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南昌:中學生揹著家長玩遊戲3年充值金額2萬多

來源 | 都市現場(jxtvdsxc)原創發佈

近日,南昌的賀女士給《都市現場》打來電話說,她發生自己的小孩陸陸續續在3年時間內,用自己的銀行卡,給一個QQ號充了2萬多塊錢。這是怎麼回事呢?

南昌:中學生揹著家長玩遊戲3年充值金額2萬多

賀女士說,今年春節因為疫情在家,她發現自己銀行卡里的錢有變動。可是自己在家根本沒有花錢,但是顯示的金額確實通過一個陌生QQ號充值的。

南昌:中學生揹著家長玩遊戲3年充值金額2萬多

沒想到,當賀女士說起要打110報警的時候,上高一的兒子坦白說,這些錢都是自己充值的。其中包括了騰訊旗下的遊戲、視頻、電子書軟件等等。這事兒讓賀女士夫妻倆氣得不行。

南昌:中學生揹著家長玩遊戲3年充值金額2萬多


南昌:中學生揹著家長玩遊戲3年充值金額2萬多

賀女士說,從17年開始,兒子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花了2萬多在這些軟件上。事後,他們也聯繫過騰訊官方,但對方給出的答覆,讓他們不大滿意。

南昌:中學生揹著家長玩遊戲3年充值金額2萬多


丈夫況先生說:人工臺稱可以退近180天的錢,但小孩從17年到現在花費的卻遠遠不止,說實在的我們賺錢也不容易,辛辛苦苦玩這些東西,希望儘量要求對方能全部退回。

記者在現場,始終嘗試撥打騰訊官方的客服電話,但是一直無法接通。針對此事,我們也諮詢了律師。

律師表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理,或者必須徵得其法定監護人的同意。而該未成年人13歲,充值金額較大,屬於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行為,且在事後並未得到其監護人的同意;因此,充值行為屬於無效的行為,作為監護人的父母是可以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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