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湛江法院重拳出擊掃黑除惡

今年以來,為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和最高院、省高院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安排部署,湛江兩級法院精心部署、多措並舉開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湛江中院第一時間成立了由院長任組長的全市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強力推進專項鬥爭工作。要求全市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在黨委的堅強領導下,抓實抓好專項審判工作,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嚴懲各類黑惡勢力犯罪,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及其“保護傘”,依法從嚴懲處。

記者獲悉,根據上級部署,本次專項行動湛江法院明確把十類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黑惡勢力犯罪作為打擊重點,這十類是:威脅政治安全、把持基層政權、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煽動村民鬧事、強攬工程、欺行霸市、操縱經營黃賭毒、非法高利放貸、插手民間糾紛、跨國跨境等犯罪。下一步,湛江兩級法院將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領導下,加強與其他政法機關的協調聯動,推動健全預防懲治黑惡勢力犯罪的長效機制,結合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嚴格推行“三項規程”,依法認定和懲處黑惡勢力犯罪。

【案例一】 假扮“神童”尋釁滋事

近日,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依法對王發謀等10人尋釁滋事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王發謀、王廣非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八個月不等。

法院審理查明,王發謀、王廣非為首,糾集王發丁、王發得、王華彪、王龍彪、王志生、王志成等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山街道調倫村委會部分人員組成的犯罪組織,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假裝神上身的“神童”,以村幹部不尊重“神童”、不發徵地補償款、貪汙村工程款及市政工程自來水廠破壞村委會風水等為藉口,帶領被告人王發祥、王發粒等人扮神仗勢,逞強耍橫,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肆意打砸他人財物,隨意毆打他人,強逼多名村幹部及眾多群眾下跪,實施了多起針對多名村幹部、市政工程自來水廠、干預池村神廟的尋釁滋事犯罪活動,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認為,以王發謀、王廣非為首的犯罪集團,無視國家法律,利用封建迷信手段,糾集多人多次扮神仗勢,逞強耍橫,肆意打砸他人財物,隨意毆打他人,實施多起強逼村幹部及眾多群眾下跪,破壞市政工程建設等行為,嚴重破壞當地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王發謀、王廣非作為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進行處罰。其餘被告人按照各自參與實施的犯罪行為進行處罰。

【案例二】 索取“保護費”敲詐勒索

近日,廉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對張日印、張朝喜犯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張日印、張朝喜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及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張日印、張朝喜夥同多人多次威脅、恐嚇廉江營仔鎮圩仔萬家恩超市的管理人員,要求萬家恩超市每次給他們8千到幾百元人民幣不等,否則就到超市搞事,讓超市無法正常經營。張日印、張朝喜等人為達到索要“保護費”的目的,多次到超市強行拿走超市的香菸、飲料等商品不付款。此外,張日印、張朝喜夥還對鎮上的其他小商鋪多次恐嚇索取“保護費”,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認為,張日印、張朝喜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向當地超市、奶粉店等經營者勒索“保護費”,數額較大,屬於以黑惡勢力名義實施敲詐勒索,且採取尋釁滋事手段實施犯罪,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財產權,還擾亂了當地公共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應予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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