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湖南日報》:懷化集中宣判5起涉惡案件

湖南日報6月6日訊(記者 雷鴻濤 通訊員 周純華 龔俊利)近日,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懷化4家基層法院,集中對5起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處17名被告人四個月拘役至十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罰。

這5起惡勢力犯罪案件分別為:呂某聚眾鬥毆、賭博案,林某某等5人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案,楊某等3人尋釁滋事案,周某某等4人尋釁滋事案,胡某某等4人非法拘禁案。

在林某某等5人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一案中,經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9月,林某某夥同王某某、吳某某為組織賣淫活動,在鶴城區一家酒店的男士休閒會所以招聘及邀約的方式,逐漸形成以上述3人為負責人,“瑤瑤”等為中層管理人員,梁某某等為一般參加者,從事招募、管理和組織婦女賣淫的犯罪集團,招募、培訓、管理數十名失足婦女從事賣淫活動。鶴城區人民法院對林某某以組織賣淫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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