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廣州福利:下架「禁限令」、「公家」免租2月、補貼50%孵化器月租

廣州福利:下架「禁限令」、「公家」免租2月、補貼50%孵化器月租

​來源 | 選址960

撰文 | 江珊

本文1698字,閱讀約需4分鐘

限購鬆綁,廣州商服類物業允許出售給個人。

3月3日,廣州市人民政府正式發佈《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若干措施》,圍繞物資供給、復工復產、企業幫扶、穩定外貿等內容提出48條舉措。

除了解禁商服還包括多項「用房福利」。

取消禁限令,商辦物業允許個人購買

廣州今日出臺的「48條」提到,商服類項目不再限定銷售對象和最小分割單元,這意味著廣州「330新政」全面解禁。

「48條」中的第31條提到,「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優化商服類項目建設和銷售管理,商服類項目未完成規劃報建手續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單元;商服類項目不再限定銷售對象,已確權登記的不再限定轉讓對象」。

廣州商服類項目主要指商業和辦公類物業。

2017年廣州出臺「330政策」,規定商服類物業只能由法人單位購買、個人不能購買,最小分割單元不得小於300平方米,未經批准不得改變為居住用途。

該政策之後經歷一次「微調」鬆綁,2018年12月,廣州市住建委發佈政策,2017年3月30日前(含當日)土地出讓成交的商服類物業,不再限定銷售對象。

除了廣州的「330新政」,北京也於2017年出臺了 「326新政」,具體措施相似,主要是嚴格限制銷售對象必須是法人、嚴格項目的面積分割。

2017年的這波政策讓一線城市的商辦用房褪去了居住屬性,曾經火熱的商住、公寓市場一夜入冬,進入成交冰凍期。

現在,廣州率先解禁商服類物業交易,其它城市會否跟進呢?需拭目以待。

孵化器給企業免租,政府補貼50%

除了鬆綁商服類物業的銷售,廣州還為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發福利」。

「48條」鼓勵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減免租金,對主動減免的非國企孵化器補助減免總額的50%;對減免金額前50位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獎勵5-20萬元。

廣州第32條提出,鼓勵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業主單位和運營單位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對減免金額前50位且減免金額在20萬元以上(含)的科技企業孵化器予以獎勵,每家獎勵20萬元;對減免金額前50位且減免金額在5萬元以上(含)的眾創空間予以獎勵,每家獎勵5萬元。

對主動減免入駐在孵創業企業(團隊)租金的運營主體為非國有企業(機構)的省級、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按照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補助,每個基地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為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

租用「公家」物業,免兩個月租金

《措施》還提到,要減輕企業和個人租金負擔。

承租市屬、區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物業用於線下實體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免收2、3月份的物業租金,視疫情情況可減半收取4、5月份的物業租金,並落實到承租人,免收和減收的租金在國企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中視作利潤。

對於承租非國有物業的企業,各區要引導支持集體物業、非國有企業和個人業主為承租用於線下實體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或允許延期、分期繳租,對執行情況較好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並在提質增效、資格認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此外,對承租市、區兩級公租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的單位和個人,免收2、3月份租金,視疫情情況可減半收取4、5月份租金。

在土地出讓方面,廣州將加大土地出讓力度,完善供地方式,優先保障市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指標,實現精準供地,新出讓土地可在簽訂出讓合同時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價款,一個月內繳納50%,餘款在一年內分期繳納。

產業招商,重點項目走「綠色通道」

廣州「48條」提出,加大引智引技引資力度。

全面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支持在廣州就業且符合條件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創新創業團隊的外籍成員、外籍技術人才辦理2—5年居留許可或永久居留許可,憑相關證明文件可申請2—5年多次入境有效的工作簽證。

對市重點督辦產業招商項目實行「綠色通道」,對外承諾時限1天以上的,辦理時限按對外承諾時限的減半執行。

對重點洽談招商項目提供交通便利,提供1000個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預約登記服務名額統籌使用,對招商部門及各區重點洽談的招商項目,可通過預約登記方式在管控區域行駛,不受「開四停四」措施管控

據測算,廣州「48條」最多可為企業減負超83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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