己的臨時通行證借給從望遠鎮某小區趕來的女婿聶某,聶某使用賀某某的通行證矇混過關通過防疫卡點,進入寧朔新居賀某某家中。在賀某某家中呆了三個多小時後,聶某欲繼續使用賀某某的通行證離開卡點,卻被卡點執勤的工作人員發現並將通行證扣留。賀某某得知自己的通行證被扣之後,來到卡點向工作人員索要被扣的通行證,卡點執勤的工作人員對賀某某進行批評教育,賀某某不聽,和卡點的工作人員發生爭執,並辱罵撕扯卡點執勤的工作人員,將卡點辦公桌上放置的其它通行證損毀壞。民警將賀某某帶回派出所調查處理。

銀川公安查處多起疫情期間阻礙執行職務案件

經查,賀某某對其在疫情防控期間不配合防疫卡點工作,故意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供認不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永寧縣公安局依法對賀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

銀川公安查處多起疫情期間阻礙執行職務案件

無獨有偶,3月2日11時30分許,金鳳區翠柳島小區居民曹某文因不滿社區工作人員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不允許其女兒進入小區一事,對社區工作人員呂某珍進行辱罵,後民警將曹某文傳喚至派出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金鳳區公安分局依法予以曹某文罰款200元的治安處罰。

疫情當前,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鬥中,抗擊疫情是全體公民義不容辭的共同責任。然而,正值全國上下萬眾一心、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時候,有人卻不聽勸阻,給防控工作添亂添堵。

銀川公安堅決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阻礙執行職務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截至目前,共破獲涉疫情刑事案件19起,採取強制措施15人;查處涉疫情治安案件202起、違法行為人384人,打擊處理網上散佈涉疫情謠言等違法人員37人。

銀川公安查處多起疫情期間阻礙執行職務案件

做好疫情防控,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社會責任。在當前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下,希望大家積極主動配合衛生防疫機構、公安機關、社區組織等全面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眾志成城,共同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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