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迅解區塊鏈」國際清算銀行:從貨幣之花到CBDC金字塔

「迅解區塊鏈」國際清算銀行:從貨幣之花到CBDC金字塔

一、貨幣之花模型的提出與修改

2017年,國際清算銀行的支付與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負責人Morten Bech和美國加州聖塔巴巴拉大學經濟學家,BIS技術顧問Rodney Garratt發表《央行加密貨幣》,首次提出“貨幣之花”概念模型(圖1),這個模型既反映了一些支付創新帶來的貨幣屬性、分類的變化,同時也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兩類CBDC進行了區分。

「迅解區塊鏈」國際清算銀行:從貨幣之花到CBDC金字塔

圖1:2017年Bech的貨幣之花模型,來源:國際清算銀行BIS,翻譯:清澈的空氣

比特幣之類的私人加密貨幣興起後,有關電子貨幣、數字貨幣、加密貨幣、虛擬貨幣等概念之間的聯繫與區別,有諸多解釋定義。尤其是對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的界定,當時各國貨幣當局還沒有像今天達成一個基本的共識,加拿大和新加坡剛完成批發型CBDC應用於跨行結算的概念驗證,瑞典零售型電子克朗的概念和兩種方案(基於賬戶和基於代幣)也剛誕生,一切都處於探索之中。央行數字貨幣僅僅是有形法定貨幣的數字化,是否應當考慮其應用的技術路線等要素,國內外研究人員有不同的看法,如英格蘭銀行研究人員提出央行數字貨幣是“面向全球使用,電子形態,7×24小時不間斷服務,以發行國主權貨幣單位計值計息,反映在發行國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中,由中央銀行批准發出的價值承諾”(Barrdear and Kumhof,2016)。加拿大央行以電子化、央行負債和支付工具作為央行數字貨幣的特徵(Engert and Fung, 2017)。央行數字貨幣的名稱也有多種:法定數字貨幣,央行加密貨幣,數字基礎貨幣,等等。

Bech等人運用維恩圖繪製的貨幣之花,用四個橢圓來劃分貨幣的四個關鍵屬性:貨幣的發行人(央行發行還是其他機構發行),貨幣的形態(有形的還是電子的),貨幣的通用性(普遍通用還是獲取使用受限),貨幣的轉移(是集中式還是分散式,即點對點式)。展示了不同的貨幣類型之間的邏輯關係,並提出了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主要屬性。上圖中黃色框代表點對點支付,藍色框代表央行發行,綠色框代表電子形態,紅色代替普遍通用性。按維恩圖法則,兩個區域相交集表示它們有公共元素(共性),零售型CBDC是圖1中唯一具有4種主要屬性的貨幣類型:央行發行(央行的負債),電子形態,普遍通用和點對點(分散式)支付(類現金)。批發式CBDC不具有普遍通用性,因為這種CBDC只用於銀行間結算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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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018年Bech修改的貨幣之花模型,來源:國際清算銀行BIS,翻譯:清澈的空氣

其後,隨著對央行數字貨幣研究的推進,對DLT技術和區塊鏈在貨幣支付清算應用弊端逐漸有所認識,比特幣等私人加密貨幣的“去中心化”技術不能適應央行數字貨幣的應用場景,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特徵的認知也出現了保持技術中立路線的趨勢,圖2是2018年Bech修改後的貨幣之花模型,通用型(零售型)CBDC依然是具有4種主要屬性的貨幣類型,而分散式還是集中式支付技術已不再是CBDC的主要屬性,而是用基於代幣還是基於賬戶取而代之作為一種貨幣屬性,即把交易時驗證幣還是驗證賬戶持有人身份作為確保CBDC安全性和完整性的重要措施。瑞典的電子克朗方案就有基於賬戶和基於價值(代幣)的考慮。此外,Bech等人還提出了一些CBDC的其他重要設計特徵,如通用性(7*24/日內創建、發行和贖回),匿名性,轉移機制(點對點/通過第三方),計息(計息/不計息,利率可設置為不同水平),持有使用數量限額等。

可以這麼說,BIS的貨幣之花在相當程度上是對當時各國貨幣當局和學者CBDC研發成果的總結提煉,但經過貨幣之花模型的創建到二次修正,CBDC的形象、內涵確實血肉豐滿起來。

二、CBDC金字塔的構建

從貨幣之花模型創建、修改到現在不過兩年多時間,“洞中方數日,世上已千年”,CBDC的研發呈現了快速發展的態勢,根據BIS對全球60餘家央行相隔一年的兩次調查,顯示出約40%央行對CBDC的研發已從概念性研究進入到實驗或概念論證階段,另有10%進入項目試點。新興市場經濟體表現出對發行CBDC的動機更強烈,可能性更大。選擇哪種類型的CBDC更適合自己的國情,這是每個有發行意願的國家(地區)都要考慮的問題。由國際組織擬定一些設計開發的指導原則,組織國際經驗交流分享,也進入了IMF、BIS和WEF等國際組織的重要議程。WEF發佈白皮書《央行數字貨幣決策者工具包》,為各國貨幣當局設計、發行不同類型CBDC的流程與評估提供一個指導性通用框架。而BIS則在最新一期季刊中公佈了CBDC的金字塔圖,從消費者需求出發,來確定零售型CBDC的設計方案。

「迅解區塊鏈」國際清算銀行:從貨幣之花到CBDC金字塔

圖3:2020年Auer和Böhme創建的金字塔圖

“我們用‘CBDC金字塔’圖形來表示研究方法,它將消費者的需求反映在央行的相關設計選擇上。該方案形成了一個層次結構,其中較低層的設計決策將作為後續更高級別決策的基礎。”(Auer和Böhme,2020)

金字塔圖左側列出消費者對零售CBDC的需求以及有關特徵,右側是針對這些需求和特徵對CBDC設計方案的選擇。

零售CBDC首先應當和現金一樣安全和使用方便,否則消費者完全可以選擇其他替代性支付方案。對於這一需求,CBDC設計要解決的是採取什麼樣的架構,是直接、間接或者混合的CBDC,也就是CBDC是央行的直接負債還是間接負債,還是作為央行直接負債,但由私營部門來處理KYC和零售業務相結合的方式。Auer等人的文章對這3種CBDC的利弊進行了分析,指出:

“與直接或間接CBDC架構相比,混合CBDC架構既有優點也有缺點。作為一種中間解決方案,它可能比間接CBDC更具彈性,但代價是央行運營基礎設施的難度加大。另一方面,……由於央行不直接與零售用戶交互,因此它可以專注於數量有限的核心流程,而中介機構則負責包括即時支付確認在內的其他服務。”

第二層是消費者需要零售CBDC的系統具有彈性與穩健性,即防止出現網絡攻擊、系統故障等技術問題,所對應的選擇是傳統的集中式控制,還是DLT技術,其效率和對單點故障的保護程度各不相同,重要的是技術路線選擇是建立在基礎架構之上,如果選擇直接型CBDC,不適合應用DLT技術:

“當前的DLT不能用於直接的CBDC,除非在非常小的管轄區,因為數據吞吐量可能很大。然而,DLT可以用於間接的CBDC架構,因為許多批發支付系統的交易數量與現有區塊鏈平臺的交易數量相當。”

第三、四兩層是消費者對CBDC隱私保護和通用性的需求,既要達到消費者持有使用CBDC帶來的信息保護要求,也要符合法律法規對客戶告知、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對此有基於賬戶和基於代幣兩種選擇,前者需要直接驗證持幣人身份,在有些國家或地區可能存在通用性不足的問題;後者是通過驗證CBDC的真偽來間接驗證持幣人身份(持幣人在獲取CBDC時應該經過不同程度的身份驗證,才可能持有錢包等),有相對較大的通用性,但存在著資金丟失、反洗錢合規性差的可能性。

第五層是消費者對零售CBDC跨境支付的需求。Auer提出兩個思路:零售CBDC與批發CBDC連接打通向外支付的渠道,或者在零售CBDC方面有所突破,允許消費者直接持有外國的數字貨幣進行跨境支付。這種設想,泰國與香港的茵達農山-獅子巖項目已在批發型CBDC跨境支付中有嘗試,雙方在通道網絡裡共用一種數字結算工具DR。加拿大和新加坡的合作項目也與之類似,這些Auer也有提到。

從貨幣之花到CBDC金字塔,BIS自稱要作為“各國央行應對數字創新的先鋒”,努力適應這個不斷且快速變化的世界,它不想失去國際支付行業領袖地位是真的,但是否真的敞開懷抱擁抱CBDC的到來,卻未必一定。BIS總裁卡斯滕在BIS最新一期季報中稱道:“(BIS)國際清算銀行創新中心工作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否需要對貨幣本身進行重新設計,還是應該把重點放在改進貨幣的提供和使用方式上。”反映出BIS對國際貨幣金融體系更傾向於改良而不是改革。CBDC有可能採取的去中心化方式給傳統的央行業務模式帶來衝擊,也勢必影響著BIS作為“央行的央行”的存在感。所以它要努力把握國際CBDC研發的方向和發展道路。從去年底到今年,通過成立創新中心、與6家央行聯合成立CBDC研發小組等方式,建立自己在CBDC國際研發工作中的領導地位。和貨幣之花模型一樣,CBDC金字塔在理論上並沒有多少創新探索,是對目前各國央行CBDC研發實踐的總結,在此基礎上,對CBDC需求與設計特徵之間的構建了對應的邏輯關係,提出的一些思路、方法,如從需求出發確定設計特徵,技術選擇與CBDC治理相平衡等,對於目前大多數央行的研發工作還處於早期的情況下,有一定借鑑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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