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洛阳刑事律师(二十五)|女主播遇“真命天子”,结果裸聊被敲诈

一、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主播裸聊

二、裁判要旨

被告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手段,勒索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案情简介

2018年9月,葛某在直播平台向某女主播送礼物,后来葛某与女主播成为好友,之后两人关系迅速升温在视频裸聊。

2018年12月,葛某以公开裸聊视频威胁,向女主播索要50万,数额特别巨大,女主播向葛某转款3.2万,后不堪压力报警。

四、法院裁判

法院判决被告人葛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五、律师点评

洛阳刑事辩护及预防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社会上存在一些不法分子,针对主播、公务员、知名企业等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引诱对方进行裸聊进而进行敲诈。律师提醒谨慎添加陌生好友,绿色上网最重要,保持健康心态,做到文明交友,一旦发生被骗事件,及时报警。

本文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原创,责编|郭世斌,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你的权利,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