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淄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走上法制化軌道

中國山東網1月21日訊(記者 徐鳳超 通訊員 張燦) 1月21日下午,《淄博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新聞發佈會召開。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淄博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將於今年4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的頒佈實施,標誌著淄博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軌道。

記者瞭解到,淄博現行《淄博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自2005年1月1日實施以來,為保障全市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因辦法頒佈時間較早,實施近15年未作修改,已不適應當前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的形勢需要。

淄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自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淄博市司法局、衛健委在廣泛徵求意見、調研和論證基礎上,前後經過了十幾次修改。今年1月15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了《淄博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並由市人大常委會公佈實施。《辦法》的出臺,必將進一步完善、規範、引導和保障全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為全市人民喝上放心水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該《辦法》將部門監管職責細化,明確供水單位主體責任,解決了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職責不清,分工不明的問題;加強對供水單位市場的准入管理,解決工商登記率低的問題;明確供水單位供水衛生要求,重點解決農村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問題。

同時,還對應急管理作出規範,明確發生汙染事件時的處置措施;對水質淨化處理設施、消毒設施與主體工程實行“三同時”制度作出了明確規定。《淄博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頒佈實施,將推動全市建立健全分工協作、運行規範、積極高效的生活飲用水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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