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我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招录3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还有四天,报名就截止了!欲报考的,了解一下↓↓↓
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管留置和执法办案场所的管理,保障其安全、高效、科学运转,经报蓝田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级监察委员会留置专区看护专班特勤30名。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公安事业。
2、男性,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之间。
3、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转退伍军人、符合公安工作特殊技能及具有初级以上相关职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4、退役的优秀士兵或在服役期间立过三等功以上军功的、有符合公安工作特殊技能,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 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退伍兵放宽至168cm以上)。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其中,报考职位须符合相关聘用体检特殊标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录取或聘用:
(1)县局在职在岗的公安辅助人员;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本人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7)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8)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本人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止。
报名地点:蓝田县公安局巡警大队(蓝关街办西街中段,县门街什字向南200米)
有关要求: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报名表。
(二)笔试及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对应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基本法律知识测试,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法规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部分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执行,主要测试:100米、1000米、俯卧撑等项目。
(四)体检:聘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部分科目的体检,确定合格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缴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由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县局招录领导小组进行复审。
(六)录取: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及体检、政审结果,由招录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后,按职位数与人选数1:1的比例,确定招录人员名单。
(七)聘用:试用期(2个月)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续聘、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资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为2000元,由县财政全额提供,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保障,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即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
五、相关规定
(一)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按时报到上班、不服从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758896 86758832
蓝田县公安局
2018年6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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