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九原区法院成功执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九原区法院成功执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近日,九原区法院成功执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顺利为申请人返还土地。

九原区法院成功执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申请人孙某某本是包头市九原区某村村民,1997年,孙某某参加该村的二轮土地承包,并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证,孙某某及家人(5人)分得土地10亩。2008年,孙某某外出打工,2010年该村村委会及村小组以其户在人不在为由,将孙某某的承包地收回,造成孙某某2018年承包土地无法确权。为此,申请人孙某某将包头市九原区某村村民委员会及该村第六村民小组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返还10亩承包地。

经九原区法院开庭审理,判令被执行人包头市九原区某村村民委员会及该村第六村民小组应依法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返还孙某某的10亩承包地。

九原区法院执行局自受理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在法定期限内返还申请人孙某某土地,但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前后5次约谈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释明法理,并告知被执行人,如果继续坚持不返还申请人土地,法院就会强制执行,到时候将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最终,在做了大量工作后,被执行人为申请人现场丈量了土地。九原区法院顺利将土地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除该案外,九原区法院还成功执结另外3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共为申请人返还土地3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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