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妻盜竊夫斷後 南昌“夫妻檔”盜賊雙雙被判刑

南昌新聞網訊 妻子負責盜竊,丈夫負責“斷後”,兩人雖然配合默契,但終究逃不脫法網恢恢,雙雙被判刑。

據瞭解,這起案件還得從去年6月20日說起,當時閔某(女)在東湖區一個公廁內竊取被害人劉某褲子口袋內的錢包。偷竊得手後,閔某迅速離開現場,而劉某發現自己錢包失竊後立即追出公廁,要求閔某歸還錢包,閔某竟當著劉某的面從錢包內拿出4000餘元現金放進自己的衣服裡,將錢包歸還劉某。

劉某見狀非常生氣,要求閔某歸還錢款,此時閔某的丈夫萬某來到現場,竟然動手控制住劉某,幫助閔某逃離現場。脫離控制後,劉某一路追趕夫妻竊賊至南昌市東湖區沿江北大道市政停車場,閔某與萬某見劉某緊追不捨,居然將劉某撲倒在地,對其實施毆打,並咬傷劉某手臂後逃走。經鑑定,劉某左前臂挫傷,伴咬傷,損傷符合牙齒啃咬時形成,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2019年3月4日,警方將閔某、萬某抓獲歸案。

東湖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閔某、萬某在盜竊他人財物後,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而當場使用暴力,致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閔某繫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鑑於被告人閔某、萬某歸案後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閔某、萬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閔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判處被告人萬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的判決。(闕麗娟 胡星星 全媒體記者 文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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