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看過一句話“建議大家減少使用朋友這個詞,多使用'認識的人'! ” (@修度_Giselle)
真是覺得很有道理。
生活中我們難免要和很多不同的人接觸、交際,聊得來且觀點基本相合的人,倒還可以視為普通朋友再進一步加深瞭解;
而對那些不太熟的泛泛之交來說,稱他一聲朋友,有時候甚至還會害了你。
4月1日,網友@sero-MAMAHUHU發文講述了自己被一個普通朋友的司機猥褻,而這位朋友卻無動於衷,甚至事後還想敷衍過去的經歷。
據博主說,自己是做拍攝的工作的,和這位男性友人以前有過合作經歷,此次是在男性友人新店開張的時候去對方店裡進行合作洽談的時候發生的事情。
工作談妥後,略有醉意,博主兩次表示自己要回家,卻和另一位女生一起被男性友人執意帶到了酒吧門口。
博主以太累為由呆在了車裡,男性友人交代司機照顧她,
但隨後,司機卻在車上對博主做出了非常惡劣的舉動。
在場的那些“認識的人”,沒有一個前來幫忙,甚至連幫她說話的都沒有,大家紛紛勸解她息事寧人,不要鬧大。
更令人氣憤的是,這個所謂的“朋友”周某,在事後竟也是一副不以為意的樣子。
發生了這種事情,一個合適的道歉都沒有,甚至還發起了表情包?是有多不以為然?這是一個可以隨便開玩笑的事情嗎?
好在博主很勇敢,並沒有選擇忍氣吞聲,而是原原本本的爆出了這件之情。
目前,涉案的司機已被行政拘留。
為什麼說博主勇敢?
因為這個社會總有很多藏在暗處的惡意對準這些受害者。
被猥褻不要聲張?要保護自己的名譽?
半夜喝醉不回家還去酒吧就活該不是什麼好東西?
到底是怎樣的思想才會產生這麼令人噁心的觀點!!
女生們穿什麼是自己的自由,不管是從何種角度上來說,受害者的穿著都不會也不可能成為犯罪者實施罪行的藉口!
該譴責的是那些喪心病狂的施暴者,而不是這些想要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無辜受害者!
一直以來,我們總在談論男女間的不平等。
在我看來,因為身高、體型、力量等方面和男性存在著差異,使得女性在某些時候,會處在一種需要男性謙讓和保護的狀態中。
這種不平等從傳統意義的角度上來看,可以是社會賦予女性的一種享受保護的權利。
這種“不平等”不是看不起女性,而是尊重女性!
但事實卻往往相反,一部分男性不僅沒有保護女性的柔弱,反而利用她們的柔弱去做出一些令自己愉悅的齷齪之事。
更令人髮指的是,事情發生後,同樣有那麼一些人還要劍指受害者……
當你看到一個女性在遭遇猥褻後描述自己的經歷時,不得不屢次向眾人強調“我穿著得體”“我沒喝醉”“我平時很自尊自愛”,以此來規避反被別人質疑和羞辱的風險,多諷刺。
希望不管男生還是女生,遇到非法傷害的時候,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都能大膽的進行維權,因為你的沉默,只會讓壞人得寸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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