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 深改组3年了,顶层设计背后有着怎样的智慧?

学习大国按

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深改组成立3年了,31次会议,新理念引领新实践;超200份文件,带来诸多政策利好。顶层设计背后,有着怎样的智慧?在学习大国(XXDAGUO)看来,唯“试点”二字。

周召

习近平多次阐释改革试点思路

试点,是动词,也是名词。

做动词的时候,意思是全面开展工作前,先在一处或几处试着做,取得经验。

做名词的时候,是说正式进行某项工作前,做小型试验的地方。

试点的目的在于取得经验,为的就是稳中求进;试点的范围不宜铺太大,一步一个脚印。

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多的改革任务,这么复杂的利益环境,试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宝,也是深改组组长习近平不断总结出的改革智慧。

2014年2月,深改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当时,距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还有7年时间,深改组刚刚运转,对起好步、开好局意义重大。

这是公开报道中,习近平第一次在深改组会议上论及试点工作,他强调:

——要抓好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的落实,运用好已有试点成果和研究成果。

——对新启动的改革举措或改革试点,要加大组织和协调工作力度,确保取得成效。

2015年6月,深改组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习近平强调:

——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

——试点能否迈开步子、趟出路子,直接关系改革成效。

——要牢固树立改革全局观,顶层设计要立足全局,基层探索要观照全局,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的确,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改革试点的实施条件差异较大,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探索,对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至少17次会议聚焦各地改革试点

根据学习大国(XXDAGUO)统计,从第三次会议首次关注具体改革试点起,3年来,深改组31次会议中至少17次聚焦改革试点,主要包括讨论试点经验、审议试点方案、听取试点进展3个内容。下面是前三十次会议的统计情况:

<table><tbody>会议次序试点内容试点地区第三次会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
第五次会议《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第六次会议《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上海第七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第十次会议《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上海第十二次会议
同意11省份开展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试点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重庆、云南、宁夏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海南省就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海南第十八次会议《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上海、重庆第十九次会议《中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请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
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上海市关于推进落实中央部署改革试点任务情况汇报、浙江省开化县关于“多规合一”试点情况汇报。上海、浙江第二十三次会议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方案》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宁夏第二十四次会议《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关于海南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海南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在7省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吉林、江苏、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云南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市、沈阳市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最高法设在江苏南京的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河南郑州的第四巡回法庭12月28日正式挂牌办公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北京大兴区、黑龙江方正县、浙江德清县等29个县市区/<tbody>/<table>

而在30日刚刚召开的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落实中央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的意见》也涉及到了相关内容。

由此,深改组推动改革试点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上海市是深改组会议消息中出现次数最多的省市,涉及司法体制、自贸区、群团工作等。尤其在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海市还对推进落实中央部署改革试点任务情况进行了汇报。可见,在全面深化改革试点上,上海的改革举措早落地、见实效。

第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是试点主要方向。比如,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可以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群众越来越关心社会公平正义。深改组以实际行动回应了社会关切:让执法在阳光下进行,确保执法决定守住法律底线。

推进改革试点的3种内在逻辑

根据上述表格,总的看,深改组推进改革试点存在以下3种内在逻辑:

第一种:全局性重大改革

第1步:提出方向性框架性试点指导。如《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

第2步:在某一地区形成具体试点方案。如《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第3步:在某一部门形成具体试点方案。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

第4步: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开展试点改革。如在11省份开展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试点;

第5步:在试点有经验有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开。如《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请示》。

第二种:专业性重大改革

第1步:提出试点方案。如2014年9月,审议《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

第2步:确认试点地区。2015年5月,经同意,在29个县市区推进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中央要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要在2017年底完成(详见人民日报政策解读·聚焦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系列报道);

第3步:听取试点(阶段性)报告。时隔两年,2016年12月,听取《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第三种:局域性专项改革

第1步:同意一地先行先试。如2015年6月,同意海南省就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

第2步:试点一段时间后,审议另一地试点方案。如2016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方案》;

第3步:听取试点报告。2016年6月,听取《关于海南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处理好改革试点存在的5种关系

此外,根据相关会议报道,学习大国(XXDAGUO)还发现,深改组对改革试点应处理好的5种关系提出了要求。

第一种: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试点工作要在中央层面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下进行,改革具体步骤和工作措施,鼓励试点地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中央有关部门要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帮助地方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改革部署落到实处。

——试点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工作,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

第二种: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吞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我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要搞好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布局试点。

第三种:一隅与全局的关系

——试点方案先在基础扎实、需求迫切的地方开展试点。这是新生事物,新开门面要站在高起点上,有整体性考虑和系统性设计,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制度。

第四种:改革探索和依法推进的关系

——要把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转入常态化管理,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安排。

第五种:改革目的和改革方向的关系

——部署改革试点要目的明确,做到可复制可推广,不要引导到发帽子、争政策、要资金、搞项目的方向上。

最后,分享一下深改组第三十一次会议,也是2016年最后一次会议,对改革试点提出的要求:

——要抓好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改革的“前哨站”、“侦察岗”建起来了,关键是要能掌握情况、发挥作用。

——要抓紧总结汇总试点进展情况,对一些推进难度比较大的试点,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

——对一些局部的试点探索,要重视对制度成果进行总结,使之成为可推广的成果。

——对实践中矛盾比较大的试点,要如实反映问题,完善政策设计。

可见,从长远看,改革试点还是要跳出经验这个“术”的层面,总结出更多更成熟建议,服务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成为“改革的重要方法”。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社、央广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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