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信訪工作,應當遵循的四條原則

對於新時期的信訪工作,在工作當中要做到“三到位一處理”,也就是要堅持一個原則,“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到位”。


解決信訪問題,化解矛盾,就要遵循原則。按照《信訪條例》要求,信訪工作中應當遵循以下四條原則:

一是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啥叫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指信訪事項原則上由事發地國家機關解決,事發地國家機關解決不了的,也可以由其上一級國家機關解決。誰主管、誰負責,指的是,同級國家機關之間,包括同級政府各個職能部門之間,應當按照信訪問題的性質、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處理信訪問題。這一點強調的是同一級國家機關之間,在處理信訪問題時的責任劃分、應當根據其法定職責為準。

這項原則的核心要義是“事權”,即通過國家機關的“事權”來確定信訪事項的辦理責任歸屬。信訪事項發生後,首先要確定哪個國家機關具有管轄權,然後作進一步劃分層級,確定由哪個級別的國家機關承擔處理的責任。

二是訴訪分離、分類處理的原則。

訴訪分離,是指要把依法可以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訴求從普通的信訪事項中分離出來,不作為普通信訪事項進行受理和辦理,而是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辦理。分類處理,就是指要根據信訪事項的性質,區分不同的處理方式和程序。本項原則的核心要義是“法治”。

訴訪分離將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納入法治軌道,更好地綜合運用法治的方式來保障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實現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與維護司法權威的統一。

三是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預防、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是指要提高處理信訪問題的效率,重視初信初訪,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及時在當地解決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

預防、疏導教育,是指要依法規範源頭預防工作,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要做好對信訪人的政策解釋和思想工作,疏導情緒,並對信訪人進行必要的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其合法、理性地表達訴求。

國家機關要從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高度,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帶著責任和感情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和問題,依法辦事、認真履職,通過信訪渠道為群眾排憂解難,解決實際問題。

四是公平、公正、公開、有序、便民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就是強調公正信訪、陽光信訪,提高信訪工作的透明度,確保所涉及各方面的合法權益都能依法有效得到保護。有序、便民,就是強調信訪工作必須有序進行,確保信訪渠道的暢通,為信訪活動提供便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