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盘古智库专家谈」庞中英:“人类命运共同体”引发的思考

「盘古智库专家谈」庞中英:“人类命运共同体”引发的思考

研讨会现场

「盘古智库专家谈」庞中英:“人类命运共同体”引发的思考

在半岛局势发生重大转机的背景下,为推动中韩智库交流,助力中国在半岛事务上发挥建设性作用与半岛局势向好发展相向而行,盘古智库代表团于6月21日至6月30日赴韩国釜山、首尔、济州等多地调研,并与韩国国立仁川大学、韩国国际政治学会、韩中未来研究院、韩国东亚基金会等多家机构共同主办多场研讨会。

6月29日,盘古智库代表团开启韩国访问第四站,与韩国东亚基金会在韩国济州岛共同主办第三届“中韩战略对话会”,本届对话会的主题为“为东北亚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展望中韩合作新方向”。

本文系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中国海洋大学国际关系学特聘教授庞中英在研讨会上的主旨发言,现全文发表,以飨读者。

“人类命运共同体”引发的思考

庞中英

「盘古智库专家谈」庞中英:“人类命运共同体”引发的思考

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中国海洋大学国际关系学特聘教授庞中英发表主旨演讲

中国对外政策的最近发展之一是正式提出和“构建”(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2017年的中共十九大和2018年的中国,中国正式把“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中国外交政策新的指导原则。第十三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序言》部分增加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三方面内容。

中国最近在亚洲和全球加大了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外交工作,试图通过“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塑中国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例如,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结束的上合组织(SCO)峰会,中国致力于把上合组织建设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即将于2018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中非合作论坛(FOCAC),“构建中非人类命运共同体”将是其主题。

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时并列的中国外交政策概念是“新型的国际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应该是“新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为本次研讨会的命题作文,本文的主题是试图为本次中韩战略对话提供一个中国国际关系学者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解以及初步讨论“人类命运共同体”引起的学术问题。

本文要提出的一个中心问题是: “人类命运共同体”代表着中国外交政策的大的转变(transformation)?

关于中国外交政策的转变或者转型,最近几年,在国际上和在中国国内,已经对此有一些讨论。不过,这些讨论似乎忽略了如下一些重要议题:

1、中国外交政策似乎变得越来越“自由”(liberal)。为什么会变得越来越“自由”?这种“自由”到底意味着什么?在“自由贸易”或者“全球化”在美欧遭到很多质疑、批评和抵制(deglobalization)的时候,中国现在变成“自由贸易”或者“全球化”的主要主张者和支持者。在西方,“公平”、“公正”或者“正义”越来越比“自由”更加重要。

2、在国际(全球)或者地区事务中,中国从“不带头”、“不称霸”到“领导”, 甚至“引导”。从1989年到2008年,长达20年,中国竭力避免或者卷入重大的不利于国内经济发展的国际危机,也在参与冷战结束后逐渐兴起的“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上不足而犹豫。国际上曾经猜测或者研究到底什么是中国外交的“韬光养晦”。其实,中国自己用“不带头”等“不”字打头的外交政策“原则”或者“指导思想”事实上解释了了什么是“韬光养晦”。可惜众多的国际中国问题专家(China experts)在研究什么是“韬光养晦”方面事倍功半,一知半解。但是,今天,中国不再谈“不带头”,而是讨论中国的“国际领导”(国际领导权力或者国际领导地位),甚至中国“引导”国际(全球)事务。这是中国外交转型最为突出的特征。

3、中国从“不干涉”到“建设性介入”。“韬光养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不干涉(干预)或者不介入”不仅是其他国家的“内政”(内部事务),而且是重大的国际(全球)问题。但是,今天,中国已经“介入”很多国际问题中,而且中国的“介入”呈现增加之势。中共十九大把这种“新型”的介入定义为“建设性介入”。

4、中国从被要求成为国际体系的“负责的利害攸关方(stakeholder)”到“积极参加全球治理”,承担越来越大的国际责任。早在小布什政府期间,美国担心和要求中国成为“国际共同体”(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中“负责的利害攸关方”,中国当时并没有很情愿地接受这一抱怨性的建议,当然也没有明确反对之。而今天,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标志,中国以“负责的利益攸关方”高调参加到全球问题的解决中。

5、中国从“不输出”(中国的政治或者治理模式)到“分享中国发展”,“分享”中国的“治国理政”。中国甚至建立了只有欧盟国家和英国才有的政府部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局(署)”。这表明了中国要通过“国际发展合作”把自己在超出经济发展的各方面的发展模式和知识等“输出”到其他国家,主要是输出到非洲、亚洲、太平洋,甚至是在拉丁美洲的国家。

6、按照“新型国际关系”的原则,中国仍然并不追求传统的“同盟”关系,中国的传统“同盟”很少(与朝鲜的同盟关系仍然有效)。在“不结盟”在继续,中国却在积极塑造“新的伙伴关系”,甚至是“战略伙伴”。

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在中国外交政策的转型中,转型的方向、目标、方法(路径)等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uncertainties)、矛盾(contradictions)、悖论(paradoxes)和困境(dilemmas)。这些不确定性、矛盾、悖论和困境是一个长长的单子,限于篇幅,这里不展开讨论,但是值得研究者深入讨论。

“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这样,实际上这一在理论和实践上尚未“构建”完毕的“原则”也集中折射了中国外交政策的不确定性、矛盾、悖论和困境。

“人类命运共同体”似乎意味着在现有世界秩序的危机时刻,中国寻求不同的替代性的世界秩序。但是,实际上,中国并没有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的世界秩序”(Chinese World Order),而且,中国不断指出,中国是现有世界秩序的“维护者”(例如维护WTO代表的多边的自由贸易体制),“不另起炉灶”。长期以来,在外交上,中国不承认也不否认现有世界秩序是“美国的世界秩序”(American World Order)。在西方国家的国内政治变得更具民粹主义加民族主义的今天,中国国内的政治发展(“治国理政”)也变得更具“中国特色”。西方的“建制派”(the established)或者“全球主义者”(globalists)对此失望,认为这样的中国政治发展恶化了与西方关系,而新的民粹主义加民族主义则也认为“中国特色”与他们的“美国第一”等之间是“零和”而冲突的。

中国支持“多边主义”和多边体制(如WTO)。我们这次战略对话会期间,正好中国政府首次发表了《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的白皮书。这一白皮书包括了很多信息,值得认真解读。原来积极寻求加入现有多边体制的中国与西方的“建制”派通过“规则为基础”的世界秩序调整与中国的关系存在着共同性。这是维系中国与西方之间在冷战后的建设性关系的“共同利益”之一。如今,西方的多边主义者和单边主义者都对现有的(他们带头创立的)“全球竞争规则”不满,觉得这些规则有利于中国,要求改革现有规则,包括对“WTO现代化”。根据2018年6月9日G7(the Group of the Seven,包括欧盟)发表的《夏洛瓦公报》(The Charlevoix G7 Summit Communique),以及2018年5月31日欧盟、美国和日本三方贸易部长发表的公报,传统的“西方”集团在引进新的全球竞争规则,以对付大规模的政府对一些产业的补贴导致的全球市场扭曲,西方更加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权利和气候治理。中美以及中欧目前的贸易冲突,就包括着“全球竞争规则”的改革还是不改革问题。在改革“全球竞争规则”问题上,欧盟和美国似乎存在着更多的共同性。中国与欧盟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着冲突。看来,中国和美国、欧盟能否在贸易(当然包括投资)“命运共同体”才是关键所在。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中的“人类”指的是“以人为中心”或者“以人为本”吗?研究表明,中国过去在对待与“人”有关的新的国际规范上得态度提供了理解中国的“人类”的含义。冷战后,一些西方国家(并不一定是美国,而是诸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甚至瑞典或者新西兰等和非政府国际组织提出了“人的安全”或者“保护的责任”等,试图使用这些概念来对“人”面对全球挑战进行治理。中国在这些新的国际规范方面一直与有关的国家和非政府国际组织存在差异。中国可能仍然强调的并非个体的一个个的人,尽管中国已经参加(有的尚未批准)了一系列的联合国为中心的有关“人”的公约或者文件。

“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视还是忽略“人类”之间的差异性?“人类”目前分成一个个的民族、国家以及文明,全球化又把不同的民族、国家、文明联系起来。中国是看重“人类”之间的共同性还是差异性?中国原来是主张“和平共处”和“不干涉内政”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否仍然继续坚持这些旧的原则和实践?在尊重世界的差异性和沟通差异性方面能做什么?

“命运”指的是什么?共处(coexistence),在 “相互依存”(interdependence)、全球化(globalization)下的“共生”(symbiosis)等积极的安排就是“命运”吗?似乎中国目前只强调这一方面。世界体系中的“命运”的含义远比这复杂、多样(差异)。那些消极的或者冲突的方面难道不也是“命运”吗?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地区层次上建立的积极的和平的和繁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如欧盟和在全球层次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如联合国,有巨大成功也有巨大不足。

根据“新型国际关系”,联合国和欧盟也许还不是“新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如果美朝关系、朝鲜核武问题在未来几年得到实质控制或者解决,朝(韩)半岛真的翻开新的一页,类似欧盟那样的东北亚共同体或者新的东北亚和平(东北亚秩序)等“新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否将最终产生?

结论:截止目前为止,由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尚处在“构建”阶段,本文在上面指出的一些问题尚未有系统的回答。我希望,通过本次中韩战略对话,能在两国研究者和战略问题智库层面加强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学术研究。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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