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2018年如何規避二手房交易中的風險?看這6點!

二手房買賣情況相對複雜,發生的糾紛比較多,購房者該如何防範風險?小編整理發佈“二手房交易”風險提示,並就這些風險提出相應的規避建議。

中介亂收費

中介機構通過混合標價、捆綁標價方式,在未徵得委託人同意的情況下,收取交易佣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針對此類問題,首先要看中介機構是否合法,有無《工商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其次是要看經紀人員是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註冊證書》、《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證書》等相關注冊信息;第三是看收費和服務是否公示,未公示的項目不得收費。

房子貨不對板

中介機構利用一份看房協議,帶購房者看多套房屋,將不是購房人看中的房屋過戶到購房人名下。此時,如果購房者不注意,極容易購買到“貨不對板”的房屋。

交房遇麻煩

交易完成後,因約定不清,相關水電氣等費用未結清、原房主戶籍未遷出等情況時有發生,購房人利益因此受損。因此,建議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約定水電氣等費用該由誰繳納,並約定好原房主戶籍遷出時間。

買到瑕疵房

中介機構不提示、不告知待售房屋瑕疵,甚至通過重新裝飾以掩飾其瑕疵,誘導購房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帶有瑕疵的房屋。

為防止此類事情發生,建議購房者首先要查詢所購房屋權屬狀態,通過向房屋所在地交易登記中心查詢,確認該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轉移受限制的情況。另外,還要查詢房屋質量是否存在重大瑕疵,如房屋承重結構改動、樓板或牆壁滲水、隱蔽管線破損、下水管道鏽蝕、戶外電線老化等。

誠意金陷阱

中介機構利用誠意金隨時可退的特點,有時會設置誠意金在某一條件下可自動轉為定金的條款,誘導購房人繳納定金性質的誠意金。

因此,簽訂任何書面協議要經中介機構蓋章和經紀人員簽字;簽訂《認購協議》的購房者,應注意關於誠意金在何種約定條件下轉為定金的描述;簽訂《居間服務合同》的購房者,只需支付居間服務佣金;中介機構提供按揭服務、權證代辦服務等其他服務的,需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並另行簽訂書面服務合同。

輕信口頭承諾

任何重要約定都要簽訂書面協議,並經中介機構蓋章,持證經紀人員簽字;因為經紀人員流動性大,不能單獨承攬業務,難以承擔交易風險,故不要輕信中介經紀人私下的承諾。(南國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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