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滿城區出臺了《幹部管理八項制度》,樹立了支持改革、鼓勵創新、寬容失誤、問責不為的鮮明導向,激活幹部幹事“一池春水”。
更加突出黨管幹部。該區制定黨委統管制度、股級幹部預審備案制度、基層所站雙重管理制度。規定黨委(黨組)有“組班子、建隊伍”的建議權,幹部調配交流、考核定檔的話語權,績效薪酬的分配權和鄉鎮基層所站人事任免的管理權,著力解決鄉鎮對基層所站協調乏力、權責不對等問題。
更加突出關愛基層。該區建立幹部交流制度。規定山區鄉鎮科級幹部任職滿5年以上的,原則上可以交流到平原鄉鎮;區直部門崗位出現空缺,優先從鄉鎮幹部調配補充;區直幹部提拔,一般要到鄉鎮任職;從鄉鎮和區直自籌人員中選拔全額事業費人員,充實山區鄉鎮工作力量。目前,鄉鎮、區直相互交流調整幹部29名。
更加突出彰先策後。該區探索實行幹部召回待崗制度、績酬統籌分配製度、容錯糾錯制度。2017年以來,滿城區專門抽調力量組織開展了7次一線跟蹤考核,提拔重用了56名敢於擔當、實績突出的鄉鎮幹部;對於發現的不守紀律、不在狀態、不能勝任的幹部,採取扣除績效、召回待崗等懲戒措施。目前,召回1人,提醒談話3人。堅持“三個區分開來”,明確了可以容錯糾錯的4種具體情形,讓幹部有據可依,大膽探索、先行先試。
更加突出量化管理。該區建立科級幹部量化考核制度。制定了《黨政領導班子副職量化考核綜合評價的實施辦法(試行)》,通過年初定承諾、全程盯進度、定量亮排名、綜合定等次等步驟,採取“一定量五評價”“一加減”等方法量化加減分,把考核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評先樹優和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讓考核有“事”可考、有“量”可核、有“績”可估、有“效”可評。
張霄 崔楊
保定市滿城區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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