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廊坊多人被查處

保定、廊坊多人被查處

保定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阜平縣城南莊鎮城南莊村黨支部原副書記高殿成、原支部委員兼會計王進勇騙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5年,高殿成、王進勇在明知村民李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情況下,仍幫助其辦理相關手續,致使李某通過驗收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7萬元。2019年10月,高殿成、王進勇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博野縣南小王鄉小北河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郭盼山,村黨支部原支部委員郭棟傑挪用扶貧資金問題。2012年至2013年間,郭盼山、郭棟傑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扶貧養殖、種植項目資金23.35萬元用於村務開支。2019年3月,郭盼山、郭棟傑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唐縣軍城鎮馬溝口村黨支部原支部委員姚同民騙取扶貧資金問題。2014年,姚同民虛構扶貧種植項目申報資料,利用其本人註冊成立的唐縣旺達林果種植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騙取扶貧專項資金25萬元,用於個人承包荒山修整。2019年2月,姚同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廊坊市紀委監委網站最新對外公佈↓↓↓

固安縣發展和改革局保留正科級待遇幹部紀永英,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固安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紀永英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固安縣監察委員會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紀永英政務撤職處分。


文安縣新鎮鎮周莊子村原黨支部書記周軍陽,犯挪用資金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文安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周軍陽開除黨籍處分。

主編:楊建民、張曉明

監製:朱湘鶴、劉新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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