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把退休金给儿子,然后要求儿女轮着照顾,对吗?

用户1592451720055


提这个问题的人,如果只是矫情一下,也就是了,如果现实生活中,他真的这么做了,那么这个老人是糊涂到家了,他们家如果不鸡飞狗跳墙就怪了,出现这样问题罪魁祸首就是这样的老人。

老人老了,让儿女照顾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如果想让儿女尽心尽力的照顾,有个前提一定是老人公平的对待儿女,不能偏向,俗话说,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这个道理。

从法律上说,老人的财产,老人有权处置,给谁都是老人的权利,话虽这么说,这是给予情形,而不是索取状况,如果一方面给予另一方面又索取,所以才会有矛盾产生的。

法律上又说,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论什么条件,子女都要赡养老人,如果不赡养,老人诉讼的话,子女必然败诉,那么赡养的形式有很多种,子女也会做出选择。

以上两个法律,我们清楚了,那么,我们现在为什么还会出现各种家庭矛盾呢?说到底就是老人不公平导致,老人偏向一个子女,就会让子女的赡养关系失衡,导致矛盾产生。

像这个问题所说的那样,老人把退休金给儿子,然后让子女一起养,这是不讲道理的,这样的老人也不可能顺顺利利养老,因为这个矛盾是他一手造成的,那么这个苦果就得自己吞。


韩东言


总的来说把退休金给儿子,然后再让儿子和女人轮流照顾,在现实中是常见的,但大家心知肚明不是那么明显罢了!

首先要表扬那个女儿有这样的孝心,人们常说女儿是爸妈的小棉袄,可见小时候父母对女儿是多么的疼爱。所以说父母给儿女的是自己的全部,但是父母能力有限,给儿子女儿两个小孩各买一套房和车,毕竟是少数,特别是小地方的父母要在北上广深给他们买个厨房都够呛。人们常说手指头伸出来也各有短长,所以儿女的事尽力了就算尽到父母的责任了。还有些方面必须先教育尽力,然后才能把钱留给他们。

1)子女教育,小时候过度溺爱,对学习的事不是因材施教,对教养方面父母没有言传身教,导致小孩没出息没前途,这也不算尽力!

2)父母没钱借钱也要去满足孩子无理要求,导致后来问题越来越大。父母有钱可是从小就让小孩感觉到父母有花不完的钱,还努力干什么?我们看李嘉诚,董明珠,曹德旺等企业家对孩子从小就抓的很严,大有你不成气老子把钱都捐给慈善会也不給你的架势!这样才能教出好孩子!


黄蜂二师兄


当然是不对的了,老人的这种做法简直就是自找难堪。

作为老人,对自己的子女应当公平,虽然对子女的疼爱程度可以不一样。可能对儿子好一点,对女儿差一点,但是也不能太过分,至少差不多公平就行了。

老人把退休金都给儿子,这一做法是非常危险的。万一儿子不养活老人了,那么老人岂不是自讨苦吃?老人在活着的时候,应当留一部分的退休金作为自己的花费,不能全给儿子,这样做就是没有一点退路了。



老人把退休金给了儿子,但是却要求儿女轮流照顾。这对于儿女是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明显不公。

老人的这一做法虽然是不对的,但是作为女儿在关键的时候,也不应当与父母赌气。就是老人不给女儿一分钱,女儿也有照顾老人的义务。老人偏向儿子,做法不对,但是作为女儿也不能以不对对待不对。

老人不给女儿退休金,那是老人的心情,也是老人的权利。但是女儿不照顾老人,这就是不尽义务了,所以说虽然委屈、虽然未得到好处,但是不照顾老人显然是不对的。

希望女儿不要跟父母斤斤计较,该孝敬老人还是要孝敬老人的。想开一点,老欲养而亲不待。


法重情深


在现实生活中中,这种现象是存在的。而且,有的做得比这个还要恶劣,还要让人难以接受。

笔者的一个朋友,生了一个女儿,他的弟弟,则生了一个儿子。父母重男轻女,经常要求大儿子给小儿子钱,要求大儿子给小儿子的孩子买这买那。我的朋友都忍着做了。相反,对孙女儿,朋友的父母连问也不问一句。

突然有一天,朋友的父母谎称父亲有病,把儿子媳妇叫回家。这次回家,可称是闻所未闻。父母竟然万逼着儿子媳妇写一份保证书,把自己的所有资产都留给小儿子的孩子。父母说,反正女孩是人家的,财产不能留给女孩。

这一次,我的朋友和妻子真的火了,与父母大吵一场,父母竟然一边哭,一边说我的朋友不孝顺,要断绝父子母子关系。

看看,这样的父母,还配得上做父母吗?我对朋友说,这是你过于听话过于孝顺的结果。这已经不是孝顺,而是愚孝,是帮着父母重男轻女。所以,对这样的父母,除了讲道理,就是要坚决反抗,决不能让他们变成一个不通情理,不讲规则,不顾公平的人。对这样的父母,不孝也无过错。实在不行,让他们去法院起诉。


谭浩俊


当今社会大多数父母都这样,把家产钱都给儿子,老了不能动了,病了找女儿照顾。有些父母总喜欢一方面把财产都补贴给不宽裕的子女,而认为条件稍好的子女不差钱,就不需要给钱,而赡养义务却要求子女都一样平均分配,还自认为这样做是一碗水端平了!

老人不作不会死,活着给子女找麻烦,做事要公正,否则讨子女厌。老年人一碗水端平,不仅能有个愉快的晚年,还会促进子女之间感情更好。

做父母对子女要有公平的态度,不能有重男轻女思想,否则作为儿子将来不作为,女儿也对你不孝,老了就咎由自取。做父母的真的要做到相对公平,都是自己的孩子,否则受忽视的孩子会受伤,感情伤,真的很痛,也会影响孩子之间的感情,得不偿失,明明是最亲的人,却被弄得和仇人,硬伤。

父母有养老金应该用养老金,不够的再儿女公摊,儿女都有义务供养老人,但前提不能说把钱给儿子然后公摊,不合情理,至于经济条件差的可以商量少拿,而不是理所应当不拿。

财产是父母的他们想给谁就给谁,没有受益的也要赡养老人,法律上是这样定的,但是做为父母不应该太偏袒一方,虽然一碗水不可能绝对端平,但也不能相差太大,没有受益或受益太少的一方虽然迫于压力照顾你们了,但是他的心里是不平衡的,有怨气怎么能不尽心尽力的照顾你呢。


笑搞



把退休金给儿子,然后再要求儿女轮着照顾,对吗?我认为于理不对,于法可以。

在农村,有重男轻女的倾向。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她得不到娘家的一草一木,但也是不用为老人养老的。

现在,国家法律规定子女都有抚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可是老人的重男轻女思想却难以一下子转变过来。就造成了退休金给了儿子,却又要女儿来共同养老的怪象。

按常理说,老人的财产,应该为养老所用。谁继承,谁养老,这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老人的这种做法,是有悖人之常理的。对自己的其他子女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可是,国家的法律可不这样讲。老人的财产,由老人自行支配,但是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却不因得到得不到老人的财产而有所不同。这就出现了老人再不公平,孩子们也无可奈何的现象。

老人的这种不公,会让没有得到财产的女儿心有不甘。他们对老人的养老也自然的就会出现不大情愿和支应官差的行为,让老人的退休生活不那么开心和快乐。

做为老人,如果想要一个幸福的晚年,还是公平的对待自己的每一个孩子,让他们共同养老,维持好家庭的和睦与幸福,把自己的养老问题安排好。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如果真有这样的事,那(纯属个人观点)就是彻彻底底的老糊涂了。这种行为是很不对的!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呢?

世上哪有这么偏心的父母,自己身上掉的肉,俗话说:手心手背都是肉,怎可干出这种没心肝的事呢,对吧?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对的!好好反吧有这种作派的人…大家有什么意见与看法呢?

雁门风正:愿为问题解答


手机用户雁门风正


法海一粟认为,把退休金给儿子,故意造成自己生活困难,然后让其他儿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1、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赡养父母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有请求法律强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

2、赡养父母的基本条件。赡养父母不是无条件的法律行为,因此,赡养父母须具备法定的赡养条件。这就是,一是父母需要子女赡养,二是子女有赡养能力。如果父母无需子女赡养的,则子女可不履行赡养义务——严格讲,此时赡养义务尚未产生。如果子女没有赡养能力,比如,子女本身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等,此时,子女也可不履行赡养义务。

3、本案中,父母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尽管婚姻法规定,子女应当赡养父母,但是,本案中,父母有退休金,其退休金能够满足父母基本的生活要求,因此,父母没有达到需要子女赡养的条件。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于父母并非生活困难,因此,在此前提下,在法律上,父母是不需要子女赡养的。因此,从法律上来看,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尚未产生。

4、父母将退休金给儿子后,自己的生活产生了困难,但是,这种困难是父母自己造成的。这种故意造成自己生活困难而要求其他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本案中,父母应当自己承担生活困难的后果。

父母将退休金给儿子,然后让其他儿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做法,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基本的公平原则,同时,也在儿女之间造成了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退休金给了儿子,却让女儿也伺候。摆明了重男轻女。在现在这个社会还这么搞,显然这个老人思想没跟上趟。

把退休金都给了儿子,想必这个儿子并不是什么残障人士,需要特殊照顾。最可能的原因还是老人的太过偏爱。

本来老人的钱,想给谁就给谁,儿女无权干涉。但是,偏心就会导致不公平,不公平就会导致矛盾,家里矛盾重重,这个家能好的了吗?

现在老人自己需要人照顾了,所以就想起女儿了,给钱的时候怎么就只记得儿子呢?总不能福都让一个人享,而亏只让一个人吃吧?

如果这位老人还不改变,那么“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荣炉


把退休金给儿子,让儿子女儿轮着照顾,这样的爹妈太过分!不对!

世上偏心、重男轻女的父母的某些行为,不是一般能理解的,前两天在网上看到有人讲了这么一件事:

说有一对老夫妻有一子三女,老人轮流住到儿子和女儿家去,半年换一家。老头老太自己也有房子出租,他们无法生活自理,租金就补贴给接纳他们的那个子女。 几个子女都盯着老人的那套房子。在老人居住在他们家的时候,都让老人写遗嘱,这对老夫妻谁家住时这个子女让怎么写就怎么写,每家子女都很满意。但实际上老头老太早就立了份公证遗嘱把房子给了大孙子。按法律规定,有公证遗嘱肯定是优于于其它遗嘱,但是老头老太和大孙子都不说,一直大家都相安无事,直到把老头老太都送走了。最后大孙子拿出公证遗嘱把房子一把抢过去了,几个女儿都彻底傻眼了。

上面这个事件中的老夫妻已经够重男轻女的了,要求照顾的时候儿子女儿一样尽义务,最后偷偷把房子留给儿子的儿子,把几个女儿耍了。但是,这对儿立遗嘱的老夫妻还不算过分,毕竟房子出租的租金当初是跟个孩子一起生活给哪个孩子。从法律角度讲,儿女照顾老人也确实不能以继承遗产为条件。


对比楼主所提问题中的老人,刚才讲的事件中的老夫妻就算善良的。如果真有父母把自己的退休金全给儿子,却要求所有儿女轮流照顾,承担一样的赡养义务,实际上是不合法的,其他儿女有权拒绝并要求得到退休金的儿子尽更多义务。

儿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有多种表现方式,比如可以是亲自与老人一起生活,也可以是支付一定赡养费用由部分子女来照顾,或以为老人聘请保姆、送到养老院等方式尽赡养义务。


虽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老人的退休金应该交给赡养老人的子女来控制,但实践中在对金赡养问题发生争议确定子女应承担的赡养费用时,是要考虑老人本身的财产情况、子女的人数及支付能力等综合情况的。如果老人已经需要全体子女共同赡养,却把退休金全部给了一个儿子,显然这会影响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其他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从公平角度讲,如果因此发生争议诉到法院,法院虽然无权直接分割处分老人的退休金,但可以判决拿到退休金的子女承担更大比例的赡养义务!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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