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8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6月20日起网报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菏泽市2018年第2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开始,网报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8日。

网报范围。在菏泽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不超过3年的申请人员。

据了解,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学习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菏泽市教育局认定。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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